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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湖第二中学2023年招生简章

发布日期:2023-08-15 10:45 信息来源:太白湖新区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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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湖第二中学2023年招生简章

为切实做好北湖第二中学片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函〔2023〕21号)要求和济宁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济教字〔2023〕78号)《太白湖新区2023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二十大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要求,切实规范义务教育招生行为、维护正常招生秩序,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确保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统筹、部门联动原则

(二)坚持“相对就近、统筹调剂、免试入学”的原则

(三)坚持“房户一致优先”原则

(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三、招生对象及房产户籍要求

应届小学毕业生。

不招收非小学应届毕业生(可以招收六三学制小学六年级毕业生,需提供学籍表)。

房产、户籍时间要求:2023年入学户籍迁入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9日,未按规定时间迁入的,逾期不予受理;上房时间截止到2023年8月9日;无自有房产证明开具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9日。

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向学区学校提出申请,学校报区教育分局审核备案。

四、招生条件

A类:指许庄街道辖区内原住民适龄儿童

(1)户口簿户主为适龄儿童父母,适龄儿童可在户口簿地址或安置地所在学区内学校入学。

(2)户口簿户主为适龄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适龄儿童和其父母(至少一方)户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口簿上,且实际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长期一起生活居住,适龄儿童可在共有户口簿地址或安置地所在学区内学校入学。

B类:指房户一致(许庄街道辖区户籍,在辖区内购房并迁入户口),且实际上房入住的人员子女

按照“房户一致优先”原则,需户籍、房产(住宅类)与现实际居住地址一致,且房产为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所有。

(1)户口簿户主为适龄儿童父母,其父母或适龄儿童本人有自有房产(住宅类),户籍与房产登记地址一致且自有房产交房并实际入住。

(2)户口簿户主为适龄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适龄儿童和其父母(至少一方)户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口簿上,自有房产(住宅类)为适龄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和其父母共有,且户籍与房产登记地址一致,适龄儿童父母应占房屋产权比例合计不低于50%且实际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长期一起生活居住。

(3)户口簿户主为适龄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适龄儿童和其父母(至少一方)户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口簿上,自有房产(住宅类)为适龄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所有,且户籍与房产登记地址一致,适龄儿童本人和其父母无自有房产且实际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长期一起生活居住。

(4)入学适龄儿童及其父母(至少一方)户籍登记地址和其父母或本人房产登记地址不一致的,如户口登记地址与房产登记地址在许庄街道范围内,在实际居住自有房产地址所属学校入学。

C类:指户籍在太白湖新区城区(许庄街道辖区)的其他情况人员子女

(1)适龄儿童和其父母(至少一方)是太白湖新区城区户籍,无自有房产或所购房产尚未上房入住的,可暂按太白湖新区租房地址或购房地址所在学区内学校报名,并由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2)太白湖新区城区寄放户籍适龄儿童(户籍登记地址的户主不是适龄儿童父母),建议回其父母户籍地入学。确需在太白湖新区入学的,暂按太白湖新区户口簿地址所在学区内学校报名,并由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D类:指我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含在城区购房已入住且户籍未迁入的人员子女),根据剩余学位情况采取积分入学办法。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办法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分值表,详见区招生办法。

温馨提醒:因各地招生时间不一致,我区学位有限,建议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尽早在流出地(户籍地)学校报名。

E类:指政策性保障适龄儿童

对烈士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符合条件的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等各类优抚对象,按照规定政策享受优待。

现役军人子女严格落实《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文件精神。

注: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具备接受普通教育能力、有随班就读需求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可随班就读。对不具备入学能力的,在征得监护人认可的情况下由普通中小学提供送教服务。确保除经各级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评定的不具备接受教育能力的儿童外,所有残疾儿童少年在籍在学。

 

五、学区范围

许庄街道辖区内,济宁大道以南,运河路以西的所有村庄和商业住宅小区

 

六、招生计划

计划招收6个教学班

七、报名方法

下载安装“爱山东”APP进行注册和实名认证,在“济宁市太白湖区入学服务平台”报名入口进行网上报名。

(一)网上申报

报名时间:8月6日上午8:30-8月9日下午18:00。

报名方法:根据省、市要求,今年招生报名工作继续与大数据对接,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其监护人使用手机端下载安装“爱山东”APP进行注册和实名认证,在“济宁市太白湖区入学服务平台”报名入口进行网上报名,完成相关信息填报,提交申请。所填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未在规定时间注册报名的,将不再接收。

