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北湖冠鲁小学预防校园欺凌管理制度
近年来,各地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事件,损害了学生身心健康,引起了社会高度关注。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要求,特制订本制度。
1.学校加强校园技防设施管理、监控和维修,确保正常运作,便于收集欺凌现象证据。
2.扩大防范校园欺凌宣传范围,加大宣传力度。学校大力向教师、学生、家长、社会宣传防范校园欺凌的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各方力量参与防范工作。
3.每学期一次邀请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给学生做一次专题讲座,帮助学生掌握避免校园欺凌的技能,学会向校园欺凌说不的方法,主动向老师、家长、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求助。
4.班主任做好行为偏差生的排摸工作,与学校法制辅导员一起对这部分学生加强日常教育和管理,将校园欺凌的苗子扼杀掉。
5.加强学生良好行为规范养成训练,减少学生间的矛盾冲突。
6.发动家长做好孩子的上网安全工作,防止学生通过网络实施欺凌或引起校园欺凌的苗子。
7.加强考核。将防范校园欺凌工作纳入行规示范班考核,一旦有欺凌现象一票否决。同时纳入班主任工作学期考核,凡是出现欺凌现象的班主任取消优秀考核资格。
8.对有欺凌行为的学生,根据情节和后果轻重,构成违法的,按违法性质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要求,由司法、家长和学校共同教育并给予相应的处罚。并由学校、法制辅导员、家长共同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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