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破产|提高破产审判实务水平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山东汶上法院受邀参加东南破产法论坛

发布日期:2023-04-26 22:18 信息来源:济宁市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专班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充分发挥法治在优化营商环境中的引领作用,着力提高破产审判业务水平,山东汶上法院破产审理团队和府院联动领导小组成员于2023年4月22日受邀参加由厦门大学法学院、厦门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厦门市律师协会破产重组法律专业委员会共同在厦门主办的第四届东南破产法论坛。福建高院、广东高院、广西高院领导、全国破产法审判专家、高校学者、律协领导、实务届精英等共计300余人出席,会议由厦门大学法学院郑晓剑副院长主持。

本届论坛以“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破产法的新时代”为主题,对理论和实践的前沿、热点、难点问题展开精彩的学术交流、共话破产法新时代,共襄行业盛举。

厦门市破产管理人协会陈咏晖会长从“老朋友、老师、小伙伴”三个角度对本届东南破产论坛进行了介绍。

福建高院王孔坚副院长指出,办理破产对于促进企业优胜劣汰,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和重要作用。

王欣新教授围绕破产申请权、重整申请的审查和受理(识别)、担保债权在重整程序中的权利行使等问题进行了结构性的讲解,建议在考虑企业重整价值时,应该考虑依附于企业生存而存在、但在清算时将大幅贬值的无形资产及政府审批资源,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形成的完整的生命体系,专用设备及基础设施等因素,在重整中可能出现溢价的,要慎重考虑评估价值。

王卫国教授从美欧银行危机、金融供给趋弱、经济衰退逼近的国际背景下切入主题,分析了当前形势下的金融稳定需求,介绍了金融稳定法的立法背景、立法进程、立法宗旨、总体思路、基本框架及专家建议稿。

徐阳光教授从管理人机构的类型及是否需要扩容、管理人名册和分级管理、管理人行业协会、管理人选任、管理人报酬等方面一一展开释明。

李曙光教授以“人工智能的发展与破产法”为主题,以人工智能的技术发展和实践应用为切入点,对人工智能给破产带来的市场影响和实务影响进行了详细解读。

广东高院丁海湖庭长认为制度变革与实践创新(债转股、留债清偿、破产信托等创新工具),为上市公司债权调整及受偿方案提供了更多的选择,有效提高了债权清偿率,同时提出了上市公司重整中债权人保护的建议。

广西高院蒋太仁庭长用一段记录破产案件办理的视频引出破产审判面临“人之困”(优秀破产审判法官和管理人稀缺)、投资人引进之困、工作效率之困,并提出反思和出路。

演讲结束后,论坛针对破产制度、企业重整、金融风险、科技赋能等问题设置了四个分论坛进行了探讨汶上法院破产团队参加了企业重整、科技赋能分论坛的探讨。

汶上法院破产团队通过参加第四届东南破产法论坛,受益匪浅,增进了汶上法院与全国各地法院破产专家、学者、管理人的交流与学习,加强了汶上去院破产法律业务专业化建设。汶上法院将以本次论坛为契机,以新理念、新标准、新实践探索研讨破产法的新发展,不断提升破产业务的理论水平、操作技能和服务实力,为促进破产法治、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汶上经济发展作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