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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祥县第三中学预防高空坠物安全预案

发布日期:2023-07-28 13:52 信息来源:嘉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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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了及时、高效,妥善地处置在我校内发生的高空坠物事件,及时对受伤人员进行立即抢救,尽可能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嘉祥县第三中学预防高空坠物安全预案》,注重防范,加强日常安全检查,确保学生以及教职工的安全。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教育部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1.3 应急预案体系

(一) 嘉祥三中应急组织体系

组  长: 田书山校长 (第一责任人,总指挥)

副组长: 张志明副校长

1、通讯联络组:李清 郭华风,负责事故的报警、报告及各方面的联络沟通。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抢险处置情况。

2、警戒保卫组:姚重社、学校保安,负责组织人员有序疏散,设置警戒区域,维护现场秩序,疏通道路交通,劝退围观人员。

3、 医疗救护组:庞永生(校医 ),负责对伤亡人员实施临时救治和处置。

4、 善后处理组:张常立及各班主任,负责事故伤亡人员亲属的安抚、慰问工作,妥善处理各种善后事宜,进行或配合进行事故调查,恢复正常的教学秩序。

(二) 成立小学防范高空坠物事件应急指挥部

领导小组

总 指 挥:田书山

副总指挥:张志明

成 员:张常立 刘训建 姚重社 郭华风 庞永生 李清 李秋臣

主要职责 

1、总指挥负责召集指挥部会议,部署处置工作,安排、检查落实学校预防高空坠物事件应急预案。

2、副总指挥负责学校预防高空坠物事件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处理突发坠物事件。做好工作校预防高空坠物事件的宣传;教育、落实、检查、处理等,把高空坠物事件减少到最低限度。

3、指挥部成员要保证通讯畅通,要听从指挥,忠于职守,勇于负责,协助总指挥和副总指挥处理好突发坠物事件。

1.4 工作原则

⑴以人为本原则。牢固树立“珍爱生命,安全第一,责任重于泰山”意识,把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

⑵属地管理为主原则。学校发生突发安全事故,以所在地党委、政府以及教育行政部门领导、指挥、协助应急处置为主,有关信息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主要领导和学校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

⑶预防为主原则。坚持预防与应急处置相结合,立足于防范,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建立健全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机制,力争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

⑷及时处置原则。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后,事发学校立即启动工作预案,事故处理工作专班及时到岗,人员快速出动,及时控制局面,解决问题。及时、快速减少危害的扩大降低解决问题的难度。

⑸依法处置原则。坚持从保护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出发,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综合运用政治、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等方法处置学校突发安全事故。要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引导师生和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诉求,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

2. 适用范围

2.1适用事故类型

本预案适用于嘉祥三中预防高空坠物事件,以及影响学校安全稳定的其他突发灾难事故。

2.2 事件的级别划定

根据《教育部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学校突发安全事故按严重程度,从高到低分为Ⅰ级-Ⅳ级。

2.2.1 特别重大事件(Ⅰ级):学校所在区域内的人员和财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害,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0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因环境、地质灾害事件导致转移师生5万人以上,或1、2类放射源失控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后果的,对本校的教学秩序产生特别重大影响的事故灾害。

2.2.2 重大事件(Ⅱ级):学校所在区域的人员和财产遭受重大损害,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因环境、地质灾害事件导致转移师生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或1、2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的,对本校的教学秩序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灾害。

