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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兖州区东方中学南校区教师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3-04-17 22:17 信息来源:兖州区教体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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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东方中学教育集团教职工校区间轮岗交流办法

为推进实施集团化办学,建立集团内干部、教师流动机制,充分发挥集团内优秀教师的示范作用,不断优化教师队伍资源配置,逐步缩小集团内的校际差距,促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现结合集团各校区实际情况,特制轮岗流动制度,具体如下:

(一)轮岗流动对象

集团内在编在岗干部、教师,凡男57周岁、女52周岁以下均应参加教师流动,集团内每学年教师流动的比例不低于符合流动条件教师总数的1/3左右。原则上:1.初三教师整体流动;2.初一、初二教师在同一校区连续工作超过三年,集团、校区根据工作需要可进行交流调整; 3.校区不再需要留用的人员。

(二)轮岗流动原则

1.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各校区按计划实施交流,逐步达到校区之间师资均衡。

2.双向选择,竞争上岗原则。教职工与校区双向选择原则,鼓励教师积极参与流动。

3.稳定性原则。为保持学生初中三年学习期间教师的稳定性,确定每年校区间轮岗的重点范围是每年初三年级毕业班教师(含初二地理生物教师),其他年级教师当年度根据工作需要一般不作校区调整,但个别工作需要除外。

4.人性化原则。为稳定教学秩序,在保障有序流动,不影响集团教师聘任工作整体布局的前提下,集团将充分考虑教师个人意愿,为教师的工作和生活着想。

(三)轮岗流动方式和期限

依据集团内部建立的干部教师流动制度,校区之间的学科优势差异、师资队伍结构,在集团内不同校区之间选派干部、教师进行流动,每学年调整一次。集团内干部根据工作需要随时流动调整;教师每三年为一个轮岗周期,每年局部轮岗,三年实现校区间全员轮岗一次。

(四)实施程序及办法

1. 申报聘任意向。为保证各校区间的师资均衡和特色发展,顺利进行各校区间的教师聘任,每学年末即每年7月份每位教师原则上需签订自愿轮岗意愿书(视为自愿接受集团对个人的校区调整或安排),主动接受集团安排的校区间的轮岗和聘任;若确有特殊原因需定向择校的,则需填写定向择校申请书并经集团批准后,由集团在聘任时进行酌情安排。

2.聘任顺序。按照先聘任校区干部,再聘任班主任和学科组长,最后聘任任课教师。每年8月初,完成班主任及学科组长聘任;开学前完成学科教师聘任。学年开学前由集团安排流动人员到相应岗位任职。

3.聘任办法。集团、校区首先考虑学校工作需要,兼顾方便教师的生活需求和个人意愿基础进行选聘,当个人需求与学校工作需要发生冲突时,由集团统一从在本校区同岗位工作时间最长的教职工中调配。

4.集团调配。对校区未聘人员及不服从调配的教职工,集团根据工作需要在各校区间按需调剂和二次聘任,若校区确实不聘用的人员可落聘,缺编教师集团聘用代课教师予以补充。

5.公布聘任结果,无论是否符合教师本人意愿,教师本人都必须服从集团安排的校区调整和聘任,主动接受聘任。

6.当年属于初三毕业班教师且服从学校调剂安排但校区未调整的,以及定向择校调整到位的教师,后两年仍作为校区间轮岗交流的重点对象。

7.工勤人员、教育干部根据集团需要参照一线教师轮岗交流办法。

(五)其他说明事项

1.男57周岁、女52周岁以上教师、哺乳期女教师、孩子正上高三的教师,集团优先考虑其定向选择校区。

2. 确实有重大困难,需要予以照顾,经本人书面申请,经集团批准后可协调校区安排聘任,但不享受服从校区轮岗流动的奖励办法。

二、东方中学教职工考勤量化细则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维护学校的正常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强化教职工自觉遵守工作时间和劳动纪律观念,有效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根据国家的有关政策和法规及上级劳动人事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制度:

(一)考勤规定:

考勤包括常规上下班考勤、不定期抽查考勤、课堂考勤、专项会议或活动考勤、值班考勤五种情况。

常规上下班考勤采用指纹机考勤的方式,由各校区校长办公室负责统计。每天上午、下午各两次,分别在上午和下午第一节课上课前十分钟之前和最后一节课下课前十分钟之后进行指纹考勤,即上午7:50前和11:25后,下午14:20 前和 17:55后(如上放学时间调整,按调整后的时间顺延);

