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山县第一中学 关于印发《微山一中考点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等方案的通知
各部门、各年级:
为进一步做好微山一中考点各类考试安全和应急处置工作,经研究,制订了《微山一中考点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微山一中考点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微山一中考点重大考试新冠疫情应急处置实战演练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在工作中遵照执行。
附件:
1.《微山一中考点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2.《微山一中考点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
3.《微山一中考点重大考试新冠疫情应急处置实战演练实施方案》
微山县第一中学
2022年6月2日
微山一中考点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试行)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我校组我校承担的各级各类考试中的突发事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考生、考试安全,维护考场和社会稳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本预案所指考试,主要包括: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含听力、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高中学业水平合格考试、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以及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的各级各类考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教育部、国家卫健委、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坚持生命至上、考生至上、考试安全,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完善统一领导和指挥体系,压实“四方责任”,落实“立足于有、关口前移、多重屏障、两手结合”基本方法,坚持精准防控、应防尽防,统筹做好疫情防控新形势下高考考试工作,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保障考试平稳顺利进行。
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考试的目标,按照教育部和山东省《国家教育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实施办法》的工作要求,完善应急工作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切实维护教育考试秩序和社会稳定。
二、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对我校考试工作的领导,成立微山县第一中学考点考试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10个职能组,具体负责指挥考点考试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一)领导小组
组 长:李 锰 校长 联系电话:13854744669
李 伟 党委书记 联系电话:13791770956
副组长:陈进忠 颜秉鑫 侯玉忠
成 员:张令东 徐云峰 陈克全 杨绳海 管明涛
(二)应急处置办公室
主 任:颜秉鑫 副校长 联系电话:13964906399
副主任:陈进忠 侯玉忠
成 员:刘庆银 马 锋 张 明 李德为 吴小寒
杨祥智 孙 涛 满令建 张厚绪 程守军
办公室职责:研究制定考试的专项应急预案,组织开展相关突发事件的教育和演练工作;搜集相关突发事件的预警信息;在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到现场获取一手资料;向领导小组提出应急响应、应急处置、善后恢复、应急保障、奖惩的初步意见。
办公室主任根据实际情况,向领导小组报告,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
(三)各职能工作组
1.考务组
组 长:颜秉鑫 联系电话:13964906399
副组长:张 明 杨祥智
2.信 号、听力播放组
组 长:杨绳海 联系电话:13964906399
3.广播宣传、咨询服务组
组 长:孙 涛 联系电话:13080064931
4.试卷检查、流动监考、面部识别、监察及考场消杀组
组 长:吴小寒 联系电话:18053761055
副组长:马怀连
5.系统管理组(电子监控组)
组 长:张令东 联系电话:13863759046
副组长:王 平
6.电子监考组:
组 长:陈克全 联系电话:13964906369
副组长:龚 义
7.后勤保障组
组 长:陈进忠 联系电话:13963798298
副组长:李德为
8.医务组:
闫 侠 联系电话:13863739799 郝敬超 刘贤新 张晨
9.保卫、安检组
组 长:程守军 联系电话:13562741148
副组长:邹宗昂
10.校园环境消杀、清扫组
组 长:管明涛 联系电话:13964914300
副组长:张厚绪
11.安全防疫组
组 长:侯玉忠 联系电话:13562775384
副组长:尹 帅 安 明
三、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在领导小组领导下,形成处置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处置果断,力争把影响降到最低限度。
