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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企业办理用电业务(新装)有关信息

发布日期:2023-04-12 09:14 信息来源:鱼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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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流程

 

低压新装(380伏及以下电压供电的客户):“申请受理”“装表接电”。

10千伏单电源客户:“业务受理”“供电方案答复”“验收送电”。

10千伏双电源客户、35千伏及以上客户:“业务受理”“供电方案答复”“设计审查”“中间检查”“验收送电”。

 

办时

理限

 

低压非居民客户,以及高压单电源客户、高压双电源客户的业扩报装供电企业各环节合计办理时间分别不超过6个、22个、32个工作日。居民客户全过程办电时间不超过5个工作日。

 

办环

理节

 

低压新装(380伏及以下电压供电的客户):“申请受理”“装表接电”。

10千伏单电源客户:“业务受理”“供电方案答复”“验收送电”。

10千伏双电源客户、35千伏及以上客户:“业务受理”“供电方案答复”“设计审查”“中间检查”“验收送电”。

 

申请资料

 

Ø1.用电主体资格证明(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有效身份证明)。

Ø2.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或土地权属证明文件。

Ø3.若受用电人委托办理业务,还需提供您的有效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Ø4.重要、“两高”及其他特殊客户,按照国家要求,加验环评报告、项目批复(核准、备案)文件等证照资料。

 

审查核验

事项

 

范围

明细

依据

备注:如有变化,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更新,国家另有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