“爱山东”APP手机报名操作流程,详见附件4。

温馨提示:C、D、E类须填报2个志愿,并服从调剂。报名不分先后,在规定时间段完成报名即可。为避免因报名时间集中造成平台卡顿,请家长合理选择时间段错峰报名。

(二)网上预审(8月7日-8月10日)

8月7日-8月8日,对我区A类(辖区内原住民适龄儿童)、B类(房户一致且实际上房入住人员子女)、C类(户籍在我区的其他情况人员子女)及E类(政策性保障适龄儿童)进行网上一轮预审。凡网上预审通过的学生,信息将不能再修改。“待现场复核”状态,信息将不能再修改。网上预审不通过的,家长要及时登录平台,根据审核意见更正后重新提交报名,逾期未处理预审不通过信息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报名资格。

(三)现场审核(8月11日-8月12日) 

为解决D类报名情况复杂、家长上传资料过多或网上申报操作不规范等问题,D类监护人携带积分确认单(审验现场打印)及相关积分证明材料、全家户口簿、适龄儿童医学出生证明等相关证件到山师大太白湖实验小学进行现场解答、帮助办理。

(四)信息核查(8月13日-8月14日)

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区纪检监察、教育、公安、人社、建设、市场监管、税务、行政审批等部门对各类学生报名信息(户籍、房产、学历等)进行联合查验,一经确认有虚假信息,直接取消该生当年入学资格。

(五)积分公示复核(8月15日-8月16日)

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分数及排序情况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2天。公示期内,如对积分有异议,申请积分入学的适龄儿童父母可提出复核申请。复核积分过程中,不再接受补充资料,逾期不再接受复核。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区内学校当年可接纳随迁子女入学学位数划定入学积分资格线,积分达到资格线的,可根据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安置的学校报到入学,不服从统筹安置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六)入户审查(8月17日-8月18日)

各学校进行家访核实相关信息。在入户审查过程中,发现不符合入学条件和要求的,取消入学资格。

(七)录取查询(8月19日)

各类学生可登陆招生平台查询最终录取结果。

(八)办理入学(8月20日-8月30日)

家长根据被录取学校具体要求办理入学手续

八、转学及学籍管理

(一)申请转学条件和办法。根据省市学籍管理规定,结合太白湖新区教育实际,义务教育阶段转学,需申请转学学生和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具有太白湖新区城区户籍且房户一致(户籍迁入需满半年),实际居住自有房产具有和开发商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或《不动产证》(或《房产证》),且房产符合“从2016年9月1日起,原则上五年内每套房产非同一产权人不可再次享受政策内入学机会(针对小学段)”规定,一般于8月下旬向预转入学校申请。若申请转入学校具有空余学位,一般在暑假开学后两周后办理转学,毕业年级一般不转学,城区内原则不转学。学生转学按照年级对应原则办理。

(二)学籍管理办理流程

1.学籍转往太白湖新区外学校办理流程。(1)申请人向转出学校提出转出书面申请。(2)转出学校留存申请,并根据学生转入学校和转入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学籍平台提交的转学信息进行审批或否决。(3)转出学校上级教育部门根据学籍平台转学信息审批或否决。

2.学籍由太白湖新区外学校转入办理流程。(1)申请人向转入学校提出书面转入申请。(2)转入学校同意转学后,在学籍平台提交转学信息,将相关佐证材料扫描或拍照上传。(3)转入学校上级教育部门根据平台信息审批或否决。(4)转出学校根据学籍平台转学信息审批或否决。(5)转出学校上级主管教育部门根据学籍平台转学信息审批或否决。

3.休复学办理流程。(1)申请人向就读学校提出休复学申请。(2)经学校审核符合休复学规定的,在平台提交休复学申请,同时将县级(含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病历、相关医疗费用单据或其他有效证明扫描或拍照上传。(3)学校上级教育部门根据平台信息审批或否决。

4.学籍关键信息变更办理流程。(1)申请人向就读学校提出变更申请。(2)学校审核后在平台提交变更信息,将相关佐证材料扫描或拍照上传。(3)学校上级教育部门根据平台信息审批或否决。

九、招生电话

学校招生电话:0537-3536886

区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537-3538900

咨询时间:8:30-11:30,14:0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