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兖州区豫州路小学年度考核方案
为加强我校制度建设,规范教师队伍管理,调动教职工工作积极性,促进特色学校建设工作扎实推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形成良好的评价机制,依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考核目的:
为了全面系统的了解和掌握教职工任职期间的工作情况,客观的评价教职工的德、能、勤、绩、廉等工作表现,充分发挥考核在学校管理中的激励和监督作用。
二、考核原则:
立足学校实际,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既重视结果,也重视过程,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综合评价教师德、能、勤、绩、廉,向一线倾斜,与绩效、职称评聘相结合,充分征求广大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三、考核时间:2022年1月
四、考核年度:2021年度
五、考核范围:兖州区实验小学所有在职教职工。其中,正、副校(园)长、集团党委委员、党总支书记单独系列进行考核。
六、考核内容:
教师履行教育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完成要求规定的职责和工作任务等情况,包括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师德表现和工作实绩。具体分民主评议、考勤、教学业务、荣誉等7项。
七、考核办法:
考核采用量化赋分的方式,学校实行功能科室和级部双重负责制,将每位教师的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分别进行量化赋分。
1.师德考核(15分)
按《济宁市兖州区实验小学教育集团教职工考评体系》标准赋分,折算成15分计入考核。
2.工作量赋分(20分)
按《济宁市兖州区实验小学教育集团教职工考评体系》标准赋分,折算成20分计入考核。
3.考勤赋分(10分)
从2020年2月到2021年1月25日截止的考勤得分。按《济宁市兖州区实验小学教育集团教职工考评体系》标准赋分,最终得分计算方法:个人最终考勤得分=个人考勤分/个人考勤最高分*10分。
4.班主任赋分(1分)
教职工担任班主任工作年限,以周年计算,每年0.5分,副班主任每年0.2分,级部主任及以上教育干部、教研组长按每年0.6分、0.4分记管理赋分,副职减半赋分。兼多职以其中最高分加0.1计分。
5.业务检查考评(20分)
按《济宁市兖州区实验小学教育集团教职工考评体系》标准赋分,折算成20分计入考核。
6.教学成绩考评(30分)
按《济宁市兖州区实验小学教育集团教职工考评体系》标准赋分,折算成30分计入考核。
7.荣誉赋分(5分)
按《济宁市兖州区实验小学教育集团教职工考评体系》标准赋分,折算成5分计入考核。
八、考核程序:
1、召开教代会,公布考核方案,审议通过方案。
2、分校区成立考核小组。各校区校长任组长,成员由部分学校领导和教师代表组成。
3、量化赋分,分科室和级部进行,包含师德、教学实绩、考勤和荣誉。
4、考核小组依据教师的量化赋分和优秀指标分配确定评定档次。
5、考核小组审查考核结果。
6、将每位教职工的考核情况、档次在学校公示栏张贴,接受广大教职工的监督。
7、组织填报材料,公示无异议后,学校组织填写考核的有关表格。学校主管领导、考核小组组长、被考核人分别在考核表上签字。
8、组织上报,学校、个人签字盖章后上报区教体局审核,市组织人事部门审批备案。
说明:凡是在考核过程中有违反学校相关规定的人员,当年考核不得定为优秀。
一切未尽事宜由考核小组研究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