2.有效控制、就地解决。坚持突发事件控制在发生地,就地解决,避免扩展;如已扩展,也要尽可能控制在最小范围内,避免造成考点、考场及秩序混乱和失控。
3.系统联动、群防群控。发生突发性事件后,各相关部门负责人要立即深入第一线,掌握情况,开展工作,控制局面。
4.以人为本、依法处置。在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从维护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切身利益的角度出发,坚持安抚情绪和教育疏导为主,及时化解矛盾,防止事态扩大;对于坚持错误、不听劝阻的,要善抓时机,果断处置并要做到合情合理、依法办事。
5.预防为主、重在建设。从法规、制度、思想、组织、设备设施等方面加强硬件与软件预防措施建设,保障经费和力量部署到位,增强工作实力,提高工作效率。
6.加强培训、提高素质。要提高考试队伍素质和实践技能,使其掌握应急处置的主要内容、本人在应急处置机制中的位置、职责以及该如何反应等,保证需要时,能够快速到位、规范行动、有效处置。
7.保守秘密、遵守纪律。在处置各种考试突发事件期间,严格执行信息保密制度,遵守工作纪律,确保信息安全。
四、应急处置流程
(一)灾害天气的处置
负责单位:办公室、考务组负责
责任人:刘庆银 联系电话:13665378558
张 明 联系电话:13954710368
应急处置:
1.在运送试题过程中,如出现灾害天气,由办公室或考务组第一时间向领导小组组长汇报,立即上报微山县招生考试办公室,按照微山县招生考试办公室意见妥善处置。
2.如遇非人为因素或自然灾害影响考试的,由办公室或考务组第一时间向领导小组组组长汇报,立即上报微山县招生考试办公室,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全体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公共卫生事件处置
负责单位:办公室、考务组、医务组
责任人:刘庆银 联系电话:13665378558
闫 侠 联系电话:13863739779
应急处置:
1.考试过程中出现疫情等公共卫生事件而影响考试的,由医务组第一时间向领导小组组长汇报,立即上报微山县招生考试办公室及卫生防疫部门,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疫情等公共卫生事件的发展,确保全体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
2.考生在考场内发生晕场、突发疾病等的突发情况,监考人员立即向流动监考报告,由办公室或考务组第一时间向领导小组组组长汇报,经简易治疗能坚持本场考试的,鼓励其坚持考试(所误时间不补);难以坚持者,允许其退场治疗,但离开考场后不得再入场考试,记入考场记录单。
3.监考人员发生晕场、疾病情况,其他监考人员立即向流动监考报告,由办公室或考务组第一时间向领导小组组组长汇报,由医务组及时安排治疗,并立即安排备用监考人员接替该监考员工作。
(三)网络有害信息处置
负责单位:宣传组
责任人:孙 涛 联系电话:13280064931
应急处置:由宣传组负责研判互联网、校园网、微博、百度贴吧、天涯社区、考试吧等相关网络上的有害信息,由宣传组第一时间向领导小组组长汇报;负责联系网监部门及时删除有害信息。
(四)设施故障处置
负责单位:后勤保障组、考务组
责任人 李德为 联系电话:13964968568
应急处置:
1.停电事件的处置。后勤保障组负责考前与电业部门及时沟通,在考试期间,特别是听力考试期间,确保考试正常用电。在考试实施过程中,如出现意外停电事件,启用备用电源,并第一时间向领导小组组长汇报,立即上报微山县招生考试办公室。及时与电业部门联系,恢复正常供电。
2.听力设备故障的处置。考点听力考试使用调频发射设备出现故障或放音效果不好现象,如果短时间内可以排除故障,经领导小组研究并请示上级主管部门同意,采取延长听力考试时间等相应的措施解决;如果设备故障排除不了时,应启用备用录音机等设备,由考务组统一调配备用磁带恢复听力播放。
听力磁带或播放设备出现故障。经领导小组同意后,启用备有磁带或备用设备,顺延考试时间。
(五)群体性事件处置
负责单位:保卫、安检组
责任人 程守军 联系电话:13562741148
应急处置:考试过程中出现考生、家长或其他人员寻衅滋事而影响考试的,由保卫组第一时间向领导小组组长汇报,立即上报微山县招生考试办公室及公安部门,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的发展,确保全体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涉及在校学生参与的由保卫科配合政教处予以教育、处置。
(六)作弊事件处置
负责单位:监察组、办公室、考务组、保卫、安检组
责任人 吴小寒 联系电话:18053761055
张 明 联系电话:13954710368
程守军 联系电话:13562741148
应急处置:
1.考试过程中发现个别考生作弊行为,监考人员应该立即制止、保留好证据、在不影响其他考生的情况下,由办公室或考务组第一时间向保卫组长汇报,监察组和考务组按规定的程序处置。
2.大面积作弊及现代化工具舞弊事件的处置。在考试的实施过程中,若出现大面积考场内作弊,由办公室或考务组第一时间向保卫组长汇报,立即上报微山县招生考试办公室。若出现考场内与考场外串通使用现代化工具舞弊事件,由办公室或考务组第一时间向保卫组长汇报,立即会同公安同志进行监控,由保卫组协助公安人员收缴舞弊工具及抓捕考点外涉嫌舞弊人员,情节严重的,交由公安人员处置。如果出现大面积舞弊且不可控制时,由办公室或考务组第一时间向保卫组长汇报,立即上报微山县招生考试办公室。
(七) 考务事件处置
负责单位:根据考试类型由办公室、考务组、保卫组按照各自职能负责。
责任人 刘庆银 联系电话:13665378558
张 明 联系电话:13954710368
程守军 联系电话:13562741148
应急处置:
1.试卷领取、运送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车辆故障。负责试卷押运人立即保护好现场,由办公室或考务组第一时间向领导小组组长汇报,立即上报微山县招生考试办公室,增派备用车辆,保证试卷的安全运达保密室。
