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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东方中学西校区学生评先树优

发布日期:2023-06-13 08:45 信息来源:兖州区教体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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兖州区东方中学教育集团

2023年上半年发展新团员的通知

 

各校区初二、初三年级:

共青团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是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性组织,为进一步充实我校共青团队伍,及时吸收政治觉悟高、思想品德好,学习刻苦、积极上进的青年学生加入团组织,增强团队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经学校研究决定,将在2023年5月发展一批新团员,现将具体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原则

遵循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在“大思政”和“三全育人”格局中,把握功能定位,履行职责使命,推动学校团组织切实发挥政治功能。按照《中学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深化学校共青团改革的具体措施》要求,坚持发展团员的首要标准是政治标准,坚决破除“唯成绩”、“唯选票”的发展方式,坚持“宁可少一点,也要好一点”的原则,以为党和国家培养“红孩子”为目的。

根据2020级第三批、2021级第一批入团积极分子的培养情况,择优发展部分入团积极分子正式加入中国共青团。

各校区分配名额如下:

2020级:共92人

东校区:28人;西校区:32人;南校区:18人;协议校区:14人

2021级:共36人

东校区:12人;西校区:12人;南校区:8人;协议校区:4人

二、发展要求

加入共青团组织须具备以下条件:

1.年满14周岁(出生日期为2009年2月16日前),作为积极分子培养时间不得少于3个月(培养时间从提交入团申请书之日算起),凡出现因年龄不合格而被取消发展资格的学生,所在校区下一批核减入团名额。

2.已递交入团申请书,承认团的章程,履行团员义务,愿意参加团的组织并能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按时完成网上“青年大学习”,积极参加团课,团的基础知识竞赛成绩优秀。入团后能够按时缴纳团费的我校在校初二、初三入团积极分子。

3.政治思想觉悟高、成绩优秀、积极要求上进、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心班级公共事务、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及社会志愿者活动。

4.遵守《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在校期间无违规违纪记录。

三、注意事项

1.按照集团要求,各校区奖励名额应按照本学期各班参与团委活动量化成绩、青年大学习情况(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14号)进行综合排名,按排名先后顺序分配。“团的基础知识竞赛”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发展。各校区团委于5月15日前将各班发展新团员名额通知到级部并汇报各校区党支部、集团团委。

2.各班团支部于2021年5月24日前将拟发展团员名单交到各校区团委,过期不候。各校区团委严格把关,杜绝违规操作,一经发现下批次团员名额递减,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新团员名单以校区为单位,由常务校长、分管校长、级部主任签字后公示至少三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后,通知各团支部书记领取团员证和入团志愿书,并指导填写。

发展团员是一项严肃的政治活动,请各校区、各班主任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团员发展标准,保证质量、规范程序,圆满完成本次团员发展工作。

 

 

 

共青团兖州区东方中学委员会

2023年5月 9日

 

 

 

东方中学教育集团

关于发展2020级第入团积极分子的通知

各校区初年级:

为充分调动广大学生积极性,增强团队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根据2020年6月,团中央、教育部印发的关于深化学校共青团改革的若干措施》2023年1月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依据《新时代共青团员先进性评价导大纲(试行)》 要求,进一步落实兖州区团员发展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将在发展2020级第中国共青团入团积极分子,现将具体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原则

按照团中央从严治团的要求,发展团员要经过个人申请、确定入团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民主测评、确定发展对象、团支部评议等程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优中选优”的原则进行。

2020级各团支部分别推荐10名入团积极分子,经校区团委培养、考察优秀者,根据团区委下发的名额数量择优确定发展对象,按程序加入共青团

二、发展程序:

1.预选:由个人递交入团申请书,各班先组织民主评议,选举票数居于前10位者进入候选。

2.候选:候选人递交身份证或户口本(带出生日期)复印件、个人荣誉,由各班班主任审核年龄,并根据赋分标准计算备选得分。

3.推选各班将《入团积极分子推选赋分表》、学生身份证复印件、个人荣誉原件及复印件、青年大学习学习记录按规定时间上报校区团委进行复审。待团区委下发团员名额后按照各班量化赋分情况,确定发展团员名单

三、赋分标准:

1.培养考察+个人荣誉+学业成绩+民主评议=备选得分

2.共青团知识竞赛:班级推荐的10名入团积极分子参加校区团委统一组织的共青团知识竞赛,凡竞赛不合格者,取消其发展资格。

、发展要求

加入共青团组织须具备以下条件:

1.年满14周岁(即200921前出生),凡因年龄不合格而被作废团员编号不予补发。

2.已递交入团申请书,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组织并能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积极参加团课、志愿者服务、“青年大学习”,共青团基础知识竞赛优秀以上,入团后能够按时缴纳团费。

3.有信仰、政治、重品行、争先锋、守纪律团结同学、成绩优异、尊敬师长,积极要求进步、热心班级公共事务、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及社会志愿者服务

4.遵守《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在校期间无违规违纪现象

、注意事项

1.各班按时将拟发展入团积极分子名单与各项数据、材料交校区团委审查,各校区团委严格把关,杜绝违规操作,凡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发展,并扣除名额。

2.《入团申请书》内容要符合时代特征,态度不认真,书写潦草者不予发展。

3.《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规定:“确定入团积极分子的数量,一般应当按照年度发展团员计划数量的 2 倍左右掌握并动态管理,符合条件的及时补充,不符合条件的及时调整。”入团积极分子只作为培养对象,最后发展人数根据团区委下发的名额,按照共青团知识竞赛和培养考察情况,以及各班积极分子赋分排名确定。

4.各班《入团积极分子班级推选赋分表》班内公示5天,校区团委检查、拍照公示情况。发展新团员名单以校区为单位,由常务校长、分管校长、级部主任签字后进行校区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指导填写团员证和入团志愿书。

发展团员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请各校区、各班主任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团员发展标准保证质量、规范程序,圆满完成本次团员发展工作。

 

 

东方中学教育集团团委

2023.2.

2023年东方中学教育集团西校区

新发展团员名单公示

按照《共青团中央改革方案》和《中学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及团中央“坚持标准、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加强我校共青团队伍建设,为我校共青团组织注入新活力,根据入团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情况,经东方中学教育集团西校区2020级第三批发展新团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将下列32名同学为拟发展对象,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525日—2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西校区团委联系。

曹翔程  贾丰嘉  刘欣萌  贾力豪   袁建琦  黄诚俊

郭乐桐  卞谭潇  张子涵       程惠琳  付梦语

陈阡陌  齐诗恬  张刁娅  韩辰阳   张嘉颖  徐佳薇

彭嘉慧  杨怡娜  杜浩然  董馨蕾   蔡宇航  王前程

杨继壕  黄晓姝  王玙璠  张家宁   岳雨彤  宋志成

赵文轩  宋芮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