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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山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 就业指导制度

发布日期:2023-07-21 16:10 信息来源:微山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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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做好我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更好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维护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教育部的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毕业生的就业工作是中等职业学校联系社会的纽带,对促进学校教育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引导学生全面发展,主动适应需要具有明显的导向作用,是人才培养过程的重要环节,在学校工作占主要地位。

第三条 凡获得毕业资格的学生,在国家就业方针、政策指导下,按有关规定在学校的帮助和指导下就业。

第四条 贯彻执行“转变管理职能,强化服务意识,加强就业指导,坚持政策导向,拓宽就业范围,培育就业市场”的就业工作方针。建立“以市场为导向,政府宏观调控,学校推荐,学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就业机制,坚持“自主择业,竞争上岗,择优录用”的原则,发展和规范以中等职业学校为基础的毕业生就业市场。

第五条 学校就业重大问题由学校校委会决定。

第二章 就业指导办公室职责

第六条 学校就业指导办公室的具体化职责:

1.根据国家教育部及上级有关部门的精神,制定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政策,部署全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2.负责审查毕业生资格;

3.负责毕业生推荐和就业协议的审核;

4.加强与用人单位的密切联系,努力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

5.接待用人单位,毕业生及家长来访,宣传和介绍我校的基本情况、发展前景和毕业生就业政策;

6.积极收集整理并及时向全校毕业生发布需求信息;

7.负责建立规范校内人才市场,举办人才招聘会;

8.组织指导毕业生参加双向选择活动;

第七条  毕业生的主要职责

1. 积极参加就业指导课和就业教育,了解国家就业方针政策,熟练掌握求职择业的技巧,认真做好就业准备,做合格的毕业生;

2.了解用人单位的各种情况发展前景、地理位置、资信程度、社会评价、领导集体、用人机制、福利待遇、招聘程序、面试方法、笔试内容等;

3.接受学校开展的毕业生教育,做好总结,写好毕业鉴定书;

4.与用人单位协调一致后,按有关规定签定就业协议书;

5.遵守校纪校规,按要求办理离校手续,文明离校;

第三章 政治思想教育与就业指导

第八条 在毕业生就业报到前学校集中一段时间,采取多种形式对全体毕业生进行毕业教育,主要进行国情教育,政治形势教育,使毕业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教育毕业生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的关系。

第九条 做好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就业指导,上好“就业指导”课,及时把就方针政策就业形式,需求信息和用人单位对毕业生能力素质 职业道德修养等到要求传达给毕业生。帮助学生认清形势增强就业竞争能力,主动适应社会。

第十条 加强与用人单位联系,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毕业生的思想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典型,表彰先进,组织学生开展走出去,请进来等教育活动,以提高学生的政治思想觉悟。

第十一条 毕业生的思想教育和就业指导工作不仅是学生工作和毕业生就业工作干部的事情,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者行政管理人员和广大教师都应该做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密切合作,齐心协力,帮助毕业生顺利走向工作岗位。

第四章 档案材料的整理

第十二条 档案的整理及归档。

档案中应反映毕业生在校期间的政治、思想、学习、能力、健康状况。包括学生录取通知材料、学习成绩、奖惩材料、毕业生鉴定、健康检查表和毕业生报到通知书。各系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档案整理归档工作。

第五章 就业工作总结

第十三条 学校就业指导办公室在毕业生就业工作结束后,及时组织各专业组搞好毕业生就业工作总结。

微山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

2020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