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00MB2855934R/2023-0250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组配分类 政府工作报告落实
成文日期 2023-07-10 失效日期
有效性

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落实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第二季度工作情况(重点项目用地分级分类、筑牢粮食安全底线等)

发布日期:2023-07-10 信息来源: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3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完成情况汇总表

序号

工作事项

任务目标计划措施时间节点和办结时限

完成情况

困难问题

进展状态

牵头市领导

牵头单位

业务科室负责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25

深化重点项目用地分级分类保障,优化工业用地供应管理,实行“标准地”出让,推行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出让等模式,降低企业用地成本。

2月:修改完善《市国有建设用地弹性出让实施细则》(草案),全面推行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

3—4月:会同发改、工信等部门完善《市国有建设用地弹性出让实施细则》(草案)。

5—6月:开展产业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工作调研,宣传工业用地弹性供应相关政策。

7—8月:开展工业用地弹性供应政策宣传,指导县市区实施工业用地弹性供应,全面推行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

9—10月:联合发改、工信等部门指导县市区实施工业用地弹性供应,全面推行工业“标准地”出让,逐步推进2020年出让“标准地”联合达产复核

11—12月:全面推行工业“标准地”出让,推行工业弹性供应,遴选、公布弹性供应典型案例。

(1)全面推行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要求工业项目批次征地报件申请使用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工业项目,报批时附带政府(管委会)“标准地”使用协议,进行严格审查。

(2)会同市发改、工信等部门修改完善《市国有建设用地弹性出让实施细则》,重点推行“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出让”,探索新型产业用地供应模式,降低企业初始用地成本

3)4月12日,召开产业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平台座谈会,加快推进济宁市产业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平台建设。截至7月6日,平台基础框架已基本建成,正开展基础数据测试。

46月,先后赴任城区、高新区、邹城市、兖州区、汶上县、经开区、金乡县调研产业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工作,形成《深化产业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助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调研报告》。

5)截至6月30日,全市176宗、6784亩工业用地实行“标准地”出让。

正常推进

王宏伟

张胜明

刘东波

市发展改革委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侯玉峰

13953732327

84

筑牢粮食安全底线。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将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粮食产量稳定在97亿斤以上,争创全国高标准农田整区域建设试点。

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严格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考核,严格耕地用途管制,做好耕地占补平衡和进出平衡,持续做深做细“田长制”。

13月10日,省自然资源厅、省财政厅印发《关于2022年度省级耕地保护激励县(市、区)评选结果的通报》,全省对20个县(市、区)予以通报表扬并给予奖励,金乡县位列全省第九位。

(2)3月14日,下发致广大村民的一封信、致田长的一封信、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公示牌模板。截至7月10日,已完成2023年“田长风采”宣传3期。

3)4月26日,发《关于常态化推进耕地不合理流出整改工作的通知》,每周调度通报耕地不合理流出重点问题整改情况。截至7月10日,已印发7期《济宁市耕地不合理流出重点问题整改情况通报》。

4)5月8日,印发《关于报送2022年度市级耕地保护激励推荐乡镇(街道)名单的通知》,将“田长制”落实情况纳入相关评价体系。

5)6月10日—13日,刘东波副市长与14个县市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开展一对一对接,签订永久基本农田“非耕地”整改工作承诺书,夯实县市区党委政府主体责任。

6)6月23日,刘东波副市长带队赴嘉祥县、梁山县,与县委主要负责同志进行座谈,部署推进永久基本农田“非耕地”整改等重点工作。截至7月9日,各县市区已上报完成整改4.68万亩。

正常推进

白平和

刘东波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市农业农村局

闫久笑

13355175885

93

探索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达到9%以上。

2-3月:积极对接省自然资源厅,跟踪掌握集体建设用地入市动态,学习借鉴外地试点经验,做好入市制度研究。

4-5月:根据部、省统一部署开展试点工作,指导试点县审慎稳妥实施入市工作。

6-7月:开展意向项目现场调研,收集试点县意见建议,指导试点县审慎稳妥实施入市工作。

8-12月:根据试点工作推进情况,及时向省厅汇报请示。选择合适项目,培育试点案例。

1)2月14日—15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丰歌带队赴临沂等地学习调研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学习借鉴外地经验做法。

2)3月1日,组织收看自然资源部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培训视频会议。研究自然资源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监管协议》示范文本(试点试行)。

3)3月31日,市政府印发《关于金乡县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批复》,上报省自然资源厅。

4)4月28日,向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等市直9部门单位发函,建立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市级协调机制。

5)5月29日,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函商请完善我市网上挂牌交易系统,增设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交易模块。5月31日,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就相关事项进行座谈研究。

(6)指导金乡县修改完善实施方案。6月28日,金乡县政府印发《关于印发金乡县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具体实施方案的通知》,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

正常推进

王宏伟

刘东波

市财政局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侯玉峰

13953732327

120

实施第三次土壤普查,推进化肥农药减量控害增效,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达到100%。

2-3月:督促县市区在土地储备、供应环节严格落实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开展随机抽查工作。

4月:严格建设用地再开发利用准入,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审核上报一季度考核台账,确保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100%。

5-6月:督促县市区在土地储备、供应环节严格落实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开展随机抽查工作。

7月:严格建设用地再开发利用准入,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审核上报二季度考核台账,确保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100%。

8-9月:督促县市区在土地储备、供应环节严格落实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开展随机抽查工作。

10月:严格建设用地再开发利用准入,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审核上报三季度考核台账,确保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100%。

11-12月: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审核上报2023年度考核台账,确保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100%,开展随机抽查工作。

(1)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行政审批局建立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工作定期调度机制,实现污染土壤地块全流程跟踪管理。

