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00004312490W/2023-0591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组配分类 | 数字图文解读 |
成文日期 | 2023-06-27 | 失效日期 | |
有效性 |
图文解读丨关于加强职称诚信建设提升职称评审质量的十条措施
一、政策背景
职称制度作为专业技术人才评价和管理的基本制度,对于激励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我市历来高度重视职称评审工作,持续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创新职称评审方式,优化职称评审服务,近年来先后开展了工程技术“以考代评”、初级职称“考核认定”、民营企业“绿色通道”、专精特新“举荐制”、职称评审“标准化”等系列改革,创新完善了初、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工作体系,有效促进了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成长。但与新形势职称制度发展要求相比,诚信承诺制度还不健全、申报材料核验制度还不完善、职称评价方式还不全面,需要申报人员、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评委会办事机构等职称评审参与方凝聚共识,共同加强职称诚信体系建设,抵制诚信不良和学术不端行为,保证职称评审质量。
二、政策依据
《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鲁办发〔2018〕1号)、《关于印发山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鲁人社规〔2021〕1号)
三、出台目的
加强职称诚信体系建设,从严治理诚信不良和学术不端行为,提高职称评审质量,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四、主要内容
文件共分十条,建立健全了8项制度和1个诚信档案库。
(一)专业技术人员方面,实行个人诚信承诺制度,承诺填写的申报材料和提交的个人信息以及各类佐证材料、证件等真实有效,对违反承诺造成的后果,自愿承担相应责任并按有关规定接受相应处理。
(二)用人单位方面,健全申报公示制度,单位确定推荐申报职称人员名单后,将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及有关情况要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方面,在职称申报材料审核阶段,要对申报人员的学历信息以及论文专利等业绩成果通过网络核验、部门核查等方式验证真实性;在职称申报材料评审阶段,要通过面试答辩等方式,科学全面衡量专业技术人员学术技术水平;在职称申报材料评审结束后,要通过“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官方网站和组建单位官方网站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方面,要建立“全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库”,凡在职称申报过程中存在填报虚假信息、提供虚假材料、存在学术不端行为或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均纳入档案库管理,在规定期限内不准再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称;要严厉打击各类职称“中介”机构,对通过“中介”机构取得的相关业绩成果,一律视为学术不端行为,对相关申报人员实行“一票否决”;建立评委会年度工作评级制度,对各职称评审委员会年度职称评审工作进行评价。
联系人:张军;联系电话:0537-2967959
济人社办发〔2023〕6号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强职称诚信建设 提升职称评审质量的十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