2.2.3 较大事件(Ⅲ级):对学校的人员和财产造成损害,对学校教育教学秩序产生较大影响的事故灾害。

2.2.4 一般事件(Ⅳ级):对个体造成的损害,对学校教育教学秩序产生一定影响的事故灾害。

3.危险性分析

3.1学校概况

校园周边交通安全标识齐全。学校校舍及教学设施齐全。主附教学楼内消防设施、疏散通道、安全标识均按标准配备到位。

常规安保器材、应急设施均放置在校园传达室;校园监控主画面及校园报警系统安置在传达室内。

4.组织机构及职责

4.1应急组织体系

4.2应急组织成员工作职责

组名

人数

总职责

人员安排

分工及职责

指挥

调度组

2人

全面负责现场的指挥、调配工作,稳定全局,确保各条线应急工作的对应落实,督促各项工作迅速、有序进行。

组  长:张志明

副组长:张常立

组长:全面指挥、协调配合,稳定全局。

副组长:根据组长指挥,及时落实各条线工作。

报警

联络组

2人

第一时间迅速报警,报上级有关部门,及时了解事件进展,传递信息,确保通讯、信息畅通。全面通知相关人员,争取援助。

组  长:郭华风

副组长:崔嘉雯

组  长:报警,联系通讯,争取援助。

副组长:报有关部门,传递、收集相关信息。

周旋

劝说组

2人

面对险情,敢于挺身而出。积极地与犯罪分子交涉、周旋,尽量拖延时间等待警方支援,当事态恶化时,临危不惧,与罪犯斗智斗勇,争取制服犯罪分子。

组  长:姚重社

副组长:李秋臣

组  长:与作案者直接交涉,尽量稳定局面,争取缓解事件。

副组长:协助组长,进行周旋。

人员

疏散组

25人

紧急疏散学生,全面维护秩序,争取花最短时间将学生转移至安全地带,在疏散过程中尽量将恐慌,声响等降低到最低限度。

组  长:刘训建

副组长:王宏涛

组  员:各年级组组长、各班班主任

组  长:全面安排各楼层学生按预定路线疏散,根据指挥调度组的指挥及实际情况需要调度疏散人员、疏散途径等,及时处理疏散过程中的突发事件,全面保障学生安全疏散。

副组长:协助组长做好对应楼层的疏散工作。

组 员:做好对应班级的疏散工作,安抚班级学生情绪,维持班级秩序,及时处理班中突发事件,保障学生安全疏散。

医务

救护组

3人

紧急处理事件中的受伤者,尽力将伤情控制在最低限度。处置不了的,由社区医院或120急救处置。

组  长:朱本伟

副组长:庞永生

组  长:负责查看、判断伤势情况,确定急救所需物品,指导组员在有限的条件下尽力完成急救工作。

副组长:按组长指示,选用相关急救所需物品。

宣传

协调组

2人

做好学生、家长及周边人员的稳定工作,避免不必要的恐慌。配合警方做好各方面的协调工作。

组  长:李清

副组长:秦川

组  长:做好学生、家长及相关人员的安抚等思想工作。

副组长:配合组长进行宣传、安抚等工作。

应急机动组

21人

开展救援和善后工作。首先保证人身安全,其次保证财产安全。

组 长:卢芳芳

副组长:李亚东

组 员:全体男教工及校园保安

组 长:全面安排现场救援和善后工作。

副组长:协助组长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组 员:按组长指示,分工协作做好应急处理。

5.预防与预警

5.1危险源管理

加强应对相关危险源的安全宣传与教育;

在相应危险源处张贴安全警示标识;

每学期要开展1-2次学校安全工作大检查,对排查出来的事故隐患要登记造册,督办整改,实行整改销号制度,明确责任部门,落实责任人,限期整改。

学校在确认可能引发事故灾害的预警信息后,应及时开展工作部署,迅速通知相关科室和人员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或进一步扩大。

学校要做好应对各类突发安全事故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方面的储备工作,确保突发安全事故预防、现场控制的应急设施、设备和必要的经费。

5.3信息报告与处置

5.3.1本单位24小时应急值守电话:0537-6601234

5.3.2本单位内部信息报告的方式、要求与处置流程

发现安全事故时,最先发现和接到报告的人应在第一时间内向主管领导报告,不得延误。信息内容要准确详实。校领导接到报告后迅速做出判断是否需要上报或向相关单位报警。

5.3.3信息上报部门:对突发事件出现伤亡的、盗窃案值超过5000元的事件实行即发即报制度。发现事件第一人有责任及时向学校负责人报告,并于2小时以内由校长办公室书面报告教育局。发生消防、交通、公共卫生、人身意外、群体伤害事故以及涉及刑事案件等,必须在1小时内上报,必要时根据事态发展实行滚动上报。发现重特大安全事故时,应在第一时间向教育局上报。

5.3.4 向事故相关单位报警与请求支援的方式:

报警电话:110

火警电话:119

急救电话:120

5.3.6与外界新闻舆论信息沟通的责任人:政工副校长:张志明

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必须经过校长和上级主管部门同意,由领导小组统一对外发布消息。未经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

6.应急预案启动标准和响应程序

6.1  分级响应

6.1.1 特别重大事件(Ⅰ级)应急响应

特别重大事件(Ⅰ级)发生后,校应急领导小组启动本预案,同时报请区教育局启动相关专项应急预案,在县教育局、县政府领导下,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应急处置情况及时报县教育局和县政府。

6.1.2  重大事件(Ⅱ级)应急响应

重大事件(Ⅱ级)发生后,校应急领导小组启动本预案,同时报请县教育局启动相关专项应急预案,在县政府领导下,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应急处置情况及时报县教育局。

