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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兖州区东方中学南校区学生资助申请指南

发布日期:2023-08-10 09:38 信息来源:兖州区教体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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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1、两免一补: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统称“两免一补”)。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每生每年小学1000元、初中1250元,补助范围不低于在校寄宿生的30%。2、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营养餐补助:补助对象为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在校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的学生)、低保家庭学生和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及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范围不少于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总数的15%。在校孤儿按每年365天补助,每生每天补助10元;特殊教育学校学生按每年在校200天补助,每生每天补助10元;低保家庭学生及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每年在校200天补助,每生每天补助3元;提供营养课间餐的学校,每生每学期减去100元。

建档立卡困难学生资助金收到回执(交回学校)

今收到()学校通过银行卡发放的      年秋(春)季资助金(学前助学金、营养餐补助、寄宿生生活补助、高中助学金)元。

我免交了     年秋(春)季学期(保教费、高中学费)元。

学生签名:监护人签名:

联系电话:户籍所在地:镇(街)村

年   月   日

建档立卡困难学生资助金收到回执(交回学校)

今收到()学校通过银行卡发放的  年秋(春)季资助金(学前助学金、营养餐补助、寄宿生生活补助、高中助学金)元。

我免交了     年秋(春)季学期(保教费、高中学费)元。

学生签名:监护人签名:

联系电话:户籍所在地:镇(街)村

年  月  日

附件4






2022年至2023学年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营养餐补助申请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


学籍号


所在学校


班级


家庭详细住址


监护人

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与监护人关系


家庭困难状况


本人承诺:以上所填资料真实,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责任。

学校意见(公章):


学生监护人签字:

校长(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2

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申请表

个人信息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民族


身份证号码


学校名称


年级


班级


全国

学籍号


本人联系

电话


家庭信息

监护人

姓名


身份证

号码


与被监护

人关系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申请信息

非寄宿生申请类型


A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B非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

c非建档立卡农村低保家庭学生

d非建档立卡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e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非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


申请理由:

申请学生签字


学生家长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学校审核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