2.试卷保管过程中发生试卷丢失事件。发现人立即保护好现场,由办公室或考务组第一时间向领导小组组长汇报,立即上报微山县招生考试办公室,根据微山县招生考试办公室的指示进行处置。
3.出现试题泄密事件。在考试的组织实施阶段,如果出现试题泄密事件,由办公室或考务组第一时间向领导小组组组长汇报,立即上报微山县招生考试办公室及公安、保密部门,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事故的调查和处置,确定责任人,将事故的影响尽量减至最小,并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及领导小组的意见处置好善后工作。
4.监考教师突然生病等原因不能进行监考。由办公室或考务组第一时间向领导小组组组长汇报,立即调用备用监考教师。
5.考试期间考生突然生病或要求大小便。出现突然生病并急需救治的考生,由办公室或考务组第一时间向领导小组组长汇报,并派人护送医务室急救。考试时不准上厕所(生病及其它特殊原因除外,经请示同意后,须由监考教师或流动监考员陪同),严防有人借上厕所之机进行舞弊。
6.考生忘记携带或遗失了“准考证”。监考人员核对考生的存根照片与考生无误后,由办公室或考务组第一时间领导小组组长汇报。经领导小组批准,先安排考生进考场应试,要求在下一科考前提交有效证明。
7.试卷启封时,发现试卷袋口或密封有异常迹象。由办公室或考务组第一时间向领导小组组长汇报,并暂停拆封。经领导小组批准,工作人员与监考共同将异常情况记录在案,后拆封试卷。如确属异常,立即上报微山县招生考试办公室。将有问题试卷交还试卷保密室,封存备查。
8.试卷拆封后,发现与所考科目不符。监考人员立即将试卷装入试卷袋内,与就近的流动监考员共同向考点主考报告,安排考生在考场静候。由办公室或考务组第一时间向领导小组组长汇报。经领导小组批准,启用备用试卷,另派未接触装错科目试卷的机动监考员接替监考员工作,对原监考员和考生采取隔离措施,至装错试卷科目考完为止。
9.试卷开封后,发现有缺页、漏页、重印、损坏等无法使用情况。监考人员在本考场试卷无法补齐的情况下,记录处置事情的时间,核实情况,由办公室或考务组第一时间向领导小组组长汇报。经领导小组批准,启用备用试卷,。
10.开封后,发现部分试卷混装、错装。由监考人员将错发试卷收齐密封,由办公室或考务组第一时间向领导小组组长汇报。经领导小组批准,启用备用试卷,将错发试卷密封存保密室,并对接触错发试卷人员立即隔离,相关考生本考完立即隔离,且下科考试单独进行,直至失密科目开考。
11.开考一段时间后,考生发现试卷有重印、漏印现象或中途提出少了试卷。监考人员通知场外流动监考人员,由办公室或考务组第一时间向工作组组长汇报。经工作组批准,启用备用试卷。
12.因试卷印刷字迹不清,考生提出询问。监考人员确有把握时,当众说明,否则立即通知流动监考人员,由办公室或考务组第一时间向领导小组组长汇报并立即请示微山县招生考试办公室,监考人员如实填写考试情况报告单。
13.发现试题出现明显错误。监考人员不作回答,立即向流动监考报告,由办公室或考务组第一时间向领导小组组长汇报,并上报微山县招生考试办公室。将情况如实记入考试情况报告单。
14.发现考生将规定外的东西带入考场。监考人员在考前提出要求后,考生仍不交送指定地点的,如实记录。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置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要求进行处置,并发违纪考生处置决定书。
15.发现考生与准考证及考场名册上的照片不符。监考人员立即向流动监考报告,由办公室或考务组第一时间向领导小组组长汇报,记入考场记录单,并要求考生在有关材料上签字。经领导小组批准,安排考生先行考试。在该科考试结束后,将照片不符的考生带到考务办公室,问明情况,听候处置,由监察组核实情况,确系代考,取消其考试资格并记录在册,发违纪考生处置决定书,并逐级上报。
16.考试中考生坐错位置。监考人员立即向流动监考报告,由办公室或考务组第一时间向领导小组组长汇报,如果是本考场考生,立即责令其坐到相应座位;如果是其它考场考生,应稳定考生的情绪,立即责成有关考试工作人员立即查明考生的确切位置,安排考生进场考试。
17.如果考试中,听力考试被其他电台干扰。监考人员立即向流动监考报告,由办公室或考务组第一时间向领导小组组长汇报,经工作组批准,监考人员及时停止学生答卷,记录下时间,进行笔试考试。另外安排时间进行听力考试。
18.考生在考场内喧哗。监考人员应立即予以制止,按有关规定做相应处置。制止无效的,由办公室或考务组第一时间向领导小组组长汇报,经领导小组批准,终止其继续参加考试,通过流动监考将考生带至考务办公室处置。以上情况如实记入考场记录单。
19.考生在答卷上书写的姓名、准考证号与考生本人不符。监考人员立即向流动监考报告,由办公室或考务组第一时间向领导小组组长汇报。姓名不符的,由监察组按替考处置;如姓名正确而准考证号不符,提醒考生改正,如不改正,由监察组和保安组按违规处置。以上情况如实记入考场记录单。
20.考生无意弄脏与损坏试卷等考试材料,要求更换。监考人员立即向流动监考报告,由办公室或考务组第一时间向领导小组组组长汇报。经领导小组同意或批准,使用备用考试材料并记入考场记录单。
21.考生将试卷等考试材料带出考场。监考人员立即向流动监考报告,由办公室或考务组第一时间向领导小组组长汇报。考务人员追寻考生及带走的材料,调查核实相关情况,记录在考试情况报告单。
22.监考员整理、清点考生答卷时将答卷撕破、污染。监考人员立即向流动监考报告,由办公室或考务组第一时间向领导小组组长汇报,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如实填写考场情况报告单,上报微山县招生考试办公室。
微山一中考点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
为确保微山一中考点承接的考试工作顺利实施,统筹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和各类考试组织实施工作,切实保障广大考生、考务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营造一个良好安全的考试环境,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结合我县和我校实际,制订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教育部、国家卫健委、省市县委省市县政府工作要求,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提前谋划,周密安排,统筹做好疫情防控新形势下各类考试工作,确保圆满完成考试工作任务。