不定期抽查考勤由总校督查组、纪检干部及各分校检查组负责实施和统计。上班时间在各校区不定期抽查,抽查缺勤一次视为旷工一次。

课堂考勤由各级部及各分校值日组长、值周校长负责实施和统计,各级部及值日组长、值周校长每天进行巡课,总校督学室不定期到各校区进行抽查,缺席一节课视为旷课一节。

专项会议或活动考勤由专项会议或活动的组织级部或科室负责实施和统计,缺席一次视为旷会一次。

值班考勤主要对各校区安排的各项值班进行考勤,由各校区级部、政教处及保卫科负责实施和统计,缺勤2次视为旷会1次。

(二)违反考勤规定的几种情况:

1.违反学校考勤规定的情况有迟到、早退、旷课、旷会、旷工五种情况。常规上下班考勤比规定时间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上1小时以下(且未请假)视为迟到或早退一次;比规定时间迟到或早退超过1小时以上的,按事假或旷工进行累计计算(若提前电话向级部或科室主任请假且当天书面补假并及时到各分校校办销假的,迟到的时间按事假进行累计;若未提前电话请假或未及时办理书面补假及销假手续的,迟到的时间按旷工进行累计)。旷课4节或旷会4次(不包含已请假且被批准的情况)按旷工半天处理。

2.以下情况视为旷工:

(1)拒不按考勤规定进行指纹机考勤的

(2)未请假而不来上班的;

(3)未经批准私自停课的;

(4)办理了请假手续,但经查实请假原因与实际不相符的;

(5)请假到期而未及时办理销假或续假手续的。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三)考勤绩效:

按照《东方教育集团教职工绩效工资发放方案》规定的标准执行。

(1)常规上下班考勤每迟到或早退一次扣10元;旷工一次(或旷工半天)扣绩效工资100元。迟到或早退超过1小时的,按累计后事假或旷工的扣款规定进行核算。

(2) 当月病假或事假累计超过1天或当月迟到或早退累计超过6次,不享受当月全勤奖(每月全勤奖10元)。

二、请销假制度:

(一)请假规定

1.病假:

(1)请病假需出具正规医院住院证明(或门诊病例)、医疗发票、医生建议休息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并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批。若一个年度内请假累计达到二个月及以上的,必需提供三甲以上医院(济宁市级以上医院)的上述证明材料报教体局及人社局审批,并严格按人社局审批的病假期间的档案工资标准兑现工资待遇;连续请病假的时间计算包含病假期间的节假日及公休日;若不能提供病假有效证明材料,则按事假处理;若发现弄虚作假等情况,按旷工论处。教职工长期病假期满并办理销假手续后,由集团重新分配工作。

2.事假:

集团规定全年连续事假不超过两周,累计事假全年不超过20个工作日,超过的天数学校不予审批,若未经批准而不来校上班的,则按旷工论处,且其原有岗位及职务暂停,由集团对其重新考虑聘任。

教职工临时请事假外出,需向部门负责人请假,开具临时出门证(见附件1)并安排好本人工作。临时请事假外出进出校门时必须进行指纹考勤,返校后及时销假;若进出校门时不进行进行指纹考勤或逾期不及时销假视为旷工;每月事假进行累计计算,当月事假累计不超过半天不作处理。

3.法定假:

(1)婚假:按国家文件规定标准执行。

2018年1月22日新修订的《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①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②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不再享受晚婚假奖励,只有3天法定婚假。

③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④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2)产假、流产假、男方护理假、哺乳假。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共济宁市委、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执行:

①女职工生育享受18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产假期满并办理销假手续后,由集团重新分配工作。

②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流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流产假。

③女方生育后,男方可享受护理假7天;

④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每天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每天可安排两次哺乳时间,每次半小时,但要求女职工哺乳时段进出校门时必须进行指纹考勤。

⑤女职工产假期满,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经过医务部门证明后,其超过产假期间的待遇,按照病假的有关规定执行。

(3)丧假。

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去世,可请3天丧假;岳父母或公公、婆婆去世,可请丧假2天;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或兄弟姐妹去世,可请丧假1天。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去世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以上请假超出的天数按事假有关规定处理。

(4)探亲假及年休假。

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寒、暑假的教职工,探亲假及年休假应安排在寒、暑假期间使用;正常上班期间,学校不安排探亲假及年休假。

4.公假:

因参加国家举办的资格考试、培训、听课、外出教研、因公出差等请假即为公假,外出教师可凭正式文件或通知填写请假申请,经级部主任(或科室主任)、分管校长(达到或超过三天以上的还需经校区常务校长审批)批准签字并自行调课后方可请假离校,否则按事假处理。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视为旷工。

(二)请假期间的待遇:

1.病假待遇:

(1)奖励性绩效工资:

按《东方教育集团绩效工资发放方案》的规定标准执行。

①按月发放的绩效工资:

任课教师请假一天若不需要学校安排他人代课的,扣绩效工资18.66元;若需要学校安排他人代课的,每节课再加扣绩效工资20元;不兼课的后勤及教辅人员请假一天扣其绩效工资66.66元(18.66元+48元),当月扣完为止。

