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00MB28512042/2023-0577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济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成文日期 | 2023-06-09 | 失效日期 | |
有效性 | 有效 |
济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济宁最美退役军人”选树宣传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3年度“济宁最美退役军人”选树宣传活动的通知
济退役军人字〔2023〕19号
各县(市、区)党委宣传部、退役军人事务局、人民武装部政治工作科,济宁高新区党政办公室、太白湖新区党工委宣传部、退役军人事务局、人民武装部,济宁经开区党群工作中心、发展软环境保障局、人民武装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展现当代退役军人风采,激励广大退役军人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在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战略中贡献更多退役军人力量,推动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近期,市委宣传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济宁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在全市组织开展2023年度“济宁最美退役军人”选树宣传活动。
一、活动主题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选树一批政治素质过硬、工作成绩突出、群众广泛认可的退役军人先进典型,广泛开展事迹宣传活动,展现退役军人奉献担当、建功立业的时代风采,激励引导广大退役军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牢记“国之大者”,永远听党话、跟党走,坚决扛起“走在前、开新局”光荣使命,为推动济宁高质量发展作出新贡献。
二、组织领导
市委宣传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济宁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共同成立“济宁最美退役军人”评选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科,负责活动筹划、方案制定、组织实施等工作。
三、选树范围数量及标准
(一)选树范围数量
户籍在济宁市或居住在济宁市,为济宁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退役军人,选树10名2023年度“济宁最美退役军人”。已评为全国“最美退役军人”“齐鲁最美退役军人”“济宁最美退役军人”的不再参加选树活动。
(二)选树标准
1. 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品德良好、事迹突出、群众认可,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无违纪违法行为。
2. 工作成绩突出。听从组织安排,服从工作需要,顾全大局,奉献基层,扎根一线,在平凡的岗位上作出不平凡的业绩;带领群众干事创业、共同致富,在乡村振兴、社会和谐稳定等工作中作出积极贡献;发挥自身特长,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成果转化等方面作出显著成绩,取得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自立自强、艰苦创业,积极投身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带领带动群众实现创业就业;热心社会公益事业,扶危济困,主动为社会和他人提供服务和帮助,赢得较高赞誉;自觉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同违法犯罪作斗争,英雄壮举影响深远;关心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积极投身国防教育,宣传带动群众增强国防意识和国防素养;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展现时代风采;以及在其他各行业各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
3. 群众广泛认可。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克己奉公、廉洁自律,树得好、立得住、信得过、学得到,在当地有较高声誉,具有很好的典型示范带动作用。
四、活动安排
选树活动按照广泛发动、推荐报送、评选审核、发布宣传等阶段。
(一)广泛发动
6月上旬,市委宣传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济宁军分区政治工作处联合部署选树工作。各县市区要采取多种形式动员广大退役军人和干部群众参与“济宁最美退役军人”评选活动,深入挖掘身边退役军人立足本职、干事创业的感人事迹;要坚持典型选树有广度、有深度,兼顾不同身份类别、不同行业领域、不同工作岗位,使典型覆盖面更广、影响力更大;要按照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的原则,深入基层一线,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真正把具有时代特征、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退役军人典型挖掘出来、宣传出去,切实发挥好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
(二)推荐报送
1. 组织推荐。各县市区、各机关单位要对所推荐对象严格把关审核,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确保政治合格、品德良好、实绩突出、群众认可、无违法违纪行为。各县市区推荐3名,其中至少2名是基层一线工作者。
2. 自我推荐或者单位推荐。退役军人本人自荐或者所在单位推荐,填写“最美退役军人”推荐表和相关材料,报送至户籍所在地或者单位所在地的退役军人事务局(市直部门、单位直接报送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由所在地退役军人事务局经过初步筛选、严格审核后,推荐至“济宁最美退役军人”评选委员会,自荐和单位推荐人选不占用各县市区推荐名额。
被推荐人或者自荐的退役军人应进行严格政治考核,征求法院、公安、纪检监察机关和有关部门意见,并向社会公示,其中推荐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还应按照管理权限征求组织人事部门意见,推荐企业负责人还应征求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税务、应急管理等部门意见,确保政治合格、品德良好、事迹突出、群众认可、无违纪违法行为。
推荐材料包括《“济宁最美退役军人”推荐表》《推荐对象征求意见表》(各一式2份),3000字左右详细事迹资料、蓝底正面二寸免冠照和体现先进事迹的相关照片,6月27日前报送市“济宁最美退役军人”评选委员会,电子版发邮箱tyjrswj-qywh@ji.shandong.cn。
(三)评选审核
7月初,评审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评选,最终评出10名建议人选,并面向社会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结合专家评审和公示情况,有关部门单位研究确定2023年度“济宁最美退役军人”入选人员名单。
(四)发布宣传
“八一”建军节前夕,市委宣传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济宁军分区政治工作处举办“济宁最美退役军人”发布仪式。全市各级新闻媒体要广泛报道学习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最美退役军人”的先进事迹,形成舆论宣传声势。围绕学习宣传典型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实践活动,宣讲感人故事,座谈学习心得,引导广大退役军人和干部群众不断从先进典型身上汲取精神营养,把最美退役军人系列学习宣传活动凝聚的热情、精神转化为投身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行动。
联系人:赵洪敏,联系电话:0537-2313622。
附件:1. “济宁最美退役军人”推荐表
2. 推荐对象征求意见表
(此件主动公开)
【文字版】:济退役军人字【2023】19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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