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000043123516/2023-0270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济宁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 组配分类 | 政务公开工作推进 |
成文日期 | 2023-07-10 | 失效日期 | |
有效性 |
济宁市国防动员办公室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各科室、单位:
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进一步提高我办政务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针对我办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并对照《2023年济宁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形成了市国动办落实2023年济宁市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工作台账,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推进行政过程“五公开”
1.推进决策公开。制定发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做好重大决策预公开工作。起草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法规文件时,充分听取企业家、行业协会商会意见,常态化落实邀请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主任办公会制度。持续深化开展政府开放日、网络问政、电视问政等多形式的公众参与和监督活动。(综合科负责,各科室、单位配合)
2.推进管理和服务公开。全面梳理机构职能目录,更新完善权责清单。落实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和公开制度。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互联网+监管”和“信用监管”等监管信息公开。做好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政务大厅“一窗受理”、民生服务“一链办理”、重点高频民生事项“掌上办”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工程科负责,各科室、单位配合)
3.推进执行和结果公开。围绕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民生实事项目、重大工程项目等重要决策部署,加大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力度。进一步做好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的公开。及时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建立重大决策执行效果跟踪反馈和后评估机制,积极开展决策执行效果的评估,科学评价政策落实效果,并将相关情况向社会公开。(综合科负责,各科室、单位配合)
二、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着力推进公开
(一)推进重要行政决策公开。健全落实重要行政决策预公开制度,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行政决策,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拟办科(单位)要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通过门户网站、新闻媒体,以及听证座谈、调查研究、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方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并及时公开意见收集汇总情况、采纳情况和未予采纳的理由等。制定出台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政策文件,要对公开相关信息作出明确规定并严格落实,使政策制定和执行更加阳光透明。(责任单位:各科室、单位)
(二)推进会议公开。对涉及重大民生事项和群众切身利益的会议议题,制定会议方案时,应提出是否邀请有关方面人员列席会议、是否公开以及公开方式的意见,随会议方案一同报批。落实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主任办公会议制度,增强决策透明度,年内邀请相关人员列席不少于2次。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电视电话会议,要积极通过网络、新媒体直播等形式向社会公开。主任办公会议、专题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应及时公开,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责任单位:各科室、单位)
(三)推进政策执行公开。推进重要政策措施、重点工作任务执行情况公开,全面公开实施步骤、具体措施、责任分工、工作进展、工作成效、监督方式等信息。加大督查情况公开力度,主动公开督查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以及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责情况。建立健全政策落实跟踪反馈和评估制度,发挥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运用好第三方评估、民意调查等形式,科学评价政策效果,推进评估结果公开。(责任单位:各科室、单位)
(四)推进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除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姓名、联系方式和抄送范围等外,原则上应全文公开。对部分涉及面较宽、情况较复杂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可采用摘要公开的方式,公开办理复文的主要内容。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要作为政务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内容。(责任单位:综合科)
(五)推进财政信息公开。编制财政信息目录,对公开内容进行分类、分级,在门户网站设置财政预决算、政府采购、专项经费等栏目,方便公众查阅和监督。及时公布上一年度部门财政决算和本年度部门财政预算。及时公布上一年度“三公”经费决算,列明因公出国(境)经费、组团数、人数,公务用车经费、购置数、保有量,公务接待经费、批次、人数,“三公”经费增减原因说明。及时公布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包括“三公”经费增减说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公务接待费。政府采购项目和专项经费,除涉及国家秘密的外,都要在门户网站及时公开。(责任单位:战备资产管理科)
三、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1.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规范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及时调整和落实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和要求,涵盖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综合科负责)
2.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做好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办理、调查、答复等各个环节工作。加强程序规范和实体规范,推动依申请办理的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提高协查的准确性、全面性,完善疑难件办理会商机制,提高答复的精准度。积极探索依申请办理的新做法,总结新经验,不断提升工作实效。(综合科负责,各科室、单位配合)
四、加强政务信息管理和公开平台建设
1.全链条加强政务信息管理。建立完善政务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处理等方面的制度,对政务信息进行全生命周期的规范管理。建立规章、规范性文件等集中发布平台,并根据立、改、废等情况动态调整更新。(综合科负责)
2.加大门户网站集约化建设推进力度。按要求做好门户网站重点领域、政策解读、公众参与、建议提案办理、会议公开等专栏建设和内容维护,聚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创新政务公开多元展现模式。(综合科、指通科负责)
3.推进政务新媒体规范有序发展。统筹推进“济宁人民防空”微信等政务新媒体与门户网站的协同联动、融合发展。明确政务新媒体功能定位,以内容建设为基础,强化发布、传播、互动、引导、办事等功能。(指通科负责)
4.充分利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平台。加强与宣传及新闻媒体等单位的沟通联系,充分运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资源,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充分发挥新闻发布会作用,增强政府信息发布的主动性、权威性和时效性。通过主动向媒体提供素材,召开媒体通气会,畅通媒体采访渠道,更好地发挥新闻媒体的公开平台作用。(指通科牵头,各科室、单位配合)
五、强化组织保障和监督评价
1.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进一步理顺完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加大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力度。建立完善与宣传、网信、政务服务、大数据管理、融媒体中心等单位的协调联动机制。(综合科牵头,各科室、单位配合)
2.完善制度规范。完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规范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信息公开,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完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并动态调整更新。(综合科负责)
3.强化监督评价。建立政务公开常态化监督评价机制,列出问题清单,逐项对照整改落实。继续把政务公开纳入机关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加强政务公开培训力度,不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切实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综合科负责,各科室、单位配合)
济宁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