二、组织领导
(一)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组 长:李 锰 校长 联系电话:13854744669
李 伟 党委书记 联系电话:13791770956
副组长:陈进忠 颜秉鑫 侯玉忠 张令东 徐云峰 陈克全 杨绳海 管明涛
成 员:王 平 刘庆银 马 锋 李德伟 张 明 吴小寒 杨祥智 孙 涛 贾峰清 宋正璐
(二)应急处置工作小组
组 长:侯玉忠 联系电话:13562775384
副组长:满令建
成 员:孙 涛 贾峰清 宋正路等
主要职责:负责指挥和组织考点疫情处置工作;对有关事项作出决策;督促各相关应急处置职能小组按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各职能小组的工作进行指导,对其负责;向上级部门请求救援,协调社会资源等。
三、实施步骤及措施
(一)试卷运送与保管
1.参与试卷分发、送交、运输和保管的工作人员,须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全程接种,并持有工作前48小时内和24小时内两次核酸检测阴性纸质证明。工作人员提前14天进行日常体温检测和健康状况监测,身体异常的要及时诊疗,前3天内有发热症状的不得参与相关工作。做好备用人员、场所和车辆的报备、启用准备工作。
2.试题材料分发和送交要安排在监控可视范围内通风良好的室内场所,进入工作场所前要测量体温,体温正常方可进入。
3.存放试题材料的保管场所提前进行通风消毒,试卷保管室存放试卷前开窗通风。保管室内间存放试卷过程中不得开窗,值班人员要定时做好保密室消毒工作。
4.工作期间,如发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要及时就医,必要时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和启用备用工作场所和备用工作人员。
(二)考试实施
1.考前准备
(1)考区已联合公安、卫健、城管、市场监管等部门对各考点开展卫生防疫检查。我校组织了各部门自查。
(2)设置体温检测点、临时留观点,体温检测点设立多条体温检测通道。按每 10 个普通考场设 1 个备用隔离考场。学校设置10各备用隔离考场,备用隔离考场,不与其他考场共用电梯、通风系统等。
(3)提前配备充足的疫情防控日常物品和应急处置物品: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一次性手套、水银体温计、手持式体温检测仪等。大门口配置大通量无接触体温检测设备。
(4)考前,在当地疾控机构指导下,指定专人对考试场所、考务办公区域、考生集中食宿场所、通道、桌椅等进行清洁消毒,对空调通风系统、物体表面进行预防性消毒处理。
(5)由微山县医院在本考点设立医疗防控站,并指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6)考点主考、副主考、监考员等增加防疫工作职责;考点增设一名副主考,由微山县医院副书记王庆东担任,协助主考专职负责防疫常规工作和突发事件处置。
(7)考前一周组织考试综合实战演练,针对考试各环节的疫情防控开展模拟演练,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2.对考生和工作人员的防控
1.开考前及时发布考试公告,告知考生须申领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且须持有考前48小时内和24小时内的两次核酸检测阴性纸质证明参加考试,鼓励考生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并要求考生做好流行病学史申报和自我健康监测等事项。
原则上在校的考生由县招生委员会统筹协调,按照“检测进校园”原则,安排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人员进入生源学校,由生源学校统一组织在校考生进行考前两次核酸检测。其他考生于规定时间内自行到相关医疗机构进行核酸检测。
2.提前完成考试工作人员(含备用人员)选聘工作,所有工作人员须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全程接种(鼓励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加强针),持有考前48小时内和24小时内两次核酸检测阴性纸质证明,考前14天不安排省外出差和旅行。现场考试工作人员存在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参加考务工作: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尚在隔离观察期的密切接触者、次密接;近14天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未痊愈且未排除传染病及身体不适者;28天内有境外旅居史和接触史的;21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和接触史的;居住社区21天内发生疫情的。
3.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要按要求做好考前连续14天本地健康监测。测量日常体温、监测健康状况并如实记录,体温测量、身体出现异常情况的,要及时报告当地招考机构。对于健康监测情况不符合当地防疫要求的本地考生和从外省(地)返回考生,原则上不与正常考生安排在同考场参加考试。
4.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要减少不必要的聚集和跨区域流动、不到人群流动性较大场所、不前往中高风险等级地区。要提醒滞留在外省(地)的考生按考点所在地防疫要求及时返回,对于返回确有困难的考生,要制定有针对性的处置预案。
5.跨区域(含跨市、跨省)参加考试的考生须按照以下防疫要求做好考试准备:
