实高附校市级优秀学生和优秀班集体评选工作方案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先进模范的示范引领作用,教育引导广大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按照济教函〔2023〕5号《关于做好2022学年市级优秀学生和优秀班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评选济宁市市级优秀学生和优秀班集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标准
(一)市级优秀学生
1.小学市级优秀学生
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正确的理想信念和价值取向,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在思想和行动上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积极参加综合实践活动和公益活动,表现突出。品德行为表现获得同学、教师、家长和社区好评。学习兴趣广泛,初步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善于提问,乐于探索,各学科本学年成绩优良。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学生体质健康测试达到合格以上等级。有良好的生活习惯,身心健康,不怕困难。残疾学生(须持有残联核发的残疾证)能努力参加力所能及的体育锻炼。
2.初中市级优秀学生
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正确的理想信念和价值取向,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在思想和行动上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有服务他人、集体和社会的责任感,积极参加综合实践活动和公益活动,表现突出。品德行为表现获得同学、教师、家长和社区的好评。学习勤奋,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较好地掌握各学科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善于思考,能将所学知识应用到生活和实践中,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各学科本学年成绩优良。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学生体质健康测试达到合格以上等级(因病或残疾免予测试的除外)。有良好的生活习惯,身心健康。残疾学生(须持有残联核发的残疾证)能努力参加力所能及的体育锻炼。
(二)市级优秀班集体
班级具有积极进取、团结互助、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具有勤奋刻苦、奋发向上、勇于创新的优良学风。有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密切联系同学的班级领导集体,班干部严于律已,作风扎实,勇于创新,能充分发挥班委的作用。班级凝聚力强,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取得优异成绩。严格遵守日常行为规范,模范执行学校和班级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文明素养,班级在校内外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具有集体示范作用,学年内无违法乱纪行为和安全事故发生。具有良好的班级文化,充分发挥班委会、团支部(中队委)的核心作用,积极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文体活动。班主任有较强的事业心和高尚的师德,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关心爱护学生,能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日常教育、管理、引导工作,转化学困生工作效果明显,按规定做好家访工作,并有家访记录。
被市教育局推荐为省级优秀班集体的班级不参评市级优秀班集体。
二、名额分配
济宁市市级优秀学生的评选范围为全区普通中学初二、初三、小学二至六年级应届在校学生。依据市教育局下发的名额,按评选范围学籍数及班级数比例分配名额到各学校,中学市级优秀学生按照毕业班和非毕业班3:2 的比例分配(见附件1)。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突破分配名额、分配比例,否则不予审批。
三、评选程序
(一)市级优秀学生评选
1.组织发动。获得推荐资格的学校须成立学校推荐评选委员会并制定实施方案,发动师生及学生家长积极参与。学校评选推荐委员会由校长担任主要负责人,成员包括分管校领导、中层干部、班主任代表、任课教师代表、学生和家长委员会代表。其中,学生和家长代表分别不少于20%的比例。
2.班级初评。在学校评选推荐委员会领导下,由各班班主任组织实施。成立班级评选小组,成员应包括班主任、2名任课教师、2名学生代表和2名家长代表共7人。评选采取直选方式,符合条件的学生皆可报名参加。班级评选小组依据评选条件审核参选人材料,组织公开评选,当场唱票并公布投票结果,确定1名人选上报学校评选推荐委员会。
3.学校审核。学校评选推荐委员会召开评选会议(会议纪要须存档备查),对班级评选小组提出的人选进行评选审核。评选会议程序一般为审阅学生材料、讨论、投票和结果统计,投票为无记名投票,统计结果及时公布。
4.公示。依据投票结果,在校内(或校园网络)和拟推荐人选所在班级(或班级群)公示其基础信息和主要事迹(公示期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按照分配名额等额上报区教体局。有异议者经查清事实后,作出继续推荐或撤销推荐资格结论,撤销推荐后空余限额按照投票排名顺延递补。
(二)市级优秀班集体评选
1.组织发动。 学校要将评选通知在校园内公布,广泛发动师生及学生家长积极参与。所有符合条件的班集体都可以参加,并积极提报事迹材料给学校评选推荐委员会。
2.学校评选。学校评选推荐委员会召开评选会议(会议纪要须存档备查),对符合条件的班集体进行评选审核。评选会议程序一般为审阅材料、讨论、投票和结果统计,投票为无记名投票,统计结果及时公布。
学校评选推荐委员会:
组 长:牛云昌
副组长:蔡合旺
成 员:郭建伟、徐书军、吴燕园、王辉、朱本艳
小学评审委员会:
王辉、朱本艳、刘霞、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学生代表
初中评审委员会;
郭建伟、徐书军、吴燕园、路虎、王丽君、魏春梅、马恒康、家长代表、学生代表
评选会议程序一般为审阅材料、讨论、投票打分和结果统计,投票为无记名投票,统计结果及时公布。
3.校内公示。依据投票结果,在校内公示其基础信息和主要事迹(公示期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按照分配名额等额上报区教体局。公示有异议者经查清事实后,作出继续推荐或撤销推荐资格结论,撤销推荐后空余限额按照投票排名顺延递补。
(三)审查公示
1.审核。区教体局对学校推荐的人选以及评选程序逐级进行严格审核,确保拟推荐人选符合评选条件和程序要求。
2.公示。区教体局将通过复核的市级优秀学生和市级优秀班集体推荐名单,在兖州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优秀学生公示内容应包括学生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学校及班级、学号、在所属学校学籍注册时间,初中、高中毕业年级应包括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异议反映联系方式等。
3.异议处理。区教体局对公示有异议的认真进行调查处理,审核并查实推荐有问题的人选,该名额不再允许推荐学校递补。
(四)材料报送
被评选推荐为济宁市优秀学生和优秀班集体的要填写《济宁市优秀学生申报表》和《济宁市优秀班集体申报表》(均双面打印),由学校审核、签字、盖章后上报。各单位统一填写《济宁市优秀学生花名册》和《济宁市优秀班集体花名册》,申报表排列顺序需与花名册顺序一致。上述材料一式两份连同学校公示原件、网站公示截图或现场公示照片于3月24日前报送区教体局基础教育科(各镇街由教委汇总后一并报送),同时发送电子版。逾期不予受理。(注:各类申报表和花名册汇总表另附文件夹)
四、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要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校评选推荐工作的组织实施。要向社会公布举报方式,并确保渠道畅通,对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核实。
(二)严格工作程序。所有工作必须严格按照程序要求展开,并留存相关档案资料备查。特别是要将充分发扬民主、主动公开贯穿于宣传、推荐、评选、审核、公示、报送的全过程,确保组织实施和评选结果的公平与公正。
(三)严明纪律要求。所有参与此项工作的人员,严禁接受学生、家长及其他相关人员任何形式的请托,严禁在评选过程中接受任何宴请或礼品礼金。
(四)严肃责任惩处。对发现的未按规定条件和规定程序组织推荐的学校,取消本年的评选申报资格;经区级以上审查不符合评选标准而被取消资格的学生,其名额不再递补,推荐学校3年内不再安排相应类别推荐指标;对把关不到位的学校,将在以后的评选中减少名额分配数量。发现的违法违纪线索,将按照相关纪律要求和干部管理权限提交相关部门予以查处。
五、表彰
被评选为济宁市优秀学生和市级优秀班集体的,由市教育局发文公布,并颁发证书。
实高附校
202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