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00004312503J/2023-0638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济宁市司法局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成文日期 2023-04-24 失效日期
有效性

市司法局对市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20号建议的答复《关于防范校园霸凌事件的建议》

发布日期:2023-04-24 浏览次数: 字体:[ ]

尊敬的王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防范校园霸凌事件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在建议中指出,近年来校园霸凌事件时有发生,危害了青少年的身心健康,特别是心理健康,并且极易引发舆情引起全社会关注。为有效防范此类案事件,建议一是常态化开展校园法治教育;二是配齐法治副校长;三是提升班级管理水平;四是完善智慧校园建设;五是加大对霸凌者的惩处力度。

其中,涉及我局职能是前两项建议,即:常态化开展校园法治教育和配齐法治副校长。近年来,市司法局扎实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紧紧围绕构建“平安校园”目标,始终将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放在突出位置,聘请学校法治副校长,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专业特长。推行“一制三化”模式(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推进法治教育常态化、实现普法形式多样化、助力学校治理规范化),不断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校园霸凌事件的发生。

一、建立长效工作机制,落实主体责任

(一)建立组织领导机制。为加大青少年普法宣传工作力度,将学校法治教育工作纳入“八五”普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要点,明确目标要求,及时规划部署青少年普法工作,坚持与教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总结。各学校按照年度计划与工作方案,层层分解目标任务,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学校法治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二)建立教育培训制度。加大对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教育培训力度,提升法治副校长队伍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通过举办讲座、法德课评比、教师培训考核等多种途径,重点加强中小学法治教师的教育培训,目前,全市1700多所学校共聘请法治辅导员2016名,法治副校长实现全覆盖。

二、推进法治教育常态化,加大普法力度

(一)推进送法进校园活动常态化。紧紧围绕青少年群体实施“精准普法”“按需普法”,把握青少年的认知逻辑,运用动漫、音乐、网络等新手段,采用鲜活通俗的语言、生动典型的案例,让青少年带着兴趣学习法律。自主编印《法律进校园》普法教材。去年以来,全市共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500余场次,普法覆盖面达到100%

(二)推进校园、家庭法治教育常态化。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坚持每年组织教师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参学率达到100%。寒暑假前,组织开展家庭报告会,将法治学习作为报告会的重要内容。

三、实现普法形式多样化,传递法治温度

(一)依托重要节点进行法治宣传。以“开学第一课”“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月”“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普法宣传活动为契机,组织律师、普法志愿者等深入学校开展青少年普法宣传活动,从普及法律、法规、规章、公约等常识入手,通过法治宣讲、提供法律咨询等多种途径,对广大学生进行法治宣传教育。

(二)大力开展主题普法宣传活动。积极推动青少年普法宣传教育,相继开展了青少年学生模拟法庭大赛、“关爱明天 普法先行”法律知识竞赛等丰富多彩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激发青少年学生学法用法热情。部署开展全市“法治微电影(微视频)”征集评选活动,在城际公交、城区65条线路的700余台公交车辆上播放青少年权利保护、预防校园霸凌的动漫视频,让学生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法治熏陶。

感谢您对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及电话:宋涛 0537-7710065

 

济宁市司法局  

2023年424

济宁市司法局关于对市十八届人大代表第120号建议的答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