(2)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工作的通知》,严格建设用地再开发利用准入,督促县市区在土地储备、供应环节严格落实土地污染调查要求。

(3)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11部门联合印发《济宁市工程建设项目建立“用地清单制”实施办法》,将土壤污染调查意见纳入“用地清单制”,调度、梳理建设用地准入情况。

(4)按照国家最新考核标准,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审核上报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考核台账,2022年度全市133个地块全部落实了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措施,安全利用率为100%。

(5)调度2023年度1—6月份建设用地安全利用情况,开展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十四五”中期评估工作。截至7月6日,已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召开12次土壤污染调查评审会议,累计评审地块75个,均可进入下步用地程序或已落实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措施。

正常推进

王宏伟

白平和

刘东波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市生态环境局

市农业农村局

卢洪涛13792348226

121

优化区域和城乡功能布局,完成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报批。

2月:计划完成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成果上报省自然资源厅,进行技术审查。

3-5月:计划完成专家论证、征求意见、规委会审议、人大常委会审议等程序。

6月:计划完成市县国土空间规划报批。工作办结具体时间以省政府批复时间为准。

1)2023年1月30日,召开规划编制推进会,根据《山东省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审查要点》,研究市县规划编制进展情况和推进措施。

(2)4月25日前,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已完成专家论证、公众意见征求、市规委会审议、市政府常务会审议、市委常委会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3)4月28日前,9个县市的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已全部完成专家论证、公众意见征求、本级规委会审议、本级人大常委会审议。

(4)5月25日,就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征求相邻地市意见。

(5)6月30日,由市政府行文,将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9个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上报省政府审批。

正常推进

刘东波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李兵

16605371880

124

聚焦黄河下游绿色生态廊道建设和尼山、南四湖生态修复,推动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治理,完成荒山绿化1.7万亩、治理采煤塌陷地2.2万亩,修复废弃矿山5000亩、建成绿色矿山5座。

(1)荒山绿化:2月份完成招投标,进场施工;3月份完成荒山绿化0.76万亩;4月份累计完成荒山绿化1.74万亩;5-6月份开展苗木管护工作;7-8月份开展雨季补植提升等工作;9-12月份开展苗木管护工作。

(2)采煤塌陷地治理:2月下达采煤塌陷地治理年度任务;完善项目库,完成50%新实施项目立项;3月完成80%新实施项目立项;4月下发第一季度通报,推动50%项目启动建设;5月推动所有项目启动建设;6月治理完成1.1万亩采煤塌陷地;7月完成典型项目筛选,宣先进经验;8月完成所有调查评估类项目;9月治理完成采煤塌陷地1.3万亩;10月完成采煤塌陷地治理1.8万亩;11月所有项目完成土方工程;12月完成2.2万亩项目验收。

(3)修复废弃矿山:按照《山东省济宁市南四湖自然保护区及周边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实施方案》计划安排,稳步推进嘉祥县、微山县、经开区2022年度11处接续实施项目和2023年度11处新启动实施项目实施工作。

(4)绿色矿山创建2023年一季度完成1家,二季度累计完成3家,三季度累计完成4家,10月底完成5家绿色矿山建设任务。

(1)荒山绿化:①印发《济宁市2023年荒山绿化工作实施方案》,编制尼山区域荒山绿化提升工程作业设计。②2月19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宏伟和副市长刘东波在泗水县组织召开全市荒山绿化工作现场推进会,安排部署今年荒山绿化工作任务。③3月11日—12日,组织开展全市市直机关义务植树活动,全市市直机关4800余名干部职工赴泗水县苗馆镇凤凰山、鱼山,共植树3万余株。④4月21日—26日,市荒山绿化专班分别会同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开展春季造林质量检查,对发现问题进行闭环管理,确保全年造林质量。⑤已完成年度荒山绿化造林任务,全面转入后期管护阶段。累计完成造林1.79万亩、修建上山道路66.8公里、蓄水池58个、打水井13眼,铺设引水管线83.7公里。

2采煤塌陷地治理①建立2023年拟实施项目储备库,并根据2022年采煤塌陷地调查成果进行优化调整,全年计划实施32个项目、规模3万亩以上。②推进2023年拟实施项目启动立项、设计等前期工作。截至7月5日,全市32个项目已立项或开展调查评估,其中22个项目已完工或完成认定,治理完成面积19297.76亩。

3修复废弃矿山①各县市区已制定示范工程2023年度项目实施倒排工期计划,定期调度,及时跟进项目实施进度。②3月份起,示范工程项目实施进展纳入市环保督察指挥部通报体系,实行“一周一调度、一周一通报”,截至7月5日,已印发通报16期。全市示范工程项目正按治理计划稳步推进,截至7月6日,已启动施工9处项目(嘉祥县5处、微山县3处、经开区1处),已修复治理面积2840亩,完成年度绩效目标的32.3%,其他项目正按计划有序开展可研和设计评审工作。

(4)绿色矿山创建2022年新增10家矿山完成第三方评估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9家矿山成功纳入省级绿色矿山名录,入库数量居全省首位。2023年计划创建5家绿色矿山,已印发通知将2023年任务分解到各县市区,落实到各矿山企业。截至7月6日,2023年计划创建的5家绿色矿山,4家(邹城市土山铁矿、凫山矿,汶上县水牛山东矿,泗水县凤仙山矿)已通过第三方评估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其余1家矿山正在开展自评估。

正常推进

王宏伟

刘东波

市荒山绿化工作专班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市南四湖流域管理办公室

(1)张忠镇16605371818

(2)高  峰13173455537

(3)张新海

13905377819

(4)  

16605371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