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00004311076F/2023-0198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济宁市教育局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成文日期 2023-04-23 失效日期
有效性 有效

济教字〔2023〕25号济宁市教育局等21部门印发山东省建设全国乡村教育振兴先行区济宁市专项工作重点项目清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4-23 信息来源:济宁市教育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济宁高新区、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济宁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助力山东省加快推进乡村教育振兴,落实《山东省建设全国乡村教育振兴先行区济宁市专项工作方案》(济政办字〔2023〕16号),济宁市教育局等21部门编制了《山东省建设全国乡村教育振兴先行区济宁市专项工作重点项目清单》,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济宁市教育局  中共济宁市委宣传部  中共济宁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共青团济宁市委  济宁市妇女联合会

济宁市残疾人联合会  济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济宁市科学技术局  济宁市公安局  济宁市民政局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济宁市交通运输局  济宁市城乡水务局  济宁市农业农村局

  济宁市文化和旅游局  济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济宁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济宁市市场监管局  济宁市乡村振兴局

2023年4月23日


山东省建设全国乡村教育振兴先行区济宁市专项工作重点项目清单


序号

项目名称

主要任务

工作目标

牵头

部门

参与

部门

完成

时限

1

乡村全环境立德树人工程

乡村学校(以下项目除特殊区分外,均含幼儿园)“一校一案”制定全环境立德树人实施方案。加强乡村学校家长委员会和家长学校(课堂)建设,引导家长落实家庭教育责任。加强乡村家庭教育阵地建设,依托文明实践所(站),普遍建立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充分利用乡村自然人文资源,组织非遗传承人、能工巧匠、致富能手进校园,开设特色课程,挖掘育人元素,形成育人合力。

乡村学校全部制定全环境立德树人工作方案,乡村学校家长委员会和家长学校(课堂)建设全覆盖。2025年村居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站点建设基本全覆盖。

市教育局、市妇联

市委宣传部、团市委

2025年

2

乡村文明校园创建行动

重点围绕领导班子建设、思想道德教育、活动阵地建设、教师队伍建设、校园文化建设、整洁优美环境等方面,深化乡村中小学校文明校园创建,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提高师生公民道德、职业道德、文明修养和民主法治观念,提高校园文化生活质量,改善乡村学校育人环境,形成良好的校风、教风、学风。

乡镇驻地中小学校省级、市级文明校园比例分别达到2%、5%,其中全国文明校园实现突破。

市教育局、市文明办


2025年

3

乡村绿色校园创建行动

加强乡村学生生态文明教育,探索开发生态文明教育校本课程、开展丰富多彩的生态文明教育活动,培育绿色校园文化。围绕校园环境整洁、优美、清净目标,加强绿色环保校园建设。

乡村绿色校园全覆盖。


市教育局

市发展改革委

2025年

4

乡村书香校园创建行动

重视乡村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加大学校图书配备力度,建设好图书馆(室)和阅读设施,强化日常管理。重视学生阅读习惯培养和阅读氛围营造,开展丰富多彩的阅读活动。

“十四五”期间,创建省级乡村书香校园6所以上。

市教育局、市文化和旅游局

市委宣传部

2025年

5

乡村温馨校园创建行动

坚持校园校舍“硬环境”与精神文化“软环境”建设两手抓,持续改善乡村学校办学条件,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和标准化管理,着力提升办学质量,为乡村孩子创设环境优美、安全舒适、快乐和谐的就学条件。

每年创建省级乡村温馨校园15所;省市县三级乡村温馨校园实现全覆盖。

市教育局


2027年

6

完善乡村学校学区管理机制

健全完善乡村教育管理体制,鼓励乡村初中、小学、幼儿园同学段整合为三个或多个独立法人机构,实行“一校多区、一园多点”一体化管理模式,提升教育资源使用效益。

乡镇教育镇村一体化体制进一步理顺,管理更加优化,学区内资源统筹调配和使用效益进一步增强。鼓励50%县(市、区)开展试点改革。

市教育局

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5年

7

乡村中小学布局优化行动

依据乡村学生生源变动趋势,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调整优化乡村学校布局规划。

乡村学校布局规范合理,“十四五”期间,市域内乡村小规模学校和教学点数量不再新增。


市教育局

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

8

乡村中小学寄宿条件改善工程

支持有需求的学校加强学校宿舍、食堂等设施建设,配齐洗浴、饮水等学生生活必需的设施设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配备宿管后勤力量。