②年终一次性奖励绩效工资:

根据兖事考委【2013】3号文件规定:全年病假累计在2个月以内的,全额发放;累计超过2个月未达到4个月的,按90%的标准发放;累计超过4个月未达到6个月的,按70%的标准发放;累计超过6个月的,全部扣除。

(2)财政代发的档案工资部分:

按照济宁市《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假期间工资处理的意见》(济人社发[2014]30号)文件执行。

①病假期间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提高10%之和)计发办法:

(一)工作人员病假在2个月以内,发给原工资;

(二)工作人员病假超过2个月的,从第3个月起按下列标准发给病假工资: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本人基本工资的90%;满10年及其以上的工资照发。病假累计2个月以内的,正常发放。

(三)工作人员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按下列标准发给病假工资: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本人基本工资的70%;满10年及其以上的,发本人基本工资的80%。

②病假期间规范津贴计发办法:

工作人员病假超过2个月的,从第3个月起按如下办法处理:停发基础性绩效工资(高级、中级、初级教师分别为2025元、1570元、1330元)中的岗位津贴,只发生活补贴(即:600元);

2.事假待遇:

(1)奖励性绩效工资:

按《东方教育集团绩效工资发放方案》的规定标准执行。

任课教师请假1天若不需要学校安排他人代课的,扣绩效工资37.33元;若需要学校安排他人代课的,每节课再加扣绩效工资20元;不兼课的后勤教辅人员请假一天扣其绩效工资85.33元(37.33元+48元),当月扣完为止。

(2)财政代发的档案工资部分:

兖事考委【2013】3号文件规定:一个月中事假累计超过7个工作日不足10个工作日的,次月其基础性绩效工资按50%计发;一个月中事假累计达到或超过10个工作日的,次月其基础性绩效工资停发。

3.法定假及公假待遇:

(1)若请假时间不超过学校规定标准天数的,考勤按全勤计,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2)请假时间超过学校规定的天数的,超过的部分天数根据实际情况按病假、事假或旷工处理。

(3)请公假如需由学校安排其他教师代上课的,按每节课20元的标准扣除请假教师绩效工资。

(三)请假审批程序:

1.个人申请:由请假人到所在处室、级部处领取并填写请假申请(一式二份,见附件2)。

2.学校审批:教职工请假1天以内不影响工作的,由所在处室或级部主任审批;请假1天至2天的由级部主任(或科室主任)审核签字后报分管校长批准(特殊时期,如:高考、中考、期中、期末及上级安排的考试等大型考试期间需经校长批准);请假2天以上的需经级部主任(或科室主任)、分管校长审核签字后报由校区常务校长批准。学校中层干部请假1天以内不影响工作的,由分管校长审批;请假1天以上的由分管校长审批签字后,报校区常务校长批准。教师请假,一般由教师本人自行调课,如自行调课确有困难的,再由级部安排其他教师代上课;教辅或后勤职工请假的,由处室主任安排其他职工接替工作。

3.备案:请假被批准后,请假人将请假申请(一式二份)一份交级部(或处室)留存,一份交校长办公室备案。

4.销假或续假:请假期期满,请假人必须及时销假或续假。销假需要填写销假申请(一式二份,见附件3),销假程序与请假时的审批程序及权限基本相同,不同的是请假时需由校长审批的,在销假时由分管校长签字即可。销假申请一式二份由相关领导签字后,分别报所在级部(或科室)及校长办公室予以销假。续假则按请假的相关程序审批即可(见附件2)。若请假期满而未及时续假或销假,请假期满后超出的天数视为旷工。

三、千分制考核:

1.出勤考核:

(1)出勤考核每学期满分为30分。

(2)常规上下班考勤每迟到或早退一次扣0.1分,不定期抽查考勤旷工一次(或旷工半天)扣10分,请病假每天扣0.5分,请事假每天扣1分。

2.课堂考勤、专项会议或活动考勤、值班考勤按《东方教育集团教师工作评价条例(千分制考核)》中的相关赋分标准执行。

四、组织实施:

1.科室分工负责、职责任务明确。

常规上下班考勤及请假的汇总及归档工作由集团及各分校校长办公室负责;不定期抽查及专项会议活动中出现的旷工、旷课、旷会及其他违纪行为由集团及各校区检查组及相关科室负责汇总及归档;值班值勤中出现的缺勤情况由集团及各校区保卫科负责汇总及归档;各级部及其他相关科室负责协助以上科室做好相关基础资料的收集、解释及提报工作。

