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 学校 > 金乡县 > 济宁教育学院附属小学 > 校园安全 > 安全制度

济宁市中小学仪器室管理规则(试行)

发布日期:2023-07-21 09:49 信息来源:金乡县教育和体育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分享

济宁市中小学仪器室管理规则(试行)

1、学校要按有关规定指派专(兼) 职人员负责仪器室管理工作,其它人员不经批准不得入内。

2、教学仪器要按国家统一标准分科、分类,科学存放。要有明显分类标签、橱目标签、仪器标签。仪器、药品、标本要分室存放。贵重仪器及危险品应设专库(柜)保管。形体特殊的仪器应有专用橱存放。自制教具单独存放并妥善保管。

了、仪器存放要注意防潮、防压、防冻、防晒、防磁、防霉、防震。要经常做好清洁工作,保持室内及仪器表面无尘土,达到干净、整齐、美观。

4、仪器室要有防火、防盗措施。要定期检查防火、防盗设备是否完好。室内无人时,要关好水源、电源及门窗。

5、对新调拨和新购进的仪器应首行进行质量验收,合格后才能进入仪器室。

6、仪器室要有严格的帐目管理制度。按要求记好仪器总帐、明细帐和消耗品帐。每学期期末要清点一次仪器,做到明细帐、消耗品帐与物品相符。每学年结束应与仪器总帐核对一次,做到总帐与明细帐相符。自制教具要单独建帐。

7、教师使用仪器和药品,要提前填好通知单,使用前要熟悉仪器的性能和操作方法,用后整理好送交仪器室。

8、仪器室要严格执行仪器支领和借用制度,不符合制度时,实验员有权拒付仪器。

9、根据仪器的技术要求,要定期进行保养和维修,保证仪器的完好率。对丢失、损坏的器要及时登记,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10、对危险品的支领和使用要严格执行危险品支领制度。

济宁市中小学实验员工作守则(试行)

一、热爱本职工作,树立为教学服务的思想。认真钻研业务,熟悉教材,熟悉各类仪器的性能、构造、操作规范和保管知识,掌握各类仪器的使用方法和维修、排除故障的基本技能。掌握实验室计算机管理的基本方法。

二、与相关学科配合制定实验教学工作计划,按“实验通知单”准备好实验所需仪器、器材、药品,协助任课教师指导学生实验。按时做好实验课开设情况记录。实验完成后及时清点仪器、器材,检查仪器的完好情況,发现问题,要查明原因,按有关规定认真处理。

三、熟悉全部演示实验和学生分组实验的有关理论、实验方法、注意事项,能熟练指导学生实验,处理学生实验中遇到的问题。

四、创造条件开放实验室,协助任课教师开展“探究性”实验和课外科技实践活动。加强和各科任课教师联系,积极开展教学仪器研制和自制教具活动。

五、认真做好教学仪器的购置、验收、入库及登帐、编号等工作。定期清点仪器、药品和实验材料,年终做好盘存工作,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根据实验教学需要,及时编制仪器设备、药品添置计划。

六、负责教学仪器设备的定期保养、维修、维护、清点、检查、借出、回收等工作。保证教学仪器设备处于完好备用状态。

七、保持实验室、仪器室、准备室整洁,做好室内的清洁卫生和安全防范工作,熟悉各种消防设施的使用方法。消除事故隐患,制定落实发生事故的应急预案。

八、积极参与实验室建设和技术改造,严格执行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实验室全面管理工作。

九、调进或调出实验室,要办好交接手续。账目清楚。实物点清,以保证实验室工作正常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