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蓼河新城外国语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一)为了预防火灾,减少或避免火灾危害,保护师生员工人身、财产和公共财产安全,维护校园稳定,保障教学、科研、生活的顺利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各职能部门应当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以下统称消防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保障消防安全。
(三)消防工作由学校成立的消防安全组织机构对全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消防安全工作小组及总务处在公安消防部门指导下,对全校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四)各部门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二、消防安全制度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二)消防领导工作小组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三)学校为消防安全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将消防工作与学校的教学、科研、生活及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
(四)定期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五)组织实施对学校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六)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七)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义务消防队。
(八)学校制定应急疏散预案,在师生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定期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九)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十)消防安全工作小组应当定期向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对出现的消防隐患及时报告和处理。
三、消防知识员工须知
(一)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是指
1.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
切实做到“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查改火灾隐患程序:检查火灾隐患→ 发现隐患及时消除→隐患不能消除 → 报告单位消防负责部门
2.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
切实做到“火情发现早、小火灭得了”;
(1)发生火情后,起火部位员工30秒内形成第一灭火力量
掌握“三近”原则:
距起火点近的员工利用灭火器和室内消火栓灭火。
距电话或报警点近的员工负责报警。
距安全通道或出口近的员工负责引导人员疏散。
(2)火灾确认后,单位1分钟内形成第二灭火力量
灭火行动组—利用本单位消防器材设施灭火。
通讯联络组—通知员工赶赴火场、向消防队报警、保障火场通讯联络。
疏散引导组——组织引导现场人员有序疏散。
3.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
切实做到“能火场逃生自救、会引导人员疏散”;要做到“两熟悉、两掌握”即熟悉疏散通道、熟悉安全出口,掌握疏散程序,掌握逃生技能。
4.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切实做到“消防设施标识化、消防常识普及化”;做到“三要一掌握”即要有消防宣传人员、要有消防宣传标识、要有全员培训机制,员工掌握消防安全常识。
(二)全员达到“四懂四会”
四懂:懂本岗位火灾的危险性,
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
懂得扑救火灾的方法,
懂得逃生的方法
四会:会使用消防器材,
会报火警,
会扑救初起火灾,
会组织疏散逃生
灭火器使用方法:拔销子、握管子、压把子。
在距离起火点5米左右,放下灭火器,先拔掉保险销,然后一手紧握压把,一手握住喷射软管前端的喷嘴,对准火焰根部喷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