持续改善提升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实施强镇筑基行动,乡镇驻地学校和寄宿制学校稳定在省定办学标准之上,功能室建设、教学设备、饮水等生活服务设施不低于城区(县驻地区域)学校。确保到2025年底,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全部达到省定基本办学条件标准。

市教育局

市发展改革委、市行政审批局

2025年

9

乡村中小学午餐条件改善工程

寄宿制学校和开通校车学校建设标准化食堂、其他学生有在校午餐需求的学校通过建设食堂和集中配餐相结合办法,改善乡村学校午餐供应条件。

实现有在校就餐需求学生在校享受安全、实惠餐品全覆盖。

市教育局

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局

2023年

10

乡村学校饮水改善工程

对饮用水水质不达标、不安全或未经过验收的学校进行改造,对不能实现热水供应的学校补充完善热水供应条件。

实现所有学校饮用水安全达标,具备热水供应条件。

市教育局

市城乡水务局、市卫生健康委

2023年

11

乡村中小学生交通服务工程

综合采取优化乡村公共交通和专门配备校车等方式,保障离学校较远的乡村走读学生接送服务,合理安排运行时间、运行线路,并保障运行安全。

所有距离学校2公里以上的乡村走读学生实现接送服务。

市教育局

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

2025年

12

乡村学校取暖消暑条件改善工程

加强乡村学校电力、管道设备建设,采取清洁能源,进一步改善提升乡村学校(幼儿园)清洁取暖和夏季消暑条件。

全面保障乡村学校安全、清洁取暖消暑。

市教育局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2023年

13

乡村学校卫生厕所建设提升工程

对照乡村改厕和国家、省办学条件标准要求,进一步改善提升乡村学校(幼儿园)如厕条件环境。

乡村学校卫生厕所全部改造完成。

市教育局

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2023年

14

乡村中小学校功能室建设工程

对照国家和省办学条件标准要求,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原则,补齐学校功能室建设短板,确保功能室及其仪器设施配备齐全,并及时更新维护。

乡镇驻地中小学校功能室建设及仪器器材配备达到省定Ⅱ类办学条件标准。

市教育局


2027年

15

乡村学校设施设备配备工程

对照办学条件标准,加强乡村学校教学、生活、安管等设施设备配备,并定期维护,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乡村学校设施设备配备齐全,达到省定II类办学条件标准,并建立定期更新维护机制。

市教育局


2025年

16

乡村中小学教室亮化工程

对照国家、省有关要求,全面改造乡村中小学校教室照明灯具,规范安装和使用,确保学生用眼卫生需求。

乡村学校教室灯具照明全部符合《山东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和国家、省办学条件标准要求。

市教育局

市卫生健康委

2025年

17

乡村幼儿园布局优化行动

科学合理规划乡村幼儿园,优化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布局。

县域内乡镇学前教育公办率和普惠率分别达到50%、90%。

市教育局

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委编办

2025年

18

乡村幼儿园规范化建设系列工程

优化美化幼儿园室内外环境,着重加强安全防护设施建设,配齐配足相应设施设备,加强幼儿园标准化建设。

乡镇中心幼儿园全部达到省级示范幼儿园标准,其他乡村公办幼儿园需达到省级二类以上幼儿园类别。

市教育局

市发展改革委

2027年

19

乡村幼儿园保教设施配备工程

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配齐配全保教设施设备,重点突出玩教具、幼儿图书、午休床、餐饮具等,满足乡村幼儿园保教工作需求。