2.过程数据公开、强化监督机制。

上周的迟到、早退、请假、旷工、旷课、旷会、值班缺勤等数据,于下周一由以上各自分工负责的科室在各校区公示,及时接受教职工监督。。

3.用数据说话,利用智慧校园做好教师绩效及千分制考核。

公示无疑议后,以上各科室将公示后确认无误的数据报集团及各校区量化办,由各校区量化办负责录入智慧校园平台相关栏目,作为绩效工资发放及千分制考核的依据。

五、其他事项:

以后国家政策标准若有调整或出台新政策,则按调整或出台后的新政策标准执行。

三、教师岗位职责

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努力造就一支素质精良、结构合理的教师队伍,不断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加强和改进学校教学工作,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以下教师岗位职责:

(一)努力学习,关心政治,认真学习者马列主义和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二)积极参加学校和教研组的政治业务学习和各项活动。

(三)要加强业务进修,力求通晓所任课程的专业知识和熟练的技能,要学好教育理论,提高教学业务水平,研究和掌握教学规律,不断更新教育观念,适应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

(四)积极进行教学改革,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1、要熟悉教学大纲很和课程标准要求,深入钻研教材,深入地了解学生,掌握良好的教学方法,不断探索并采用先进的教学模式,科学性设计教案。

2、备课以个人钻研为主,积极参加集体备课,争做发言人。各教师做到分课时备课超前一周备课,严禁上无准备之课和无教案之课,杜绝机械照搬旧教案上新课。

3、课堂教学教学目标明确,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语言清晰、流畅、生动;板书工整,组织严密。

4、改进教学方法,充分体现学生的主体地位,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发展学生智力,培养学生能力和创新精神。

5、作业要精选,分量要适当,注意力减轻学生过重负担,批改作业要认真。

6、在学习方法上加以指导,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辅导并区分情况,体现层次,抓好两头,善于发现优秀生,着重培养。对学习成绩差的学生应抓好双基落实,严禁歧视后进生,努力做好后进生的转化工作,答疑解难要细心热情,一视同仁。

(五)教师应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要爱护学生,做学生的良师益友,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六)全体教师要倡树社会主义荣辱观,严守《市教委十条禁令》,学高为师,身正为范,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七)积极组织学生的课外活动,制定教学计划,加强领导,培养他们的兴趣和能力,发展学生的特长。

(八)圆满完成教学任务,并配合学校做好其他临时性工作。教育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四、办公制度

(一)教职工应自觉遵守办公纪律,按时上下班,中途不离岗,有事办理请假手续。

(二)应保持办公室的安静,不谈论小道消息,不谈论不利于学校工作的话,不准高声喧哗,不准在办公室会客,工作时间不准随便乱窜办公室。

(三)在工作时间内,不准操乐器、打球、放录音机,看与教学法无关的书籍、打毛衣、看孩子或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

(四)处理学生问题不能影响他人办公。

(五)工作时间不准在办公室内打瞌睡。

(六)办公室内严禁打牌,下棋、喝酒、做饭等行为。

(七)不得与小商贩洽谈生意,与学生家长谈话要在家长谈话室进行。

(八)办公室内应轮流值日,按时开关门、窗、灯、扇。保持墙壁、桌面、地面、门窗整洁卫生,不得让学生代值日,干私活等。

(九)上班时间不准带小孩进办公室。

(十)未经部门负责人或办公室负责人许可,不准随意拿用办公室公用物品。

(十一)负责人要做好督导工作并带头遵守本办公室制度。

违反以上规定,每条扣1分,从部门考核最终得分中扣除

五、教师培训制度

(一)对新分配的青年教师入校后,用两周时间进行上岗前的培训。从备课、上课、写教案、班级管理、培养小干部等方面进行讲授,为帮助青年教师更快地过好备课关、课堂教学关、班级管理关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组织青年教师拜师活动。在业务上全面帮助与关怀青年教师。

(三)每月组织一次青年教师业务培训,由学校教研室组织,请领导和有经验的中老年教师主讲。

(四)每学期初、末分别召开青年教师会议,宣读青年教师工作计划,总结青年教师工作,寒暑两假期要适当布置学习内容。

(五)组织青年教师积极参加校、市、省教委开展的各种类型的教学竞赛活动,做到在活动中培养,在活动中帮助提高。

(六)每学期在青年教师中要开展积极的课堂教学赛、讲、说课、粉笔字的基本功比武活动,各教研组要强化平时的帮练活动,“三师”不放松对青年教师的辅导、督促与检查。

(七)定期组织青年教师外出参观学习,听课和参加业务讲座。

(八)每学年度召开一次青年教师家长座谈会,汇报青年教师工作,征求家长意见。

(九)关心青年教师,提高青年教师的文化素质,鼓励他们积极参加业余文化进修学习,学校在排课上给予支持,时间上给予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