(1)省内跨市考试的考生,须提供启程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抵达考点所在地后考前48小时内和24小时内的两次核酸检测阴性纸质证明参加考试。
(2)省外低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入微返微人员须提前到达考点所在地,启程前48小时内进行1次核酸检测,抵达后第1天和第3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完成上述健康监测要求后再持考前48小时内和24小时内两次核酸检测阴性纸质证明参加考试。
(3)省外中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入微返微人员须提前向当地考试机构报备,启程前48小时内进行1次核酸检测,抵达后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在第1天,第3天和第7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健康监测完成后再持考前48小时内和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纸质证明,在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4)省外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入微返微人员须提前向当地考试机构报备,并提前14天到达考试所在地,启程前48小时内进行1次核酸检测抵达后进行7天集中隔离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在集中隔离第1、4天和居家健康监测第7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健康监测完成再持考前48小时内和24小时内核酸检测性阴性纸质证明,在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5)省外入微返微考生健康管理应纳入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体系。对尚未公布的中高风险地区但近期新增感染者较多,存在社区传播风险的其他疫情风险区域,参照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执行。
(6)重点地区入微返微考生须提前向当地考试机构报备,并提前14天到达考试所在地,启程前48小时内进行1次核酸检测抵达后进行7天集中隔离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在集中隔离期间每天1次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第3、5、7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健康监测完成再持考前48小时内和24小时内核酸检测性阴性纸质证明,在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6.考前第14天、第3天对所有考生进行健康码筛查,考前第7天、第3天进行考生隔离信息筛查,考前第2天至考试结束期间每天进行考生核酸检测信息筛查。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健康筛查结果,逐一落实、精准掌握考生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组考处置预案。
7.所有考生、涉考工作人员于6月5日至10日每日进行核酸检测。
8.要根据实际情况,强化对特定区域范围及涉考工作人员的考前核酸检测。对于未进行核酸检测或健康筛查结果异常的考生,不得安排与正常考生同考场参加考试。
3.考试组织
(1)结合本校实际,优化考生进场流程,适当提前考生进场时间,对考生进场、离场进行科学规划和安排,加强现场维护秩序人员力量,保证入场、离场秩序和人员间隔,尽可能避免在身份识别、进场检测等环节出现人员过于密集、排队等候过长的现象。考务人员进入考点、考务室时,也要加大人员间距,防止人员拥挤。
(2)所有进入考点的考生、考务人员必须接受体温检测。接受体温检测时要有序进行,严格控制人员行进速度和间距。所有考生、考试工作人员体温低于 37.3℃方可进入考点。
(3)指导考生随身备用符合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标准或相当防护级别的口罩,进入考点后应科学佩戴口罩。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考生在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就座后,考生可自主决定是否继续佩戴。入口负责体温测量的工作人员要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和一次性手套;普通考场监考员全程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隔离考场的监考员及工作人员要穿戴工作服、医用防护口罩和一次性手套等,必要时可穿戴防护服。
(4)考试结束后,尽快疏散考生,减少人员聚集。
(5)每天考试结束后,要对考场通风清洁消毒,加强楼道、卫生间等清洁消毒,保持空气流通。
(6)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的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要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和防疫副主考指导下,进行规范科学操作。
(三)特殊情况及应急处置
