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草说明丨《关于做好在校学生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济医保发〔2023〕8号)的说明

发布日期:2023-06-15 信息来源:济宁市医疗保障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起草背景

医疗保障制度是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增进民生福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制度安排,在校学生参加基本医保是全民医保的重要组成部分。山东省医保局办公室和山东省教育厅联合下发了《关于转发医保办发202315号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要求,要进一步提高大学生医保参保水平。党的二十大明确提出“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为进一步推进全民参保计划,保障在校学生基本医疗需求,印发《通知》,明确做好在校学生参保工作相关要求,进一步强化各级医疗保障、教育部门、各高校对大学生参保工作的责任。

二、决策依据

山东省医保局办公室和山东省教育厅联合下发了《关于转发医保办发202315号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

三、出台目的

进一步保障在校学生基本医疗需求,提高学生健康水平,扩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覆盖率。

四、重要举措

各级医保、教育、税务部门和驻济高校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加强部门协作和宣传引导,建立健全学生参保长效机制。各部门要认真贯彻在校学生原则上应在学籍地参保的工作要求,组织辖区内高等院校、中职学校和各中小学、幼儿园积极落实居民集中参保缴费期内的参保缴费工作,全力推动在校学生应保尽保。


济医保发〔2023〕8号 关于做好在校学生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