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2023年度优化电力营商环境“揭榜挂帅”创新试点项目申报方案
根据省能源局《关于公布2023年度优化电力营商环境“揭榜挂帅”创新试点项目清单的通知》,结合我市用电营商环境工作开展情况,拟对公布的5个“揭榜挂帅”项目中的4个项目申请揭榜,具体方案如下。
一、建立工业(产业)园区标准化用电管理模式项目
(一)“揭榜挂帅”任务情况
完成时限:2023年10月底
成果形式:会同市园区主管部门印发《济宁市关于优化新建工业(产业)园区标准化用电管理模式的通知》文件,优化电网项目审批流程。
(二)“揭榜挂帅”工作措施
1.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持续优化电力营商环境,主动服务工业(产业)园区工商业企业,不断提升企业电力获得感,更好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向规划新建的产业(工业)园区提供全流程供电服务,统一相关标准要求,实现园区供配电设施规范化建设,满足园区内企业独立报装用电需求,解决转供电问题,降低企业用电成本,进一步优化电力营商环境。
2.工作机制
成立市新建工业(产业)园区标准化用电管理模式优化工作领导小组,市能源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行政审批、商务、自然资源、供电等部门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其他业务负责人为成员。
3.工作措施
组织行政审批、自然资源、供电等部门召开新建工业(产业)园区标准化用电管理模式优化推进会,对新建工业(产业)园区标准化用电管理模式进行分析、讨论并制定优化措施;9月中旬制定印发《济宁市关于优化新建工业(产业)园区标准化用电管理模式的通知》,将电网规划纳入工业(产业)园区规划,实行供电方案模块化编制,压减土地储备金拨付和电网企业配套电网建设时间,实现园区企业“一企一表”。
一是电网规划有机融入园区整体规划。建立园区管理部门与供电部门常态联动机制,综合考虑园区位置、占地面积、土地性质、控制性详规,统一规划布置电源点、供电线路廊道、配电站站址资源。统筹区域电网整体规划与园区电网规划,密切衔接电网规划与园区企业电力接入,实现“让电等发展”。
二是前移报装用电关口。贯通工程项目建设审批平台等政务系统,实时获取土地出让、项目备案信息。供电方案编制实施模块化,结合电网规划,供电部门预制供电方案,超前对接用电需求,提供报装方案。实施客户经理+项目经理“双经理”服务,提供全过程办电服务。
三是压减土地储备金和电网企业配套电网建设流程。优化土地储备金拨付流程,压减土地储备金拨付时间。加快配套电网建设速度,供电企业根据项目内企业数量预留红线外电源接入点数量,实现新建工业(产业)园区“一企一表”。
(三)“揭榜挂帅”预期效果
工程项目建设审批平台推送新建工业(产业)园区项目,2个工作日内提供报装方案。土地出让后土地储备金5各工作日拨付供电企业,供电企业30个工作日内完成配套工程建设,实现工业(产业)园区“一企一表”。
二、推进部门间信息共享贯通车辆管理系统
(一)“揭榜挂帅”任务情况
完成时限:2023年11月
成果形式:会同国网济宁供电公司进一步对接车管部门,推动充电桩办理环节前移。居民用户可在车管部门办理电动汽车登记上牌时,同步填报充电桩报装需求信息,由大数据中心政务平台推送至供电企业营销服务系统。供电企业根据推送信息为居民用户办理充电桩报装,无需用户再到供电企业申请办理,实现政企协同“一件事一次办。
(二)“揭榜挂帅”工作措施
1.工作目标
推广“线上办、就近办”,提升充电报装便利度。推进山东政务服务网、“爱山东”APP和电力营销业务系统互联互通,线上设置服务专区,申请人可通过“爱山东”APP或山东政务服务网站进行线上“一键申请”。加大线上办理渠道宣传推广,组织开展政策进社区、进4S店,提升群众知晓度。
2.工作机制
成立居民充电桩报装流程优化工作专班。市能源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交通、大数据中心、供电等部门的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相关业务科室的负责人为成员。
3.工作措施
一是推动居民充电桩报装流程信息共享优化。会同交通、大数据中心、供电等部门建立常态化信息共享机制,出台相关文件共同推进系统信息共享,用户在车管部门办理电动汽车登记上牌时,同步填报充电桩报装需求信息,身份证、不动产权证全部通过政企数据共享的方式获取电子证照,充电桩报装“绿色通道”小区免收物业登记证明,实现“零证明”办电。
二是开展充电桩报装流程优化惠民政策专题宣传。政策出台后,通过网络、电视、广播等多途径开展专题宣传,便于居民用户及时获知政策要求,通过帮办代办人员及时辅助居民用户在购车时同步办理用电业务。
三是提高居民用户“联网通办”业务办理应用积极性。会同交管部门,联合编制充电桩报装宣传海报和服务手册,扩大政策知晓度的同时,方便客户及4S店销售人员理解操作,提升客户办理便利度和应用积极性。
(三)“揭榜挂帅”预期效果
居民用户可在车管所办理电动汽车登记上牌时,同步填报充电桩报装需求信息,推动共享新能源汽车购置信息,升级“购车-安桩-接电”全流程“联网通办”服务新模式,实现居民充电桩“想装能装,需装尽装”。编制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报装服务手册,制作微视频、流程图,联合4S店、车管部门组建帮办代办队伍,通过专项培训,不断提升窗口工作人员、帮办代办人员业务水平。