乡村幼儿园保教设施设备有效配备,达到省定II类标准并建立维护更新机制。

市教育局


2027年

20

乡村校(园)长配备工程

加大城乡校(园)长交流轮岗力度,加大乡村优秀校(园)长队伍建设和储备,将优秀校(园)长配备到乡村。

各县(市、区)45岁以下乡村学校校长、副校长原则上应达到50%以上、在一所学校任职校长或副校长连续满2个任期的,原则上应进行城乡交流。

市教育局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7年

21

乡村骨干校(园)长培训工程

省级示范、市县(市、区)为主,围绕学校管理、教学改革、文化建设、评价改革等重点内容,全面开展乡村校(园)长培训。

乡村骨干校(园)长接受省级培训比例20%以上;接受市级轮训比例40%以上,接受市县级轮训比例达到95%以上。

市教育局


2025年

22

乡村教师补充工程

坚持省市县三级统筹,按照倾斜乡村、足额补充原则,为乡村中小学配齐教师。对存在结构性缺员的乡村学校,以学区为单位组织紧缺学科教师走教,明确走教教师补助标准并发放到位。

实现乡村编制教师应补尽补,各地学区“走教”制度普遍建立。

市教育局

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5年

23

大学生实习支教计划

每年接收一批优秀师范类在校大学生,到乡村学校开展实习支教。

每年接收800名实习支教大学生到乡村学校。

市教育局


2027年

24

乡村幼儿园教师配备计划

用好现有编制和聘用政策,为乡村公办幼儿园补充聘任高质量幼儿教师。

乡镇公办幼儿园在编教师比例逐年提升。

市教育局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委编办

2027年

25

城乡教师聘期交流捆绑制度建设

深化“县管校聘”管理改革,探索建立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乡村服务期制度,实行新任职教师城乡学校两个聘期捆绑聘用制度。

新任职教师城乡学校两个聘期捆绑聘用制度基本建立。

市教育局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5年

26

新时代基础教育教师学历提升计划

支持和鼓励乡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提升学历层次。

乡村中小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教师、幼儿园专科及以上学历教师比例逐步提升,2027年城市与农村义务教育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比例之比降至1.05以内。

市教育局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7年

27

开展教师教育协同创新试点

充分发挥省级教师教育协同创新试点项目作用,将优质培训资源引入乡村学校,形成基于校本,立足岗位的教师专业发展新模式,推动区域内城乡教师协同发展。

“十四五”期间,6个县(市、区)开展试点工作,实行县市区结对共同成长。

市教育局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5年

28

实施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

每年遴选一批优秀乡村青年教师,予以支持扶持,进行培养激励。

“十四五”期间,每年遴选100名省、市级乡村青年教师予以重点培养。

市教育局


2025年

29

乡村教师住房改善计划

支持将符合条件的乡村教师周转宿舍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探索开展乡村教师共有产权住房试点。持续推进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对取暖消暑、卫生洗浴等条件薄弱周转宿舍进行改善。

“十四五”期间,按照需求建设改造一批乡村教师周转宿舍。

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2025年

30

乡村名师、名校(园)长培树工程

在省市县三级名师建设中单列指标名额,培育一批乡村名师、名校(园)长。

每个培养周期内,乡村名师、名校长在省级培养计划中所占比例不低于20%,在市级计划所占比例不低于30%,县级计划所占比例不低于省市级。

市教育局


2027年

31

城乡教育协作发展共同体建设

以教育强校扩优行动为抓手,深入推进城区、镇区优质学校与乡村学校结对,开展教学管理、课程教研、师资交流、文化建设、评价改革等系列共建共享活动,抬高乡村学校发展起点。

公办学校、幼儿园区域结对全覆盖。

市教育局


2025年

32

乡村学校名师工作室建设

完善支持措施,鼓励城区名师、学科带头人在乡村学校、幼儿园建立工作室,在现有名师工作室中吸收乡镇学校骨干教师为工作室成员,带动乡村学校、幼儿园相关学科领域、管理领域教师开展教学研究、研讨交流。