1.进入考点时体温检测异常以及考试期间出现的体温异常等考生(体温≥37.3℃),由校医或防疫副主考在做好自我防护的前提下,引领至临时留观点,再次用水银温度计对其复测体温 2 次,同时询问了解有关情况。后续工作按以下原则进行处置:(1)确认体温正常的考生(体温<37.3℃),准许其正常参加考试。(2)确认体温异常的考生(体温≥37.3℃),须经有关卫健部门、疾控机构等进行专业评估,在保障广大考生、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前提下,由教育行政部门、考试机构依据专业评估建议,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参加考试的条件,凡不具备相关条件的,考生不得健康考生同考场考试,可安排其在考点备用隔离考场参加首场考试。首场考试结束后,立即在考试现场进一步检测诊断。根据防疫副主考意见,确定其恢复正常考试、到备用隔离考场考试、启动应急处置到发热进行检测诊断。视核酸检测结果情况,对体温异常考生分下列三种情况处置:①核酸检测尚未出结果的,继续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参加剩余考试。②经医疗机构诊断排除新冠肺炎的,安排正常参加考试。③经医疗机构诊断为疑似或确诊为新冠肺炎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隔离诊断、治疗,由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会同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医疗机构根据其身体状况和传播风险,共同综合研判是否可以安排其在隔离或救治场所参加考试,同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2、考试过程中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由考点校医或防疫副主考研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须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
3、考试过程中,如考生大规模出现发热或其他呼吸道疾病症状,暂时实行考试区域封闭管理,安抚考生情绪,提供饮食饮水等服务,第一时间上报当地疫情指挥部,全力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4、考试期间如有突发疫情,或出现疫情中、高风险等级地区,则根据省委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的要求,配合疫情防控部门和疾控机构做好相关工作。由当地疫情处置领导小组根据疫情范围,会同有关部门决定是否封闭考点、停考等事宜。
5、备用隔离考场原则上须 1 人 1 间,配备 2 名监考员。当备用隔离考场不够用时,在不影响考生正常考试的情况下,经综合研判风险后,可采取最前排、最后排或四角排位的方式多人共用一间(最多不超过 4 人)。考试过程中防护装备为工作服、一次性帽子、一次性防护服、防水鞋套、医用手套、防护面罩(或护目镜)、防护口罩(N95)等。隔离考场考试的考生如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应由专业人员及时做好考场的终末消毒。
微山一中考点重大考试新冠疫情应急处置
实战演练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疫情防控工作,确保重大考试的顺利进行,依据省市县等上级文件精神及《微山一中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特制定重大考试新冠疫情应急处置实战演练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演练时间
2022年6月 4日 14:30
二、演练内容及参加人员
依据微山一中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开展重大考试新冠疫情应急处置实战演练。
参加人员:校级领导、中层领导、防疫专班全体成员、各考试工作组成员。
三、组织机构
(一)应急演练领导小组
组 长:李 锰 校长 联系电话:13854744669
李 伟 党委书记 联系电话:13791770956
副组长:陈进忠 颜秉鑫 侯玉忠
成 员:张令东 徐云峰 陈克全 杨绳海 管明涛 王 平 刘庆银 马 锋 张 明 李德为 吴小寒 杨祥智 孙 涛 满令建 张厚绪 宋正路 贾峰清 程守军
工作职责:
(1)全面负责重大考试突发疫情应急处置实战演练工作的组织领导;
(2)全面指挥重大考试突发疫情应急处置实战演练工作的督察督办。
(二)应急演练执行小组
组 长:侯玉忠 联系电话:13562775384
副组长:尹 帅 马 峰
成 员:各工作组成员
工作职责:
(1)在学校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要求具体实施,做好演练的各项准备工作。
(2)按照演练要求,明确人员分工,做好工作培训、总结。
(3)根据演练情况,及时做好效果评估及预案修订。
四、应急演练具体分工
1.入校核检演练组
组 长:侯玉忠 联系电话:13562775384
副组长:程守军
职 责:
(1)检查校门口留观室物质配备情况。
学校东门外设置考生家长止步线、消毒区、体温检测区、入校隔离通道。
(2)安排专人进行考生入校消毒以及体温检测;
(3)安排专人对体温异常等情况进行应急处理。(体温异常者隔离观察、家长沟通、信息上报等)
2.考场演练组
组 长:颜秉鑫 联系电话:13964906399
副组长:张 明 贾峰清
职 责:
(1)安排做好年级楼道、考场等卫生区域的清扫、消杀等工作;
(2)安排专人进行考场开窗通风、消毒,考生进入考场前的体温检测;
(3)安排设计考场座椅摆放;
(4)设计打水、入厕错时、规定路线;
(5)安排废弃口罩处理回收工作;
(6)安排对体温异常情况进行应急处理。(体温异常者转移、隔离;原考场的消杀;备用考场准备;信息上报;家长沟通等)
3.食堂就餐演练组
组 长:陈进忠
副组长:李东华 丁瑞立
成 员:房 强 张永亮 宋 文 徐瑞其 陈 晓
餐厅部分工作人员
职 责:
(1)安排专人督导学生进入餐厅洗手消毒;
(2)依据“错时就餐”原则,进行就餐区域划分;
(3)按照“间距一米”原则,规范就餐队列(含打饭排队、餐桌座次);
(4)安排专人对体温异常等情况进行应急处理。(体温异常者转移、隔离;接触者排查;信息上报;班主任、家长沟通等)
4.宿舍就寝演练组
