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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兖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信息公开指南(2023)

发布日期:2023-05-26 11:08 信息来源:兖州区政府办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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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供气企业工作透明度,充分发挥供气企业信息公开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社会经济活动的服务作用,切实保障广大燃气用户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公司信息公开采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种形式。

一.主动公开信息

公开内容:

1.基本信息

主要包括:企业性质、企业领导分工信息、企业组织机构设置、办公地址、营业场所、联系方式等。如有变化,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更新。

2.用气业务办理

主要包括:各类用户办理用气申请(新增)报装、用气过户、用气销户等用气业务的工作流程、办理时限、办理环节、申请资料以及业务办理环节中涉及审核查验事项的范围、明细和依据等。如有变化,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0 个工作日内更新。国家另有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

3.气价和收费标准

主要包括:供气企业向各类用户计收气费时执行的政策文件以及供气企业向用户提供有偿服务时收费的项目、标准和依据等。如有变化,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更新。

4.停限气信息

主要包括:停气用户、停气起止时间及恢复供气方案等信息。供气企业应按国家规定将有关情况及时公布。

5. 安检信息

主要包括:每年对兖州区所有燃气用户免费安全检查1次,气代煤燃气用户每年免费安全检查2次。如有变化,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更新。

6. 抄表信息

主要包括:居民燃气普表用户执行三个月一个抄表周期,物联网表、扩频表燃气用户每个月进行一次抄表。

7、法规政策

主要包括:供气企业供气服务所执行的法律法规以及供气企业制定的涉及用户利益的有关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如有变化,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更新。

8、服务标准承诺及热线

主要包括:供气企业供气服务标准、服务承诺以及供气服务热线、3414021等投诉渠道。如有变化,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 10个工作日内更新。

二.依申请公开的信息 

除兖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主动公开的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还需要兖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提供的信息,向兖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申请。 

(一)申请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兖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兖州区育才路3号

办公时间:正常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7-3481811

传真号码:0537-3481811 

(二)申请形式 

申请人可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兖州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向兖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申请领取,申请人可通过前述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1.书面提出申请 

(2)通过信函、传真的形式提交申请。 

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当面提出申请。 

申请人可以到兖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当面提出申请,并填写《兖州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三)申请的要求 

为了提高申请的处理效率,申请人应对所需信息尽量描述详尽、明确,如提供该信息的名称(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申请人向兖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申请公开信息,应当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和联系方式。 

(四)申请的处理 

1.受理的程序 

兖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客户服务收到《兖州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后将进行登记,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将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2.申请的结果 

(1)申请的答复 

对申请公开的信息,兖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将根据情况分别作出下列答复: 

①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将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②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将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③依《条例》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④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将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⑤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单位负责公开的,将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将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⑥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⑦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将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2)特殊情况的处理 

兖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认为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会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将书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见。第三方应当自收到征求意见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第三方逾期未提出意见的,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决定是否公开。第三方不同意公开且有合理理由的,不予公开。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可以决定予以公开,并将决定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和理由书面告知第三方。 

申请公开的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或者不属于政府信息的内容,但是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兖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将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对不予公开的内容说明理由。 

(五)所需信息的形式和反馈信息的方式 

按照申请人填写《兖州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的要求,兖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根据申请人的要求及本机关保存政府信息的实际情况,确定提供政府信息的具体形式;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提供政府信息,可能危及政府信息载体安全或者公开成本过高的,将通过电子数据以及其他适当形式提供,或者安排申请人查阅、抄录相关政府信息。 

(六)费用收取 

兖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依申请提供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兖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处理费用的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存在阅读困难或者视听障碍的,兖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将为其提供必要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