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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东方中学南校区学生评先树优

发布日期:2023-06-16 12:21 信息来源:兖州区教体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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兖州区东方中学教育集团

2023年上半年发展新团员的通知

 

各校区初二、初三年级:

共青团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是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性组织,为进一步充实我校共青团队伍,及时吸收政治觉悟高、思想品德好,学习刻苦、积极上进的青年学生加入团组织,增强团队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经学校研究决定,将在2023年5月发展一批新团员,现将具体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原则

遵循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在“大思政”和“三全育人”格局中,把握功能定位,履行职责使命,推动学校团组织切实发挥政治功能。按照《中学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深化学校共青团改革的具体措施》要求,坚持发展团员的首要标准是政治标准,坚决破除“唯成绩”、“唯选票”的发展方式,坚持“宁可少一点,也要好一点”的原则,以为党和国家培养“红孩子”为目的。

根据2020级第三批、2021级第一批入团积极分子的培养情况,择优发展部分入团积极分子正式加入中国共青团。

各校区分配名额如下:

2020级:共92人

东校区:28人;西校区:32人;南校区:18人;协议校区:14人

2021级:共36人

东校区:12人;西校区:12人;南校区:8人;协议校区:4人

二、发展要求

加入共青团组织须具备以下条件:

1.年满14周岁(出生日期为2009年2月16日前),作为积极分子培养时间不得少于3个月(培养时间从提交入团申请书之日算起),凡出现因年龄不合格而被取消发展资格的学生,所在校区下一批核减入团名额。

2.已递交入团申请书,承认团的章程,履行团员义务,愿意参加团的组织并能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按时完成网上“青年大学习”,积极参加团课,团的基础知识竞赛成绩优秀。入团后能够按时缴纳团费的我校在校初二、初三入团积极分子。

3.政治思想觉悟高、成绩优秀、积极要求上进、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心班级公共事务、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及社会志愿者活动。

4.遵守《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在校期间无违规违纪记录。

三、注意事项

1.按照集团要求,各校区奖励名额应按照本学期各班参与团委活动量化成绩、青年大学习情况(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14号)进行综合排名,按排名先后顺序分配。“团的基础知识竞赛”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发展。各校区团委于5月15日前将各班发展新团员名额通知到级部并汇报各校区党支部、集团团委。

2.各班团支部于2021年5月24日前将拟发展团员名单交到各校区团委,过期不候。各校区团委严格把关,杜绝违规操作,一经发现下批次团员名额递减,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新团员名单以校区为单位,由常务校长、分管校长、级部主任签字后公示至少三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后,通知各团支部书记领取团员证和入团志愿书,并指导填写。

发展团员是一项严肃的政治活动,请各校区、各班主任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团员发展标准,保证质量、规范程序,圆满完成本次团员发展工作。

 

 

 

共青团兖州区东方中学委员会

2023年5月 9日

 

 

 

东方中学教育集团

关于发展2020级第入团积极分子的通知

各校区初年级:

为充分调动广大学生积极性,增强团队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根据2020年6月,团中央、教育部印发的关于深化学校共青团改革的若干措施》2023年1月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依据《新时代共青团员先进性评价导大纲(试行)》 要求,进一步落实兖州区团员发展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将在发展2020级第中国共青团入团积极分子,现将具体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原则

按照团中央从严治团的要求,发展团员要经过个人申请、确定入团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民主测评、确定发展对象、团支部评议等程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优中选优”的原则进行。

2020级各团支部分别推荐10名入团积极分子,经校区团委培养、考察优秀者,根据团区委下发的名额数量择优确定发展对象,按程序加入共青团

二、发展程序:

1.预选:由个人递交入团申请书,各班先组织民主评议,选举票数居于前10位者进入候选。

2.候选:候选人递交身份证或户口本(带出生日期)复印件、个人荣誉,由各班班主任审核年龄,并根据赋分标准计算备选得分。

3.推选各班将《入团积极分子推选赋分表》、学生身份证复印件、个人荣誉原件及复印件、青年大学习学习记录按规定时间上报校区团委进行复审。待团区委下发团员名额后按照各班量化赋分情况,确定发展团员名单

三、赋分标准:

1.培养考察+个人荣誉+学业成绩+民主评议=备选得分

2.共青团知识竞赛:班级推荐的10名入团积极分子参加校区团委统一组织的共青团知识竞赛,凡竞赛不合格者,取消其发展资格。

、发展要求

加入共青团组织须具备以下条件:

1.年满14周岁(即200921前出生),凡因年龄不合格而被作废团员编号不予补发。

2.已递交入团申请书,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组织并能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积极参加团课、志愿者服务、“青年大学习”,共青团基础知识竞赛优秀以上,入团后能够按时缴纳团费。

3.有信仰、政治、重品行、争先锋、守纪律团结同学、成绩优异、尊敬师长,积极要求进步、热心班级公共事务、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及社会志愿者服务

4.遵守《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在校期间无违规违纪现象

、注意事项

1.各班按时将拟发展入团积极分子名单与各项数据、材料交校区团委审查,各校区团委严格把关,杜绝违规操作,凡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发展,并扣除名额。

2.《入团申请书》内容要符合时代特征,态度不认真,书写潦草者不予发展。

3.《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规定:“确定入团积极分子的数量,一般应当按照年度发展团员计划数量的 2 倍左右掌握并动态管理,符合条件的及时补充,不符合条件的及时调整。”入团积极分子只作为培养对象,最后发展人数根据团区委下发的名额,按照共青团知识竞赛和培养考察情况,以及各班积极分子赋分排名确定。

4.各班《入团积极分子班级推选赋分表》班内公示5天,校区团委检查、拍照公示情况。发展新团员名单以校区为单位,由常务校长、分管校长、级部主任签字后进行校区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指导填写团员证和入团志愿书。

发展团员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请各校区、各班主任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团员发展标准保证质量、规范程序,圆满完成本次团员发展工作。

 

 

东方中学教育集团团委

20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