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08000043124079/2024-0054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济宁市能源局 | 组配分类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 成文日期 | 2024-02-02 | 失效日期 | |
| 有效性 |
市能源局对市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17号建议的答复《关于在主城区实施智慧停车升级改造和充电桩建设的建议 》
市能源局对市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17号建议的答复
徐鸿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主城区实施智慧停车升级改造和充电桩建设的建议 》收悉,我局认真研究,针对您提出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完成情况
充电基础设施是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也是服务和改善民生的重要领域,对促进我国能源、交通领域清洁低碳转型具有重要意义,截至2023年4月,市备案统计的充电桩25343个,其中直流充电桩2699个,交流充电桩22644个;公用充电桩5750个、专用充电桩4853个、个人桩14740个;接入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公共信息服务平台的7313个。我市电动汽车充电桩保有量已连续三年位居全省第三位。随着进入规模化快速发展新阶段,充换电基础设施方面,国家能源局会同有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政策推动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建设,有利的支撑了充电基础设施的持续发展。
二、居住社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安装情况
为提高个人充电桩办电便利度,加快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2022年11月17日,市能源局会同市住建局、供电公司立足优化用电营商环境,简化小区居民办电程序,联合印发《关于优化居民小区个人充电桩用电报装流程的通知》,明确充电桩报装“绿色通道”小区内的居民在办理充电桩报装时,免除物业登记证明。组织各县市区供电公司与小区物业对接,实现了用电报装“绿色通道”的全覆盖,成为全省首个完成山东省能源局第三批优化电力营商环境“揭榜挂帅”重点改革任务中,“提高办电便利度”项目的地市。今年2月,再度联合市审批局揭榜省办公厅政务服务领域的“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报装一件事揭榜挂帅”项目。为实现充电桩报装“一件事、一次办”,在去年推行“绿色通道”小区、免除物业登记证明的基础上,今年又全省率先打通了政务服务系统与办电业务系统之间的充电桩报装业务联办功能,通过“政务信息共享”数据接口,直接调用居民电子身份证和不动产权证,实现了居民充电桩用电报装“零证办”。截至目前,全市已累计签订充电桩报装“绿色通道”协议小区84个。经统计,2022年全市居民充电桩报装9930户,同比增长5.66倍。2023年一季度报装3543户,同比增长1.71倍。自2020年以来,我市电动汽车充电量连续三年保持全省第三。
三、我市主城区智慧充电桩建设情况
截至目前,济宁市城镇开发边界内已建成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公共充电站52座、公共充电桩482个,其中已连接山东省充电基础设施信息公共服务平台416个,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半径为1.2公里,电动汽车公共充电桩联网率为86.31%,达到四星级智慧城市建设标准。
2023年,济宁市市政投资有限公司计划投资1500万元实施主城区停车场升级改造,按照停车位数量15%的比例配建充电桩,将大大提升我市主城区停车场充电服务水平。
在主城区实施智慧停车升级改造和充电桩建设事关群众的切身利益,您在提案中提出的公共停车场车位紧张、城区停车位范围较小等问题客观存在,相关建议对我们推动智慧停车建设和充电桩配套设施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快推进主城区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一是大力推进充电桩项目建设,2023年预计新建公共、专用充电桩1600个。二是加快居民小区充电桩配建设施,确保新建住宅小区100%统一将充电基础设施供电线路敷设至专用固定停车位。继续实施居民充电桩用电报装“零证办”、提高办事效率。三是完善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运营方法,对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停车位实施全方位电子智能监控。
感谢您对我市能源及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能得到您更多的支持和指导。
济宁市能源局
2023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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