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乡县春城小学学生资助工作治理方法及项目实施细则
一、总目标
为了标准学生资助行为、增强学生资助治理,提升资助资金治理使用效益,促进学校资助工作健康开展,根据教体局资助中央学生资助政策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细则。
1、学生资助治理制度的原则: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生资助规章制度;坚持教育公益性和普惠性,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战略目标;正确处理事业开展需要和学生资助行为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2、学生资助治理的主要任务是:依法多渠道筹集资助资金;增强核算,提升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治理,专款专用;对学校资助金的使用进行限制和监督。
二、组织机构和组织治理
学校成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学生资助评审小组和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对象初步评议小组,实行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三级治理负责制度。
1、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制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认定的实施方法,负责公示并审批确认本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对象名单。
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殷国磊 校 长
组 员: 张秀华 副校长
赵海旭 政教主任
靳 浩 政教副主任、资助工作专职人员
代 超 政教副主任
李旭光 政教副主任
胡茜茜 政教副主任
2、学校资助评审小组承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对象认定的组织和治理工作,由学校领导和教师代表组成,学校资助评审小组负责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
学校资助评审小组:
组 长: 张秀华校长
副组长: 赵海旭 政教主任
成 员: 靳 浩 政教副主任、资助工作专职人员
代 超 政教副主任
李旭光 政教副主任
胡茜茜 政教副主任
各年级组长
由靳浩任学生资助工作治理人员, 负责学生资助治理,具体工作,建立专门档案,将学生申请表、困难证实材料、受理结果、公示情况、资金发放等有关凭证和工作情况分年度建档备查。
3、各班成立以班主任为组长,由班主任和任课教师承当资助班级认定评议小组,资助班级认定评议小组负责本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和认定于民主评议工作。
三、认定标准
认定工作坚持实事求是,由学生本人或监护人提由申请,实行民主评议和学生评定相结合的原则。不得降低条件和标准,不得搞平均分,不得随意扩大资助范围。
四、资助申请审批程序
1、每学年开学初向所有学生、家长宣传国家的学生资助政策,让所有学生及家长了解政策、参与监督。
2、公开资助信息。学校根据上级下达的资助名额或金额,通过在校内张贴公告等途径公开资助信息。
3、申请资助的学生于每学年开学初,由学生本人或监护人向学校提由申请,并向学校提交由所在村〔社区〕委员会由具的家庭经济困难状况证实。
4、学生本人或监护人向学校提交申请后,评定评议小组对申请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进行认真审核,按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进行认定,拟确定资助名单。
5、学校学生资助评审小组认真审核班级认定评议小组申报的初步评议结果〔假设有异议,应在征得班级认定小组意见后予以更正〕,审核通过后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对象名单提交学校学生资助更正领导小组。
6、学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经研究、审批,确定后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对象名单在学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上报县教体局资助中心审批。
五、资金治理
1、资助经费来源于财政预算安排。
2、学校要严格根据资助工程的评审方法,开展申请、评审、公示、核定、发放工作,做到公平、公主、公开。
3、学校应当根据要求向上级报送资金使用情况;资助资金发放完成后,应当做好资助资金发放表〔领取人签字按手印〕或通过银行卡发放的银行回执存档,并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验收。
4、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对学生资助资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同时应当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主管机关等相关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六、档案治理
学校要做好学生资助治理档案的治理工作,收集整理各级各部门相关的文件、通知、制度、方案、名册等档案资料,包括:
1、上级相关资助文件;
2、学校资助治理方法;
3、学生资助申请表和相关证实材料;
4、宣传、评议、公示、发放过程等影像资料;
5、卡户学生名册;
6、受资助学生签字名册〔通过银行卡发放的还要必须有银行发放回执、凭证〕;
七、监督检查
为增强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资金的治理,学校资助评审小组和班主任每学期应定期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资金对象进行资格复查,通过、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核实,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取消受资助资格。
学校设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资金对象认定工作举报,广泛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并要增强学生思想教育,教育学生如实提供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及时告知家庭经济状况显著变化情况。如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发生显著变化,学校将及时做由调整。
金乡县春城小学
2023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