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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店镇卫生院双向转诊制度与服务流程

发布日期:2023-06-29 11:40 信息来源:邹城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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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上级医院和各村卫生室建立双向转诊制度,目的是为本区居民提供方便、快捷、优质、连续性的医疗服务。有利于加强我院与上级医院和村卫生室医生之间的联系,逐步形成一个有序的双向转诊网络。

一、卫生院职责 

l、负责各村卫生室、本院医疗服务网路的管理。 

2、负责接诊本院及村卫生室转诊的患者,使转诊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诊治。 

3、村卫生室如遇急重症患者,根据病情,将病人转我院急诊,以保证及时、有效的抢救治疗。如我院限于技术与设备无法治疗的,及时转往上级医院。 

4、根据病情,医院认定确能转回村卫生室的病人,转出科室把关,科室应安排主治医师以上的负责这项工作,以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5、定期召开卫生院及村卫生室医疗工作会议,及时总结双向转诊工作中的问题和经验,随时完善卫生院及村卫生室双向转诊工作。 

6、对我院急、危重、疑难患者,由于我院医疗水平、条件的限制,在我院无法实施治疗的患者转往上级医院进行治疗。

二、卫生院职责

1、负责向转诊病人针对性推荐专家。 

2、卫生院医生要认真填写转诊单。

3、接诊上级医院转回卫生院的病人,并及时与上级医院医生联系,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4、有责任随时反馈医院专家的服务情况、医疗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双向转诊的医疗水平。  

5、与医院联合对乡镇村居民开展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 

三、上、下转诊条件

(一)、上转条件

1、临床各科急危重症,难以实施有效救治的病例。 

2、不能确诊的疑难复杂病例。 

3、重大伤亡事件中,处置能力受限的病例。

4、疾病诊治超出本机构核准诊疗登记科目的病例。

5、需要到上一级医疗机构做进一步检查,明确诊断的病例。

6、其它因技术、设备条件限制不能处置的病例。

(二)、下转条件

1、急性期治疗后病情稳定,需要继续康复治疗的病例。  

2、诊断明确,不需要特殊治疗的病例。

3、需要长期治疗的慢性病病例。  

4、老年护理病例。 

5、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病例。

四、双向转诊程序

1、卫生院按转诊原则将病人转至上级医院急诊科或相关科室。

2、转诊病人持“双向转诊单”到医院就诊。  

3、转诊病人病情稳定后,医院各科室应及时将病人转回卫生院继续进行康复治疗。 

4、对于急、危重、疑难患者,由于我院医疗水平、条件的限制则选择转往市人民医院或省医院进行治疗。待患者病情稳定符合转回我院指证时转回我院继续治疗。

五、加强管理与监督

1、宣传  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使医务人员充分认识双向转诊工作的重大意义。明确自己应当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增强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

2、加强沟通协调  全院各部门互相配合、沟通协调,做好转诊衔接工作,确保转出方、转入方及被转者三方满意。 

3、开展督促检查  采取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办法。加强双向转诊工作的督促指导。及时总结经验,发现和解决问题,并将检查考核情况通报全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