三、提升电力用户供电可靠性项目
(一)“揭榜挂帅”任务情况
完成时限:2023年11月底
成果形式:印发《关于加强和规范济宁市电力用户供用电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压实电力用户安全主体责任,会同供电公司建立电力用户供用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
(二)“揭榜挂帅”工作措施
1.工作目标
以提升高压电力用户设备健康水平为目标,建立电力客户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实现电力用户隐患排查治理全过程管控,做到电力用户隐患排查到位、督导到位、整改到位。组织开展电力用户全覆盖隐患排查,11月底前隐患排查到位率达到100%,隐患建档率达到100%,隐患整改到位率达到80%,客户设备或线路导致的停电事件同比压降30%以上。
2.工作机制
成立电力用户供电可靠性提升工作小组,市能源局分管负责人任组长,供电部门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各县(市、区)电力主管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3.工作措施
一是明确职责界面。按照“政府主导、用户主体、电力主动”的原则,8月底前印发《关于加强和规范济宁市电力用户供用电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政府部门、电力用户、供电企业三方职责界面,规范电力客户日常管理要求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求。
二是压实工作责任。组织召开电力用户供电可靠性提升专题会议,明确2023年工作任务及工作目标。各县(市、区)分别制定电力用户供电可靠性提升工作方案,确保工作落实落地。各县(市、区)供电公司建立领导包保机制,组织基层供电班所全力做好电力用户隐患排查、建档及跟踪督导工作,定期向属地电力主管部门汇报电力用户隐患情况。
三是强化过程管控。建立工作质量核查机制,通过现场检查、工作会议等形式,对各县(市、区)隐患排查工作进度、工作质量,电力用户隐患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办,提升工作质效。建立隐患挂牌督办机制,对重大隐患、拒不整改或长期不整改隐患,纳入督办范围,提升隐患整改效果。电力用户隐患威胁公共电网安全运行的,依法对用户用电设备进行强制检查、试验。通过持之以恒抓隐患整改,提升电力用户思想认识,压实电力用户主体责任,由“被动查、被动改”变“主动查、主动改”。
(三)“揭榜挂帅”预期效果
通过实施提升电力用户供电可靠性项目,完成一轮济宁市高压电力用户起底式隐患排查,摸清用户当前供用电问题隐患,并推动整改消除,全面提升高压电力用户思想认识水平、运维管理水平和设备健康水平。通过深化“政府主导、用户主体、电力主动”三方联动工作机制,形成高压电力用户供用电安全齐抓共管新局面,全面提升高压电力用户供电可靠性。
四、提高农村群众办电便利度项目
(一)“揭榜挂帅”任务情况
完成时限:2023年11月底
成果形式: 组织相关部门共同出台“推广农村地区刷脸办、提高农村地区群众办电便利度”惠企政策文件,打通系统互联互通,推动农村房屋产权确权信息办电共享,实现农村居民产权证明办电“免提交”。
(二)“揭榜挂帅”工作措施
1.工作目标
坚持优化用电营商环境工作主线,践行“人民电业为人民”服务宗旨,深化“互联网+”办电服务,加快推进“办电系统”与“不动产登记系统”贯通,实现农村地区产权确权信息共享应用,进一步扩大网上国网“刷脸办电”覆盖面,农村地区已完成房屋产权确权的群众实现“刷脸办”,系统直接调用产权信息,无需群众提交证明,进一步提升农村群众办电服务体验。
2.工作机制
成立市级“提高农村群众办电便利度”领导小组,市能源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大数据中心、自然资源、供电等部门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其他业务负责人为成员。
3.工作措施
一是强化机制保障。由市能源局牵头,联合大数据中心、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供电公司讨论制定相关政策文件,梳理难点堵点及目前存在问题,逐项制定攻坚措施,形成可操作的实施细则,8月底前完成。
二是强化过程保障。依托“提高农村群众办电便利度”领导小组,建立周例会制度,成员单位每周落实项目推进进展,涉及农村地区产权确权工作进度、“不动产登记系统”与“网上国网”系统互联互通接口开发、相关业务流程标准制定等重点任务,根据工作进展及时调整工作重心及方向,确保全链条业务10月底前贯通。
三是强化结果保障。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对已贯通的相关系统进行试运行调试,组织模拟报装申请,及时发现、解决存在问题。11月底前常态化运行,农村房屋产权信息实现常态化正常调用,完成农村群众“刷脸办”应用案例,完成项目验收结题。
(三)“揭榜挂帅”预期效果
农村地区产权确权信息逐步归集至“不动产登记系统”,农村群众办电通过网上国网“刷脸办”调用产权信息,无需提交产权证明,办电资料进一步精简,农村地区办电便利度进一步提升。
济宁市能源局
2023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