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高新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学生课桌凳管理制度(试行)
一、 班主任是班级课桌凳管理和使用的第一责任人,课桌凳管理要落实到每一个学生,实行谁用、谁管、谁负责的办法,课桌凳由总务处统一编号,一生一号,从进校使用到毕业为止,禁止私自调换。班级学生桌凳使用情况班主任报总务处一份备查。
二、 总务处在学期中不定期检查,每学期期末进行一次验收,落实赔偿规定。每年暑期课桌凳全面大检修。每学期末,总务处根据检查验收结果对各班使用情况进行总结评比,纳入班级考核。
三、 班主任加强对学生进行爱护公物、爱护班级桌凳教育。班主任经常检查班级桌凳情况,清点班级的桌凳数目,核查损坏情况,追查责任人,并以书面形式及时上报总务处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员。
四、 班级学生如有减少,班主任必须在学生减少后3日内上报总务处桌凳管理人员,收回多余桌凳。有新生入班,班主任及时上报总务处桌凳管理人员配发桌凳。毕业时班主任必须按总务处配发的桌凳数如数上交。班级学生如有调班,两班主任3日内找总务桌凳管理人员处办理班级桌凳变更手续。
五、 每学期间班主任若有变动,要把班级的学生桌凳保管情况与下任班主任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便于学校的正常考核。
六、 严禁将课桌凳带出校园,严禁将课桌凳外借,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