实现名师工作室乡镇全覆盖。

市教育局


2025年

33

各级教研员和骨干教师联系乡村学校制度

组织指导市县两级教研员和骨干教师,与乡村学校建立定点结对关系,定期深入乡村学校指导教育教学。

每位教研员和骨干教师至少联系1所乡村学校,开展不少于2次教育教学指导活动。

市教育局


2024年

34

高校科研院所支持乡村学校建设

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社会组织等通过建立实习培训、教科研基地多种方式支持乡村学校办学。

覆盖全省30%以上乡村公办中小学、幼儿园;丰富乡村学校(幼儿园)育人资源、多渠道扩展乡村学生素质发展平台。

市教育局、市科技局

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

2025年

35

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计划

深化高中招生管理和教育教学改革,扩大县域高中优质教育资源,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县域与城区普通高中协调发展。实施高中强科培优计划,支持部分县域普通高中建设省级学科基地,推动高中特色多样办学。

支持每个县建设1个省级或市级普通高中学科基地,县域高中特色多样发展水平显著提升,对乡村教育发展拉动示范效应明显。

市教育局


2025年

36

乡村学校课程教学改革

发挥乡土文化优势禀赋,指导学校开发特色校本课程,广泛开展特色活动、特色社团、特色项目建设。大力推进乡村学校基于“互联网+”环境下教与学模式改革,加强以同步课堂应用模式为基础,融合专递课堂、名师课堂、名校网络课堂等模式在乡村学校的应用。

乡村学校(幼儿园)形成特色课程“一校(园)一品”,每年推广100节乡村学校(幼儿园)特色精品示范课程(案例)。2025年实现同步课堂全覆盖,建立城乡同步课堂应用共同体,形成具有济宁特色的乡村学校课程教学信息化技术应用模式。

市教育局


2027年

37

乡村学生进城拓展视野计划

坚持省市县分级推动,结合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和校外实践教育活动实施,鼓励社会公益组织、热心企业参与,广泛组织乡村学生到科博场馆、院校机构、现代化企业等青少年校外实践活动场所开展实践体验活动,开拓乡村学生视野。

实现每个乡村学生小学、初中学段内均享受一次有质量的“进城拓展视野”机会。

市教育局


2027年

38

乡村学校劳动实践场所建设工程

发挥乡土特色和乡村土地资源优势,综合采取自建、租用等模式,广泛建设学生劳动实践场所。

所有乡村学校(幼儿园)全部建成一处劳动实践场所。

市教育局


2025年

39

乡村中小学信息化建设工程

全面提升乡村学校宽带容量,乡镇驻地学校建设至少一处高标准录播教室,教室多媒体设备、信息化教学设备及时更新维护。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高标准信息化教学设施配备和信息化教学手段应用探索。

全部实现“千兆进校、百兆进班”,乡村学校教育信息化技术应用达到较高水平。

市教育局


2025年

40

农村困境儿童关爱工程

形成部门联合工作机制,加强场所阵地和制度建设,动态掌握困境儿童底数,围绕控辍保学、教育关爱、生活关爱、身心安全监管等开展常态化关爱行动。

农村经济困难家庭适龄儿童失学辍学保持“常态清零”;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室建设全覆盖。到2024年依托设在乡镇的小学和初中实现乡镇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全覆盖。

市教育局

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残联、市乡村振兴局

2025年

41

改革乡村学校(幼儿园)评价制度

坚持以县为主、因地制宜、一镇一策、一校一案,突出乡土特色、校本特色、五育并举、群众满意,改革对镇域教育发展、乡村中小学、幼儿园发展评价方案,扭转唯成绩、唯升学导向。

坚持“标准+特色”,建立乡村教育科学化、个性化、针对性评价体系,激发乡村教育发展动力、活力。

市教育局



42

城乡一体化教研工作制度

构建城乡教研共同体,落实城乡一体化教研工作制度,实现城乡教研工作融合发展,抓牢抓实乡村学校教学常规,实现教育教学管理科学化、精细化。

建强乡村教育发展研究力量,提升我市乡村学校教研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

市教育局

有关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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