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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兖州区奎星楼小学2023年招生信息

发布日期:2023-07-13 18:11 信息来源:兖州区教体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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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兖州区奎星楼小学2023年招生信息

招生范围

招收居住地在京沪铁路以西, 中御桥路以东,建设路以南隶属鼓楼办事处和酒仙桥办事处的城区适龄儿童。

招生计划

计划招生8个教学班,400人

招生程序

(一)报名程序。通过“爱山东”APP进行报名,“爱山东”只能使用手机或者 Pad(平板)下载和使用。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的报名时间用手机或者 Pad(平板),在“手机应用(平板应用)”里下载安装“ 爱山东”APP,注册后实名认证,在“义务教育学校入学服务平台”报名入口进入,找到“兖州区义务教育学校入学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完成相关信息填报,提交申请。平台通过整合各相关职能部门数据,家长只需输入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等基本信息,自动完成数据的校验、汇总、反馈等功能。同时,对特殊类型、使用网络不方便的家庭待报名工作开始后,将开通咨询指导报名热线或预约线下报名渠道,保证所有适龄儿童入学。

(二)资格审核。适龄儿童监护人报名后,学校将组织专门人员,对提交的学生信息进行初审,区教育和体育局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复核。网上审核通过后,结果通过报名平台或手机短信反馈,不需要家长到学校现场提供证明材料;网上审核未通过的或对系统操作有困难的家长,可拨打对应批次的咨询指导热线,由专业老师一对一辅导报名或预约现场报名审核,需现场审核的,要严格按照指定的时间、地点并遵守学校各项要求。

(三)录取结果公示阶段。请家长及时关注学校微信公众号、抖音号上的招生提示,对审核录取情况,学校会在义务教育学校入学服务平台进行反馈。录取后学校会通过微信公众号或电话通知家长领取入学通知书及入学须知,办理入学手续,请家长耐心等待并随时关注招生平台信息,留意接听学校电话。


招生条件

(一)根据招生计划分 3 个批次进行学位安排

1.第一批次。主要指房户一致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等优抚对象子女。包含下列情况:

①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有完全产权房产,且房产、户籍登记地址一致的;

②原有房产因旧村改造而搬迁的原住居民子女入学,按搬迁前房产(户口簿、拆迁合同等)所在片区申请学位的;

③学生及父母名下在兖州中心城区(龙桥、鼓楼、酒仙桥)无房产,学生与父母双方(或一方)长期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居住,且学生与父母双方(或一方)户口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簿上,户口簿与房产地址一致的;

④房屋权利人为共同共有,不动产权证(或房地产权证)上只有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或适龄儿童名字,父母或适龄儿童的份额在 50%及以上,且房户一致的;

⑤高层次人才子女。符合《济宁市人才子女入学实施细则(试行)》要求和兖州区委、区政府相关文件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

⑥优抚对象子女。按照有关规定,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2.第二批次。主要指学区内有完全产权房产, 但学生户籍不在此房产上的(以下简称“ 单房产” )人员子女:

①原有房产因旧村改造而搬迁的原住居民子女入学, 申请按现居住地所在片区(与原住村不同片区的)学校申请入学的;

②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在兖州区内购置房产且实际居住,但户籍与房产地址不一致的。

3.第三批次。主要指区内无房产的随迁子女等。外来(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需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在我区务工、经商。

(二)需要提供的材料(上传至平台)

1.学校招生范围内有户籍、有房产的(房户一致),需同时提供:户口簿(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下同);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房产证明。

2.学校招生范围内有户籍、无房产的,需同时提供:户口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集体户口的,还需提供父母及学生本人集体户常住人口登记卡;父母及学生的无房证明(无房证明可到为民服务大厅办理)。

3.学校招生范围内无户籍、有房产的,需同时提供:户口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房产证明。

4.现役军人子女,需同时提供:户口簿;父母身份证;武装部或军人所在部队团以上单位出具相关材料;军人身份证明:军人身份证、军官或士官证,武警提供警官证。

5.外来务工人员子女,需同时提供:居住证;劳动用工合同(签署日期截止到 2023年7月28日及以前);户口簿;实际居住地正规租房合同(截止到 2023年7月28日及以前)。

6.外来经商人员子女,需同时提供:居住证;工商营业执照(含税务登记证,签署日期截止到 2023 年7月28日及以前);户口簿;实际居住地正规租房合同(截止到 2023年7月28日及以前)。

7.其他。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由相关部门提供材料。

以上材料如不能提供有效证件,还需要提供学校要求的其他佐证材料。

(三)其他有关事宜

1.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所持《户口簿》《房地产权证》(不动产权证)《实际居住地租房合同》登记时间截止日期均为2023年7月28日。

2.学校片区内公寓、办公用房、商业用房、期房(未交付入住)等,不作为入学依据。

3.学生户口与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同一户口簿,但空挂于单位、亲戚、朋友户籍上的,不作为入学依据。

4.因疾病等特殊情况,需延缓入学的,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所在服务区学校提出书面申请,报区教体局批准后可延缓入学,期满,应立即入学。

5.凡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学生在该报名学校的入学资格,同时将保留诉诸法律的权利。

6.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子女入学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报区教体局审核通过后,按照相关政策予以优先安排。

7.对服务区内不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不能随班就读的,通过特殊教育学校(特教班)集中就学、送教上门等途径进行合理安置并按规定注册学籍。区特殊教育学校面向全区招收培智学生,学生父母于8月31日前持适龄儿童残疾人证、户口簿、残疾儿童鉴定证明,带子女到区特教学校(地址:南关村;联系电话:3415142)进行报名。家长根据区残疾儿童少年入学鉴定和咨询委员会的教育安置建议,送子女接受适合的教育。


咨询电话

(0537- 3413539;0537-3419908)

救济途径学生及学生家长对本招生信息有异议需要进行救济,可向济宁市兖州区教育和体育局基础教育科反映,联系电话:0537—34142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