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00004313485J/2023-0172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济宁市应急管理局 | 组配分类 | 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
成文日期 | 2023-04-15 | 失效日期 | |
有效性 |
强对流天气灾害风险预警提示
省气象台4月15日9时30分发布雷雨大风黄色和雷电黄色预警:受高空冷涡影响,预计15日下午到夜间,鲁中和鲁南地区有强对流天气,伴有明显雷电和8到11级雷雨阵风,局部有短时强降水和冰雹。
为切实做好强对流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确保全市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领导安排部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监测预报预警。强化与气象部门横向协同联动,密切关注天气过程变化趋势,加密短临监测预警和滚动会商研判,重点研判小尺度的极端天气风险,及时准确掌握高风险区域。要充分利用互联网、微信公众号、手机短信、广播电视等多种渠道,广泛发布灾害风险预警提示。注意加强旅游景区、偏远山区等重点地区以及农村留守老人、儿童等特殊群体的风险提示,必要时及时组织避灾避险。
二、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聚焦重点行业领域,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交通运输领域,公安、交通等部门要加强恶劣天气下的道路管控,强化现场指挥、交通引导、限速限行等措施,必要时及时封闭危险路段。水上安全领域,交通、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水上安全动态监管,加强沿湖地区风浪防范,严格执行有关防范制度,及时通知出航渔船就近回港避风、人员上岸。建筑施工领域,要重点抓好防风、防高处坠落等措施落实,视情停用塔吊、升降机等机械设备,停止从事各种室外、露天、高空施工作业。文化旅游领域,要抓好旅游景区安全管理,提醒游客减少户外活动,视天气情况,及时关停景区内高空游乐设施。农业农村领域,要加强种植业和养殖业防风防雨防雹工作,及时提供技术指导。森林防火领域,要统筹做好当前森林草原春季防火紧要期的野外火源管控及火灾风险隐患点排查,防范大风等灾害性天气的叠加影响。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按照相关工作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统筹做好安全防范应对工作。
三、加强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要针对学校、医院、村庄等人口密集区,危化品、工矿商贸企业、旅游景区、交通干线等重点区域,临时搭建物、工地工棚、户外广告牌、路边树木、地下空间等重点部位,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防范雷雨大风天气可能出现的次生灾害。
四、强化值班值守和应急处置。要严格执行 24 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保持信息畅通。加强信息报告,及时准确全面统计报送灾情信息。各级各类应急救援队伍要加强值班备勤,做好救援准备,遇有突发事件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及时科学精准有效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