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0800MB2855424C/2023-0667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组配分类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 成文日期 | 2023-05-15 | 失效日期 | |
| 有效性 |
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济宁市第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13号人大代表建议的答复《关于进一步增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建议》
尊敬的陈莉代表:
衷心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增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建议》收悉,我们依据部门职能,就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方面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我市基本情况
(一)加强“好品山东”区域品牌建设
我市深入实施质量强市和品牌战略,紧紧围绕质量提升、品牌带动助力农产品品牌升级。发挥考核评议指挥棒作用,将品牌工作作为市对县级政府质量工作评议的重要内容;推动出台《关于加强品牌建设共建共享“好品山东”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对品牌建设进行顶层设计,争取财政资金1000余万元用于品牌工作资助激励。国家食用菌(邹城)、国家大蒜(金乡)标准化区域服务与推广平台等2个平台获批立项建设,数量均居全省前列。在2022年公布的第一批“好品山东”223家制造业、消费品、农产品领域品牌中,济宁17个品牌入榜,数量位居全省第5位。其中,涉及农产品品牌主要包括金乡大蒜、鱼台大米、邹城蘑菇等3个区域品牌,还包括山东利生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友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利马菌业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嘉冠粮油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等4个涉农生产企业,入选的农产品品牌总数达到了7个,占我市入选品牌总数的比率达到了41.2%。
(二)加大地标保护助推乡村振兴
济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地理标志品牌培育和保护,紧紧围绕推进商标富农、品牌兴农战略,积极顺应农产品市场需求品牌化趋势,大力推进地理标志注册、使用和保护工作,充分挖掘农业优势资源,着力打造区域特色品牌,壮大传统优势产业,为加快农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化发展步伐发挥了重要作用。截止目前,全市共拥有地理标志证明商标130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9件,数量多年稳居全省首位,全国地级市前列。截止目前,使用地理标志统一标志企业数量174家,2022年度,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企业年度生产总值超过60亿元。市场监管部门认真履行地理标志保护职能,印发《关于推进全市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作的实施意见》,“鱼台大米”商标注册后,全县种植面积达37万多亩,经济创收10亿元以上;“金乡大蒜”注册并获中国驰名商标以来,品牌效益实现快速增长,市场需求量大大增长,大蒜产业已成为该县的支柱产业和农民致富的主要支撑;“汶上芦花鸡”注册后,全县已发展标准化养殖场43处,带动发展芦花鸡养殖增量20万只,年推广销售800万只,带动社会效益4亿元以上。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强化“质量第一”,激发品牌培育新动能
坚持优质发展、以质取胜,发挥质量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基础性、支撑性作用,以质量提升行动为抓手,全面提高农业产业质量水平。紧盯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产品,加大监管力度和频次,及时排查质量隐患。建立完善质量抽查、分级监管等制度,加强风险监测预警,确保不发生区域性、行业性、系统性质量安全事故。
(二)强化“标准引领”,打造品牌提升新理念
聚焦农业领域,支持企业参与制(修)订国际、国家、地方、行业标准,抢占标准“话语权”,巩固产业优势地位,全面发挥标准引领带动作用。支持农业行业协会和优势企业参与标准体系构建,实施标准“领跑者”行动,瞄准国内、国际先进标准,制定和实施一批国际先进、国内一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标准,增强我市企业标准的核心竞争力。
(三)强化“协同推进”,明析品牌发展新定位
协调推进农业、工业、服务业的品牌建设,做到齐头并进、共同提升。合理定位“好品山东”品牌建设的事权划分,完善品牌协同推进机制,加快纵向属地联动。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政府流程再造升级,树立品牌服务意识,优化营商环境,形成“好品山东”建设强大合力。
(四)强化“共建共享”,营造品牌建设新环境
鼓励农业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搞好行业自律,倡导依法诚信经营,组织带领会员企业抱团提质量、创品牌。充分挖掘农业品牌成功案例,积极利用“中国品牌日”“质量月”等时机,广泛开展品牌宣传推介,讲好品牌故事,夯实品牌根基,进一步浓厚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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