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兖州实验高中宿舍安全管理工作条例

发布日期:2023-07-02 12:32 信息来源:兖州区教体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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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宿管员二十四小时值班,认真做好巡查、查勤、防火、防盗等治安工作。尤其在重点时段执行双人巡查制度,提醒学生离开宿舍应注意关好门窗,做好现金和贵重物品的保管工作,严防被盗,如有遗失及时上报学生服务中心处,并协助相关人员做好调查工作。

2.按学校要求做好学生的入住和退宿的登记工作。

3.按学校要求做好宿舍大门的开关。严格执行学校请假制度,上课期间,学生凭教练员或班主任签字的请假条才能进入。晚归者持学生证进行登记,并讲明原因且经校方认可后,方可进入宿舍。

4.严格控制外来人员的进入,如确实有事,做好外来人员的登记和管理工作。严禁外来人员未经同意私自进入宿舍进行破坏和盗窃。

5.学生宿舍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宿管员在接到报告后,立即向学校公寓管理部门负责人报告,不得迟报、漏报、瞒报。

6.每天晚上熄灯之前,宿管员将对每个房间的学生进行清点,确保床号和人员一致,等全部统计完后,每晚不定时进行抽查,查铺时必须见到与床号相同的本人。如发现床号与本人不符以及人员不在位,经确认人员不在位情况后,立刻上报值班老师及学校领导。

7.查铺时除了确认人员到位情况还要规范学生宿舍管理制度,严禁出现打牌、喝酒、抽烟、玩游戏、串房间、大声喧哗、使用手机、大功率电器等现象。

8.协助学校在学生宿舍组织消防演习。通过演习、增强学生的消防意识,提高学生的逃生、自救、自护能力。培养学生在发生紧急情况时的应变、自我保护和迅速有序地离开现场的能力。

9.本制度自2021年11月1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