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00004313485J/2023-0564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济宁市应急管理局 组配分类 灾害事故预警
成文日期 2023-07-21 失效日期
有效性

强对流天气灾害风险预警提示

发布日期:2023-07-21 信息来源:济宁市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济宁市气象台2023年07月21日17时48分发布雷电黄色预警信号:目前我市梁山、曲阜、邹城已出现对流天气,预计今天傍晚到夜间我市全部区县将出现强对流天气,并伴有明显雷电,可能会造成雷电灾害事故,局地有短时强降雨和7~8级雷雨阵风。此次强对流过程影响范围广,会对安全生产、建筑施工、道路交通、城市防汛、设施农业等行业造成不利影响及安全风险。为切实做好防范应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落实安全防范责任。我市已进入“七下八上”防汛关键期,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坚持底线思维,始终绷紧安全这根弦,及时开展雷电、大风、短时强降雨风险分析研判,压实工作责任,落实落细安全防范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加强监测预报预警。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加密雷电、大风、雨情、水情、地质灾害等监测频次,提升预报预警的精准度、时效性。通过电视、广播、互联网媒体和电子显示屏等,广泛滚动发布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灾害风险提示和防灾减灾知识,提醒指导全社会做好风险防范。

三、深入开展隐患排查。迅速组织力量,紧盯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突出加强对学校、医院、旅游景区等人口密集区和易发生滑坡、泥石流、山洪等山区峡谷地带以及涉水在建工程等重点区域(部位)的巡查,防止雷电、雷雨大风天气下出现坠落、倒塌、折断、触电等安全事故。要密切关注雷电、大风、强降雨对困难群众、弱势群体造成的不利影响,及时组织做好针对性帮扶工作。

四、突出重点领域安全防范。矿山领域,要突出加强高陡边坡、排土场的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危险化学品领域,加强对生产装置、罐区、气柜等重点部位安全管控,重点排查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大风雷电安全风险。工贸领域,要强化冶金煤气、高温熔融金属、粉尘涉爆、涉氨制冷、有限空间作业等领域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各类厂房、市场、商场、仓储要严防因大风天气引起的垮塌等事故的发生,做好加固、巡查、撤离等防范工作。住建领域,要督促建筑施工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停止高空作业,严防事故发生。要加强危房检查,加强围板、棚架、广告牌等搭建物以及城市内涝风险点的排查,做好城市防汛的各项应急准备工作。交通运输领域,要重点加强公路桥梁的安全检查,强化道路旅客运输、危险货物运输、港口作业码头、在建公路水运工程建设施工等方面安全监管,督导企业单位落实防范措施,严防重大事故发生。水上安全领域,交通运输、农业、文旅等行业部门单位,要督促落实商船、渔船、水上娱乐设施安全管控措施,加强临水和水上区域巡查管控,严防溺水事故发生。农牧业领域要密切关注雷电、雷雨大风、短时强降雨对设施农业和畜牧业带来的不利影响,特别要注意组织山区、室外等作业人员防雷避险。自然资源、城乡水务等部门要做好局地强降水可能引发的山洪、地质灾害等次生灾害的防范应对工作。文化旅游部门要认真抓好旅游景点、人员密集场所等行业领域的安全防范。供电、通讯等行业要对重要线路、设备运行情况实施动态跟踪,确保群众生活正常。

五、强化值班值守和应急处置。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严格落实值班岗位责任制,确保信息畅通。一旦发生紧急突发事件,要立即进行处置并及时上报。各级各类救援队伍全面做好应急准备,一旦出现紧急情况,迅速出动、有效应对,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