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兖州区白衣堂小学学生考试制度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教育评价改革和“双减”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我校教育教学行为,切实降低学生考试压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落实市教育局《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特制定如下考试管理制度。
一、严格控制考试次数。
按照义务教育学校(除小学一二年级外)每学期组织一次期末考试的要求,学校每学期组织开展期末考试一次。不组织周考、月考、单元考试等其他各类考试。
二、规范命题,确保试题质量。
期末考试试题的命制要坚持高标准,确保严密性。试题既要注重考查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教学目标达成情况,还要注重考查思维过程、创新意识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体现素质教育导向,不出偏题怪题,减少机械记忆性试题,防止试题难度过大。题型、试题内容与难度不超出现行教材和课程标准。
三、重视过程体验,推行等级评价。
树立全面发展的质量观和科学的教育评价观,综合考虑学生学科考试成绩与其他表现,科学全面评价学生。不断完善学习过程评价与考试结果评价有机结合的学业考评制度,采用课堂观测、随堂练习、实验操作、课后作业等方式开展学生学习情况的即时性评价,通过定期交流,主题演讲、成果展示、学生评述等方式开展阶段性评价。注重学生综合素质、学习习惯与学习表现、学习能力与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评价。
期末考试,学生的成绩均以等级呈现,不以任何形式公布学生成绩和排名,不将考试结果在各类家长群传播。不按考试结果给学生调整分班、调座位、“贴标签”,教师要运用考试结果精准分析学情教情,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帮扶辅导,科学研判教学工作的重点难点,切实改进课堂教学,不断提高课堂教学效果。
四、注重指导,强化管理。
学校要通过例会、教研、备课和家长会等途径组织师生、家长认真学习,理解和掌握考试管理的目的意义。同时,学校设立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教务处,成立考试管理领导小组,校支部书记、校长亲自担任组长,业务校长担任副组长,具体负责考试、命题等具体工作的指导与监督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