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00004313485J/2023-0548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济宁市应急管理局 | 组配分类 | 灾害事故预警 |
成文日期 | 2023-05-19 | 失效日期 | |
有效性 |
强对流天气风险预警提示
山东省气象台于5月19日16时00分发布雷电黄色预警:受冷涡影响,预计19日夜间到20日白天,聊城、德州、滨州、东营、济南北部、淄博北部、潍坊北部、烟台北部、菏泽和济宁及渤海、渤海海峡和黄海北部有强对流天气,伴有明显雷电和7~9级局部10~11级雷雨阵风,局部有冰雹和短时强降水,小时雨量20~40毫米,其他地区局部有雷雨或阵雨。按照市领导批示要求,请各县(市、区)、各有关单位注意做好防风、防雹、防雷击、防短时强降水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监测预报预警。各级气象部门要加强监测,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时发布雷雨大风、雷电和冰雹等预报预警信息,为采取针对性防范措施提供科学依据。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互联网、报纸等媒体和手机短信、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及时准确发布天气预警信息,提醒生产经营单位和人民群众合理安排生产和出行。
二、加强风险隐患排查治理。针对雷雨大风、雷电和冰雹等恶劣天气影响,各级各相关部门要深入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突出道路交通、路边树木、室外物品、高空设备及简易厂房、广告牌、棚架、围板等临时搭建物,及时采取防风、防雨、防雷措施,防止雷雨大风天气下出现坠落、倒塌、折断、触电、损坏等安全事故,视情停止可能发生危险的相关户外活动,要做到风险隐患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三、抓好重点领域安全防范。危险化学品领域,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技术规程,有针对性地采取防水、防潮等措施,雷雨情况下坚决禁止油、气储罐装卸。矿山领域,要加强防雷、供电设施设备检查,露天矿山停止爆破作业,必要时停产撤人。建筑施工领域,恶劣天气下一律停止户外高空作业,一律停用塔吊、升降机等机械设备,危险地带人员一律立即转移避险。道路交通领域,要重点加强辖区内公路桥梁的安全检查、巡查和排查,强化道路旅客运输、危险货物运输等方面安全监管,强化路面巡逻、交通秩序维护,提醒公众减少恶劣天气出行,加强自我防护。水上安全领域,要防范大风对航运船只、水上作业设施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突出抓好养殖渔船安全监管,做好恶劣天气下船舶避险工作,禁止违规冒险水上作业。农业领域,要及时提醒指导广大农户通过架设防雹网、加固大棚结构、果实套袋等多种措施做好大田作物和设施农业方面的防范应对工作。防火领域,要落实雷雨大风天气用电用火安全措施,防范雷电引发的火灾事故。其他行业也要结合各自行业特点,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四、做好应对准备工作。各有关地区和单位要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加强雨水情监测预报,强化部门联合会商,及时发布预警信息。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突发险情、灾情必须第一时间上报。要紧盯重点部位和重点区域,提前预置抢险救援力量和物资装备,全力做好应急抢险准备,确保发生险情、灾情第一时间开展抢险救援,最大限度减轻灾害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