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000045266247/2023-0240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成文日期 | 2023-05-16 | 失效日期 | |
有效性 |
济环字〔2023〕9号对市人大十八届二次会议第67号建议的答复
殷昭善代表: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微山湖生态治理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意见和落实情况答复如下:
市生态环境局高度重视南四湖水生态环境治理工作,坚持“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三水统筹,构建起全流域、全过程、全覆盖的“治、保、用”治污体系,全力推进水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我市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南四湖流域水环境质量连续19年持续改善,南四湖及南水北调东线水质稳定达到了Ⅲ类水。
一、全面系统推进南四湖流域污染防治
深化“治保用”综合治理体系,实行工业、农业、生活、船舶、外来水“五水共治”。①工业污水。全面排查沿湖岸线15公里范围内的直排企业,完成2204个入河排污(水)口溯源。②农业污水。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100%,6855家畜禽养殖专业户全部完成治污设施配建,禁养区内养殖场(户)全部“清零”。③生活污水。抓好现有29座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运维,外排水100%达标排放;新改扩建9座城市污水处理厂。实施雨污分流改造,目前开工108条106.6公里,竣工77条89.1公里。完成900个行政村生活污水处理主体工程。④船舶水。取缔非法小码头、装卸点520余处,现有6911艘营运船舶全部配备垃圾、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装置。⑤外来水。在40条河流(支流)的入境、入湖口、县界,建设109个水质自动监测站组成的监控体系,对入湖河流实时进行监测,强化流域上下游统筹协同治污。在21条河流、城市污水处理厂下游建设人工湿地70个,对入境客水进一步净化处理。
二、扎实开展系列水质保障行动
制定《全市河(湖)水质断面包保制工作方案》,对109个国省市控断面,落实《济宁市2022年国省控河湖“一河一专班”工作方案》,共排查整改影响河湖水质问题约2.3万个。针对汛期水质波动问题,市政府研究了汛前、汛期、冬季全时段水质保障措施,2022年2月至6月开展汛前水质保障提升行动,全市共排查整改汛前面源污染问题6504个;7至10月,开展汛期水质提升保障百日攻坚行动,行动采用“14+3”模式,共排查整改问题6908个;11月至2023年2月,开展冬春季水质提升保障专项行动,再进行大排查、大整改、大提升,共排查整改问题15907个。
三、开展菹草和芦苇等水生植物治理
针对南四湖流域菹草和芦苇等水生植物疯长问题,市生态环境局高度重视,牵头提前谋划,积极推进芦苇菹草治理。一是开展收割示范工作。市生态环境局先后多次组织微山县分局、相关乡镇政府对南四湖进行实地勘察,探索菹草芦苇收割方案。试制菹草高效收割管理的关键设备,船的收割效率达到200亩/小时以上,实现预期目标,现场效果良好。改造完成一艘船载芦苇收割设备,改造后的芦苇收割船收割效率约5亩/小时,分别对微山岛、高楼湿地、新薛河湿地等2500亩芦苇进行了实验性收割。二是重点关注南四湖区菹草收割。南四湖菹草收割任务9万亩,占全市菹草收割任务的80%以上。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加强督导调度,确保菹草收割任务按时完成。南四湖划定5个片区域集中开展治理工作,其中上级湖划定3片水域,面积约5.4万亩;在下级湖划定2片水域,面积约3.6万亩。三是督导相关部门和县市区开展集中收割打捞。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一周一调度,一月一通报,成立联合督导组,现场督导环南四湖及重点入湖河流等重点区域打捞,2022年全市共收割芦苇1.2万亩、菹草10.9万亩。
四、推广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
制定出台《济宁市人工湿地建设运行三年行动(2021-2023年)》、《济宁市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提升方案》,2022年度3个新建人工湿地项目和10个提升项目已全部完工。指导规范人工湿地建设管理,洸府河等21条河流建设了人工湿地,9条河流正在建设人工湿地。持续深化“污水处理厂+人工湿地”治污模式,39家规模化污水处理厂下游已配建人工湿地。
五、建立联防联控机制
在外省市层面,与江苏省徐州市召开联防联控会议,2021年2月份共同签署《南四湖流域水生态环境联防联控共享共治协议》,2021年8月份召开了两市协商会,联合徐州市共同开展了边界、跨界环境执法大行动。联合枣庄、徐州签订了南四湖流域船舶和港口码头生态环境治理协同执法框架性协议。2022年5月分别与泰安、枣庄、菏泽签订《南四湖流域行政边界地区水生态环境联防联控协议》,各县市区与相邻地市县市区之间共签订了44份联防联控协议。在全市范围层面,各县区建立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每条河流明确专班专人负责,开展日巡查、日监测、日调度,做到河流上下游联合巡查,确保问题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
下步工作中,市生态环境局将以微山湖水生态环境治理为重点,树牢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突出精准、科学、依法治污,将工程措施和精细化管理措施落实落细到每条河流上,确保入湖河流的水质持续稳定达标,保障南水北调东线调水安全,确保“一泓清水永续北上”。
再次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于您提出的建议,我们将及时采纳,恳请您今后一如既往的支持和关心环保工作!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5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