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乡县第三中学教学管理制度
1、落实课程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教育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开展教学活动,不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开展好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综合实践活动四个领域的教育教学工作。因地制宜开发学校课程,形成学校特色。
2、高中学校要建立学生选课制度,为学生自主选课提供科学指导。高中指导学生选择发展方向不早于第二学年末,尊重、保障学生通过选择课程实现选择发展方向和发展水平的权利,不强迫学生选择文、理或艺、体发展方向。
3、严格控制学生作息时间。走读生每天在校学习时间(包括自习)小学不超过6小时,学不超过8小时。晚间、双休日和其他法定节假日不上课。学生每天集体体育锻炼不少于1小时睡眠时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少于 9小时,高中不少于 8小时。寄宿制学校学生晚自习结束时间初中不晚于21 点,高中不晚于 22 点;早上统一起床时间,初中不早于 7:00,高中不早于 6:30.义务教育阶段走读生早上到校时间不早于 7:30,上课时间不早于 8:00。高中走读生早上到校时间不早于 7:00,上课时间不早于 7:30。
积极开展学生自主实践性学习。学生自习时间不分配到学科。按照规定安排寒暑假期和其他法定节假日,不利用假期组织学生到校上课或集体补课,不收费上课和有偿补课。
4、学生家庭书面作业实行总量控制。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其他年级除语文数学外不留书面家庭作业,语文、数学书面作业每天不超过 1 小时;初中书面作业总量不超过1.5小时;高中布置作业要涵盖所有学习领域且总量不超过 2小时。提倡布置探究性、实践性的家庭作业。
5、按照《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要求,改进教学方式方法,引导、鼓励和支持学生自主、合作、探究学习,注重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发展学生的个性特长。每学年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时间小学生不少于 10 天,初中生不少于 20天,高中生不少于30天13、实行校本教研制度,研究课程建设、课程实施和教育教学重点、难点问题,提高课程计划实施质量和单位时间内教学效率。鼓励教师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建立各种业务档案,充分发挥业务档案材料在教育教学、教研科研中的重要作用。
6、选用国家和省颁布的教学用书目录规定的教材。学校开发课程不编写和使用教材。不向学生统一征订教辅资料,不接受任何单位和个人推销的省定教学用书目录以外的书刊和音像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