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23708004939547762/2023-0623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组配分类 | 数字图文解读 |
成文日期 | 2023-06-20 | 失效日期 | |
有效性 |
文字解读丨关于《关于印发<关于大兴调查研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一、政策背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紧紧围绕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调查研究的重要论述,大力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突出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通过深入开展调研,不断深化对党的创新理论的认识和把握,善于运用党的创新理论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探索新规律,扑下身子干实事、谋实招、求实效,以调研促作风转变、促能力提升、促科学决策、促问题解决、促工作落实。
二、决策依据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案〉的通知》(中办发〔2023〕9号)、《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省大兴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案〉的通知》(鲁办发〔2023〕2号)以及《中共济宁市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在全市大兴调查研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济办发〔2023〕1号)要求。
三、出台目的
聚焦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要求,聚焦推动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视察济宁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聚焦党中央确定的12个方面调研内容、省委确定的16个方面调研重点和市委确定的20个方面调研重点.
四、重要举措
(一)严格落实党中央确定的“提高认识、制定方案、开展调研、深化研究、解决问题、督查回访”等6个步骤,逐一对应、形成闭环,确保调查研究扎实有序开展。
政策解读:理论学习与实地调研相结合,研究确定具有政治性、实践性、创造性、可行性的选题,深入基层,带着问题去,着眼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并且定期回访。
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6月20日
WORD版:24号关于大兴调查研究的实施方案.docx
PDF版:24号关于大兴调查研究的实施方案.pdf
原文链接:济住发〔2023〕24号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印发《关于大兴调查研究的实施方案》
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