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00004431684E/2023-0428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济宁市气象局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成文日期 | 2023-05-05 | 失效日期 | |
有效性 |
济宁市气象局关于调整气象服务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各县(市、区)气象局,各直属单位,各内设机构:
经研究,决定对济宁市气象局气象服务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进行调整,现予以公布。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朱桂林 济宁市气象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连加胜 济宁市气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郭红艳 济宁市气象局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
周广涛 济宁市气象局四级调研员
成 员:业务科、办公室、人事科、法规科、气象台、气象综合保障中心、气象服务中心、生态与农业气象中心主要负责人
二、领导小组职责
(一)领导、组织、协调和检查全市汛期气象服务工作;
(二)研究、决定全市气象服务系统建设、发展计划,确定工作重点,并组织实施;
(三)决定召开重大天气气候分析预测预报会商会,确定服务的形式和方式;
(四)领导、组织、参加汛期期间与省气象台的电视会商会和重大灾害性天气市—县(市、区)气象台电视会商会;
(五)领导、组织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工作;
(六)领导、组织、协调汛期天气联防工作,包括省市间联防、市内联防和上下游天气联防;
(七)领导、组织、协调为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决策气象服务工作,审定重要决策服务专题报告和材料;
(八)领导、组织、决定召开汛期重大灾害性天气和天气气候灾害事件新闻通报会;
(九)组织协调各项业务工作之间,业务、服务及行政后勤等各个环节的关系;领导、组织、协调气象服务所需物资、车辆、信息传递等后勤保障工作;
(十)组织汛期防汛等全市防灾减灾救灾及重大社会、政治活动和重点工作气象保障工作;
(十一)领导、组织制定汛期气象服务应急预案,决定启动或终止重大气象灾害及相关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为气象防灾减灾救灾提供决策依据和建议。在有重大灾害性天气和突发性事件发生时,根据应急预案要求开展现场服务;
(十二)当发生中型及以上气象灾害后,领导、组织进行现场实地调查和评估工作,审定灾情评估报告上报山东省气象局;
(十三)组织气象服务工作总结和表彰奖励等。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人员
主 任:业务科主要负责人
副主任:办公室主要负责人
气象台主要负责人
气象综合保障中心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落实领导小组工作要求。
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由于职务和岗位变动,不能继续履行其职责时,成员随之变动。
济宁市气象局
2023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