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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山县第二实验小学教育集团 课后服务费分配方案

发布日期:2023-07-20 18:09 信息来源:微山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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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微山县小学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微教体字〔2019〕5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课时安排

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课后服务包括作业辅导、社团活动。其中一至六年级的作业辅导时间:4:40--6:00,(每天共计2课时);社团活动时间:周三3:40--5:00(2课时)。

二、收费依据

根据文件第九大项的第二条【(二)科学核价,合理分担】,“小学课后服务工作”必须始终坚持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原则。课后服务收费由学校代收(现阶段暂按每课时3元的标准执行,由学校在学期末,一次性收取一个学期的课后服务费),学校汇总后上缴微山县财政专户管理,实施课后服务的学校将开展课后服务产生的支出按有关规定列支,县教育和体育局做好管理、审查和监督。我校在本学期结合实际情况,现阶段暂按每课时3元的标准执行,每天6元,作业辅导收费按照:人数×6×天数;社团收费按照:人数×6×周数,以班级为单位收取了课后服务费。

三、发放依据

根据文件第九大项【(三)教工参与,合理取酬】学校要明确“小学课后服务工作”人员队伍,鼓励和支持教职工在保证按质按量完成正常职责工作任务的前提下,积极、主动参与“小学课后服务工作”。对参与“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的教职工可以给予相应的劳务报酬,发放教职工劳务报酬的经费单列管理。

四、项目开支

为了更好的开展课后服务这项工作,学校做了大量的保障工作。

1.值勤人员、后勤人员、保安人员、医务人员延时下班,保障学生的安全。

2.每天领导班子成员排班,对课后服务进行检查和管理。

3.学校在课后服务时间水电费的开支。

4.学校为一些社团提供活动场地和材料,对学校的设备设施造成的损耗。

参与课后服务的教职工学校都考虑给予相应的劳务报酬。考虑以上的开支,从课后服务费中按适当的比例抽取一定的费用。

五、分配方法

作业辅导费分配方法:以班级收取的作业辅导费用为单位,按照级部每班老师课时所占的比例,进行报酬分配。(作业辅导费×课时比例)

社团课后服务费分配方法:按照社团实际收取的费用为单位,进行报酬分配。

所有的报酬分配,是在学校扣除项目开支的基础上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