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00004311084A/2023-0340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济宁市城乡水务局 | 组配分类 | 2022年政策评估 |
成文日期 | 2023-06-30 | 失效日期 | |
有效性 |
【执行效果评估】关于《济宁市“十四五”城乡水务发展规划》执行评估报告
一、评估工作的基本情况
1.评估目的。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的工作安排,全面评估济宁市推进落实《济宁市“十四五”城乡水务发展规划》(下文简称《规划》)实施情况。
2.评估对象基本情况。《规划》自2022年6月4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6月4日。
3.评估过程。通过实地调研收集基础资料数据,分析市、县上报的项目资料,以自主评估为主,对《规划》实施总体进展情况进行了全面评估。
二、评估内容分析和依据
1.文件的合法性和规范性。《规划》文件为市城乡水务局代济宁市人民政府起草,聘任专属律师对文件进行了公平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查,确定该文件结构严谨、内容完备、形式规范、条理清楚、用词准确、文字简洁,制定的主体、依据、内容、程序合法,不与现行法律法规和其他文件精神相冲突,符合当前我市工作实际,且制定权限、程序、内容、形式等均具有合法性。并经市政府合法性审查,合法规范。
2、文件实施情况及效果。济宁市水资源配置格局不断优化。济宁市2021年度、2022年度用水总量分别为20.89亿立方米、20.82亿立方米,年度用水总量均控制在了规划目标27.6亿立方米每年之内。农田灌排体系基本建立。2022年济宁市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为0.6652。水土资源保护能力显著提高。2021-2022年,全市新增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160.53平方公里,2023年全市新增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50平方公里,工程正在实施推进中。城乡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高效推进。截至2022年底,济宁市共完成4177个村生活污水治理,占比70%。截至6月30日,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率达到69%,到2023年底基本消除全市农村黑臭水体,到2025年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实现动态清零。截至6月30日,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8.48%,城市污水处理能力达到134万吨/天。城乡供水保障能力稳步提升。截至6月30日,城镇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降低至7.99%,已优于规划指标9%的任务目标。
三、评估结论和意见建议
综合各方面意见建议,建议《规划》继续执行。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