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00004313485J/2023-0564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济宁市应急管理局 | 组配分类 | 灾害事故预警 |
成文日期 | 2023-07-03 | 失效日期 | |
有效性 |
地质灾害风险预警提示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气象局联合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计7月3日20时至7月4日20时,曲阜市、泗水县、邹城市、微山县发生地质灾害的气象风险较高,引发地质灾害的可能性较大(黄色预警),请当地居民注意防范强降水引发的地质灾害,尤其是地质灾害隐患点附近区域,当地政府及相关单位做好地质灾害防范工作。请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注意防范强降水引发的地质灾害,现就有关风险防范应对工作提示如下: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决落实责任制,全力做好地质灾害防御应对工作,维护好生产生活秩序,切实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要组织所有力量,切实把地质灾害防范应对工作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环节和具体人员,全面、细致地落实好各项防御措施,“宁可十防九空、不可失防万一”。
二是强化监测预报预警。各县(市、区)特别是曲阜市、泗水县、邹城市、微山县等地质灾害黄色预警的县(市、区)要进一步加强灾害性天气过程的预报预警,气象、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要加密监测频次,及时会商分析研判,通过手机、网络等平台即时滚动发布预警预报。城镇、乡村、学校、医院、旅游景区等人口密集区和易发生滑坡、泥石流、山洪等山区峡谷地带,要强化临灾“叫应”机制,因地制宜利用短信、广播、高音喇叭、逐户通知等方式,及时将灾害预警信息传递给受威胁的所有相关的村居、企业和群众,并明确专人做好值班查险。
三是全面做好隐患排查。各县(市、区)特别是曲阜市、泗水县、邹城市、微山县以及各相关部门单位要组织力量针对可能发生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和地面塌陷等灾害的地区开展拉网式大排查,特别要重点加强邻近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学校、医院等场所和交通、电力、矿山、企业、旅游景区、建筑工地等设施及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检查巡查,认真筛查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隐患,对发现的险情主动采取预防避让、转移安置等有效措施消除隐患、排除险情,最大限度减轻灾害损失,确保当地居民生命财产安全。
四是强化应急抢险救援准备。各级各相关部门单位要针对灾害天气可能引发的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风险,及时落实防灾措施,提前组织受灾害威胁的人员转移避险。各级消防救援队伍、各类抢险救援队伍要立即进入临战状态,全面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必要时,提前拉动、预置抢险救援力量,确保一旦出现险情、灾情,能够及时出动,迅速妥善处置。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做好道路、电力、通信、供水等因灾损毁基础设施的抢修抢通,保障抢险救援和灾区生产生活需要。
五是强化应急值守。要切实加强值班值守,提前部署安排,细化工作要求,强化值班措施,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强化人员配备,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和值班备勤制度,及时掌握和处理有关情况,坚决杜绝擅离职守、非正式人员顶岗值班、电话呼叫转移等,确保一旦发生突发自然灾害事件,能在第一时间进行有效处置。要加强信息报告,严格按照省、市关于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报告程序和时限要求,及时处置、快速报告,严禁迟报、瞒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