组 长: 张令东
副组长:张厚绪
成 员:丁 力 谭 建 徐 强 田 宁
颜秉玲 王 静 赵圆圆 苏延侠
姜雪梅 王 婷 周长城 部分宿管员
职 责:
(1)安排专人对学生进入宿舍进行消毒以及体温检测;
(2)设计宿舍各片区、各年级、各宿舍进入宿舍的专项路线图;
(3)按照原宿舍设置,对宿舍进行合理布排;
(4)安排专人对体温异常等情况进行应急处理。(异常者转移、隔离;原宿舍消杀;备用宿舍准备;信息上报;班主任、家长沟通等)
5.校园消杀、清洁卫生演练组
组 长:管明涛 联系电话:13964914300
副组长:李德为 陈 君
职 责:本次演练对校园主要场所全面消杀。
6.应急处置组
组 长:杨祥智 联系电话:13792326143
副组长:刘庆银 吴小寒
职 责:(1)疫情报告。
(2)疫情应急处理。
7.物质储备组:
组 长:陈进忠 联系电话:13963798298
副组长:李德为 赵 炎
职 责:协同各部门/年级,负责演练物资的调度供应。
8.宣传报道组:
组 长:管明涛 联系电话:13964914300
副组长:孙 涛
成 员:马怀连 蒋俊峰 王士涛 赵柏法 安 梅
王海平
职 责:具体负责演练现场的宣传教育、宣传报道(文字、摄影、视频)。
9.总结建档组:
组 长:侯玉忠 联系电话:13562775384
副组长:刘庆银 马 峰 安 明
职 责:具体负责演练活动的总结、效果评估以及档案建立。
五、演练流程
1.考生入校核检流程
(1)入校:全体演练人员佩戴口罩在学校东门外集合,按照通道标识,保持一米以上距离,排队等待测温入校。
(2)体温测量并记录:测量人员着隔离服,被测量人员有序通过体温检测通道。体温正常者,按照指定线路准许入校。体温高于 37.3℃ 者,由医务人员带到留观室进行复测以及流行病学史调查,同时对体温检测通道进行消毒。如复测体温低于37.3℃,且无流行病学史,考生正常入校;如体温高于 37.3℃,一律由学校第一时间进行隔离并组织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未出之前保持相对隔离,与此同时做好学生疫情防控信息上报工作;如体温高于37.3℃,须经有关卫健部门、疾控机构等进行专业评估,在保障广大考生、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前提下,由教育行政部门、考试机构依据专业评估建议,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参加考试的条件,凡不具备相关条件的,考生不得与健康考生同考场考试,可安排其在考点备用隔离考场参加首场考试。首场考试结束后,立即在考试现场进一步检测诊断。根据防疫副主考意见,确定其恢复正常考试、到备用隔离考场考试、启动应急处置到县级医疗部门进行检测诊断。
2.考生进入教学楼流程
(1)考点服务人员事先对考点环境进行全面消杀,做好消杀记录。
(2)各教学楼安检人员对学生进行安检、测温并收交学生的“14天考生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健康承诺书”、核酸阴性证明纸质报告。
3.考生进入考场流程
(1)监控员开窗通风,做好通风记录。
(2)一名监考员持额温枪在考场门口等候。组织学生间隔1米以上距离排队等待测温,填写体温检测表。体温异常学生,通知医务人员和执行主考,护送至隔离室。
(3)考试结束后,按照指定通道分散离开教学楼,考场服务人员组织对教室、门把手及走廊、栏杆等进行消毒。
4.重大考试出现突发疫情处置演练流程:
情景一:假设其他学校考生A同学入校检测时出现体温异常,校门口测温老师第一时间通知其带队老师并将该情况报告给入校核检组程守军科长将学生带到临时留观室医务人员,对学生用水银温度计进行复测体温 2 次并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如复测体温低于37.3℃,考生可以正常入校参加考试;如体温高于37.3℃,须经有关卫健部门、疾控机构等进行专业评估,综合研判评估是否正常考试,可安排其在考点备用隔离考场参加首场考试。首场考试结束后,立即在考试现场进一步检测诊断。根据防疫副主考意见,确定其是否恢复正常考试或到备用隔离考场考试。视核酸检测结果情况,对体温异常考生分下列三种情况处置:①核酸检测尚未出结果的,继续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参加剩余考试。②经医疗机构诊断排除新冠肺炎的,安排正常参加考试。③经医疗机构诊断为疑似或确诊为新冠肺炎的,按照有关规定转送到特殊考场参加考试。
情景二:假设考生B同学入校检测时忘记携带核酸检测证明,校门核检老师第一时间通知其带队老师并将该情况报告给入校核检组程守军科长(联系电话:13562741148),由程科长带领学生到学校指定打印核酸检测证明处核验核酸检测结果(考前48小时和24小时内阴性结果),同时询问了解有关情况。后续工作按以下原则进行处置:
(1)确认考生核酸检验结果(考前48小时和24小时内阴性结果)正常,打印其核酸结果准许其正常参加考试。
(2)确认考生无核酸检验结果(考前48小时和24小时内阴性结果),该生可到学校大门高考专用核酸检测点进行核酸检测,如确定开考前核酸检测无法出结果,由程科长向学校疫情防控办尹帅主任汇报情况,尹帅主任向学校疫情防控执行小组组长侯玉忠副校长汇报,侯校长立即向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组长李锰校长、副主考王庆东书记、县教体局主要负责领导报告,启动应急处置。须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经专用隔离通道安排至备用隔离考场考试参加考试。
情景三:在考生C在某场考试过程中发热。监考老师第一时间通知流动监考员,流动监考员汇报给执行主考,由执行主考报医务人员复测,经卫健、疾控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共同研判,按以下原则进行处置:
(1)考生可在原考场继续完成当科考试的。当科考试结束后,在卫健、疾控部门指导下,对考生答卷等考试材料进行必要的防疫处理后封装。当科考试结束后,在卫健、疾控部门指导下,对有关考场、通道、桌椅等重点区域和物品进行必要的消杀。