6.1.3  较大事件(Ⅲ级)应急响应

较大事件(Ⅲ级)发生后,请求县教育局相关责任科室(单位)立即组织力量深入事发地,指导、协助学校开展处置工作,并将处置情况及时报局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6.1.4 一般事件(Ⅳ级)应急响应

一般事件(Ⅳ级)发生后,请求县教育局相关责任科室(单位)密切与学校联系,指导、协助学校开展处置工作,并将处置情况及时报局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6.2响应程序

6.3应急结束

只有在下述几方面的工作完成之后才能确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结束:

(1) 造成事故的各方面因素,以及引发事故的危险因素和有害因素已经达到规定的安全条件,生产、生活恢复正常。

(2) 在事故处理过程中,为防止事故次生灾害的发生而关停的水、气、电力及交通管制等恢复正常。

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经对现场进行检测,确认造成事故的各方面因素,以及事故引发的危险因素和有害因素已经达到规定的安全条件,由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下达终止事故应急预案的指令,通知相关部门及学校危险解除。

7、后期处置

7.1 应急工作结束后,学校工作重点应马上从应急转向善后与恢复行动,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做好善后工作,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秩序。学校要做到:

⑴做好事故中受伤人员的医疗、救助工作。对在事故中死亡人员进行人道主义抚恤和补偿或赔偿。对受害者家属进行慰问。对有各种保险的伤亡人员要帮助联系保险公司赔付。

⑵及时查明事故原因,严格信息发布制度,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稳定校园秩序,疏导师生情绪,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动荡。

⑶全面检查设备、设施安全性能,检查安全管理漏洞,对安全隐患及时补救、防范和整改,避免事故再次发生。

⑷总结经验教训。要引以为戒,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对因玩忽职守、渎职等原因导致事故发生,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有关总结等及时报送区教育局办公室。

⑸配合公安消防等部门,做好案件侦破与事故调查工作。

7.2 事件结束后,学校应加强有关预防措施。

(1)要加强校内安全保卫和各项设施的安全检查,杜绝安全隐患;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危房及其改造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监控;关注学校及周边安全状况,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反映重大安全隐患,提出整改的意见和措施;加强学生日常防灾、避灾等安全知识教育,增强学生自我保护能力。

(2)评估本次应急处置能力,根据实际情况修订完美应急预案。

8 保障措施

8.1 8.3 应急队伍组织机构及联系方式

建立学校应急工作联系网络。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明确值班人员的职责,保障电话机等通信联络设施完好有效。学校结合岗位责任制,建立应急队伍。通过培训和演练,使其掌握一定的救援知识和技能。

8.2 应急装备存放清单

常规应急装备存放在西传达室;消防应急装备在各楼层各处室;卫生应急装备存放在校卫生保健室。建立健全应急救援物资、教材、教学仪器设备和应急处置及救援设施、装备的储备保障制度,完善重要教育应急物资的监管、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体系,加强对物资储备的监督管理,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保证物资、器材的完好和可使用性,确保应急所需物资和生活用品的及时供应。

8.4 应急工作经费保障

应当把应急经费保障列入年度预算,并逐年增加日常应急演练、宣传、培训经费。鼓励师生员工参加国家财政支持的巨灾风险保险。鼓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应对校园暴力事件工作提供捐赠和援助。

9.宣传教育、培训和演练

9.1 宣传培训

结合本地、本校特点,通过培训、课堂教学、校园电视、广播、网络、专栏、黑板报、宣传手册、专题讲座、安全展览、文艺演出等生动活泼的形式途径,开展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的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广泛宣传应急救助和处理的知识与技能、各类安全防护和应急避险常识、增强学校和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不断提高妥善应对安全事件的水平。

9.2 应急演练

结合可以预见和可能发生的校园安全事件的类别以及学校的特点和条件,因地制宜,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有关部门和师生员工,对相应应急预案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演练,提高逃生避险和应急反应能力。演练中发现应急预案不符合实际时,应及时修订。

9.3 队伍建设

组建校园安全事件应急预备队,主要由安全保卫、医疗卫生、后勤保障、心理救助、学生工作、宣传和维护稳定工作等部门人员组成。一旦启动预案,立即投入使用。应急预备队要建立健全与当地各类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联动合作机制,适时联合培训、联合演练,提高应急合成、协同应急的能力;要加强广大师生员工的应急能力建设,动员广大教职工做好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的各项准备,形成群防群治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