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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海达行知学校区级优秀教师及先进个人评选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3-07-26 09:22 信息来源:发展软环境保障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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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来,在区党工委、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全体教师工认真贯彻落买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牢记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取得了中高考优异成绩,提高了学校的品牌影响力,为弘扬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精神,进一步强化师德师风及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上级要求,学校开展推荐在2021-2022学年度表现优秀区级教师及先进个人。

(一)学校评审委员会

 长:丰建胜

副组长:郭恩凤、杨峰、陈东、徐东兴、田浩

 员:中心主任、年级主任、教师代表

(二)评选推荐范围

学校在职在岗教师

(三)评选推荐条件

1.优秀教师

职业道德高尚。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遗德。教育思想端正,贯彻教育方针,关爱学生, 师生关系民主平等,促进学生全发展。

符合任职条件。学历达到相应资格及以上,具备相应教师资格;一线教学工作2 年及以上,工作达学校平均工作及以上。

教学成绩突出。坚持在教育教学工作一线,教学基本功较扎实,教学创新能力较强,课堂教学效果好,教学质高。重视学生兴趣培养,后进生转化效果好,教学成绩突出,师生评价好。

2.优秀教育工作者

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坚持以德立身,信念坚定,品德高尚;重视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全过程,汪重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

模范履行岗位职贵,工作作风优良,工作业绩显著,爱岗敬业,甘于奉献,敢于负,勇担当,善于作为,在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等方而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坚持改创新,不断探索新形势下教育教学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善于研究和把握教育规律,勤勉尽,忠职守,在推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发展和质提升方而成绩显著。

3.教学工作先进个人

模范履行职贵,爱岗敬业、服从领导、团结同志、遵纪守法、关心学生、为人师表。

符合任职条件,学历达到相应资格及以上,具备相应教师资格;坚持在教学工作一线,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1 年及以上,工作达学校平均工作及以上。

具有扎实的学科专业知识和教学素质,教学基本功较扎实,教学创新能力较强,课堂教学效果好,教学质骨高。重视学生兴趣培养,后进生转化效果好,教学成绩突出。

积极参加教研活动,积极承担或参与各级教育教学规划课题研究,积极承担校内外示范课、观摩课等教研任务。

积极参加区市级及以上课程培训,以课堂教学研究为核心,积极进行教育教学理论学习和实际问题探索,在教育教学科研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4.安全工作先进个人

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正确的育人导向,树立安全工作理念, 工作积极主动,有高度的事业心、任感。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有关的法律法规,落实上级部署的各项学校安全工作,规范执行本单位安全工作的各项制度。

在学校安全工作中发挥骨干作用,忠实履行职守,对学校安全工作认真负贵,不断创新安全工作的方式方法,业绩突出,及时消除各种安全事故隐患。

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安全教育,坚持把安全教育、生命教育理念贯穿于教育教学工作之中,不断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

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身体力行,吃苦耐劳,起榜样带头作用。

坚持原则,敢于同各种违反学校安全的现象作斗争, 自觉维护学校、师生安 全。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推荐:

工作达不到学校内平均工作的;

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并在处分期内的受到教育行政部门通报批评的;

从事有偿家教或在校外社会培训机构兼职、兼课的;

以获取利益为目的介绍、暗示或强制学生接受家教或到培训机构培训的;

⑥擅自给学生征订复习资料或推销学习资料及学习用品;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的;

歧视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恶劣影响的;

在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违背学术规范,侵占他人劳动成果的不端行为;

在评优树先等活动中存在弄虚作假、营私舞弊、拉票贿赂等违纪违法行为;

有违法违纪行为或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情节严重,损害学校声誉,给学校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推荐办法

l.充分发扬民主坚持推荐条件、过程、结果三公开,严格标准和程序。2.坚持统筹兼顾,突出代表性、导向性。统筹安排,评选名额要向教学一线倾斜,兼顾管理及教辅人员,做到具有代表性、广泛性和导向性。

3.3年来,曾获得同类同级及以上个人荣誉的,原则上不再参加推荐,如确有新的突出贡献,需推荐参加的,要从严掌握。

4.部门成立初评小组,依据推荐办法及要求,按分配名额择优推荐候选人报学校教师发展中心

5.学校成立评审委员会,对各部门推荐的候选人进行全面审核,最终确定上报名单并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