(2)考生不能在原考场继续完成当科考试、须转移到 同考点备用隔离考场的;以及 考生不能在原考点继续完成当 科考试、须转移到隔离点等场所的。监考员(或考试工作人员)准确记录开始处置、考生 转移出场、转入相应场所等具体时间节点。在不影响其他考生正常作答的前提下,应沿专用隔离 通道“点对点”将考生转移至相应场所。在卫健、疾控部门指导下,对考生答卷等考试材料进 行必要的防疫处理后封装,在两名工作人员守护下,随考生一并转运。监考员(或考试工作人员)做好情况解释说明和考生 情绪安抚工作,引导考场内其他考生继续完成考试。考生转移到相应场所后,监考员告知考生继续考试, 转移考点(场)所耽误的时间予以补齐,原则上不得超过30分钟。考试结束后,在卫健、疾控部门指导下,对考生答卷 等考试材料、有关考场、通道、桌椅等重点区域及物品进行必要 的消杀。
(3)考生不能在原考点继续考试、连同考场或考点其他考生均须转移到相应场所的。在落实上述(1)和(2)要求的基础上,如须转运多名考生或大批量考生,应仔细清点所有相关考生的试卷、答题 卡等考试材料,核对无误后再行封装。
情景四:监考员A在某场考试过程中发热。监考员老师第一时间通知流动监考员,流动监考员汇报给执行主考,由执行主考通知备用监考员第一时间顶替监考员A继续完成监考任务,由驻点医生在做好自我防护的前提下,引领监考员A至临时留观点,再次用水银温度计对其复测体温2次,同时询问了解有关情况。按以下原则进行处置:
(1)确认体温正常的(体温<37.3℃)且无其他可疑症状的,准许其正常参加监考任务。
(2)确认体温异常(体温≥37.3℃)或有咳嗽、腹泻等症状,按照联防联控机制,原则上由考点联系120救护车到指定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行诊治。
(3)启用备用考试工作人员替换该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按 卫健、疾控部门要求,妥善做好有关人员的转移安置,替换及转 移安置工作不得影响考生作答。如工作人员已接触考试试题,应安排专人陪同至考试结束,严防试题内容外传。
(4)当科考试结束后,在卫健、疾控部门指导下,对该工 作人员可能接触到的试卷材料、考务材料、安检设备等物品进行 必要的消杀。
(5)考试工作人员为监考员的,当科考试结束后,对相关 考场、通道等区域进行必要的消杀。
(6)对相关涉及考生进行安全性评估,必要时可在备用隔离考场或特殊考场等场所安排考生参加后续考试。
监考员A所在考场考生按以下原则进行处置:本场考试结束后须在做好防护要求的前提下,经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等进行专业评估,所有考生经专用隔离通道至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所在考场按照防控要求进行消杀通风。对监考员A所在考场考生分下列两种情况处置:
(1)经医疗机构诊断排除监考员A新冠肺炎且体温正常、无可疑症状的,考生可继续安排在原参加考试。
(2)经医疗机构诊断监考员A为疑似或确诊为新冠肺炎的,教育行政部门、机构会同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根据监考员A身体状况和传播风险,综合研判后考生转移到特殊考点进行下场考试。同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考生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隔离考场的监考员及工作人员须穿戴防护服、护目镜、一次性医用防护口罩和一次性乳胶手套等进行现场监考。所耽误的时间,经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批准予以补齐,当科目考试结束时,由负责研判的专业人员当场简要向有关考生进行解释和说明,避免其他考生恐慌。
情景五:监考员B在中午去餐厅就餐的门口测温中发现体温异常。监考员老师第一时间汇报给执行主考,同时驻点医生在做好自我防护的前提下,引领监考员B至临时留观点,再次用水银温度计对其复测体温2次,同时询问了解有关情况。执行主考将该情况向学校疫情防控办尹帅主任汇报情况,尹帅主任向学校疫情防控执行小组组长侯玉忠副校长汇报,侯校长立即向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组长李锰校长、副主考王庆东书记、县教体局主要负责领导报告,后续工作按以下原则进行处置:
(1)确认体温正常的(体温<37.3℃)且无其他可疑症状的,准许其正常参加监考任务。
(2)确认体温异常(体温≥37.3℃)或有咳嗽、腹泻等症状,按照联防联控机制,原则上由考点联系120救护车到指定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行诊治。
情景六:我校考生D夜间在宿舍发热。考生B第一时间通知生活老师,由生活老师通知其班主任并将该情况向学校疫情防控办尹帅主任汇报情况,尹帅主任向学校疫情防控执行小组组长侯玉忠副校长汇报,侯校长立即向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组长李锰校长、副主考王庆东书记、县教体局主要负责领导报告,同时由驻点医生在做好自我防护的前提下,引领至临时留观点,再次用水银温度计对其复测体温2次,同时询问了解有关情况。后续工作按以下原则进行处置:
(1)确认体温正常的考生(体温<37.3℃)且无其他可疑症状的,准许明日其正常参加考试。
(2)确认体温异常的考生(体温≥37.3℃)或有咳嗽、腹泻等症状,但没有上述流行病学史的,须在做好防护要求的前提下,原则上由考点联系120救护车转运到指定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行诊治,原宿舍按照防疫要求进行消杀、通风。视核酸检测结果情况,对体温异常考生分下列两种情况处置:
A.经医疗机构诊断排除新冠肺炎且体温正常、无可疑症状的,可继续安排正常考场参加考试。
B.经医疗机构诊断为疑似或确诊为新冠肺炎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隔离诊断、治疗,教育行政部门、机构会同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根据其身体状况和传播风险,综合研判是否可以安排其在隔离、救治场所参加考试,同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