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00004313485J/2023-0564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济宁市应急管理局 | 组配分类 | 灾害事故预警 |
成文日期 | 2023-08-18 | 失效日期 | |
有效性 |
强对流天气灾害风险预警提示
济宁市气象台2023年08月18日14时38分发布雷电黄色预警信号:目前我市梁山、兖州已出现强对流天气,预计今天下午到夜间我市全部区县将出现强对流天气,并伴有雷电,可能会造成雷电灾害事故,局地有短时强降雨和7~9级雷雨阵风。为切实做好强对流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地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市党委政府有关部署要求,务必保持高度警惕,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坚持底线思维、极限思维,强化责任担当,逐级压实责任,确保各项防范应对措施落细落实落到位,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加强监测预警。气象、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城乡水务、农业农村、应急等部门要加强针对强降雨过程、中小河流洪水、城市内涝和山洪地质灾害等灾害风险监测预报,强化会商研判,严格落实预警“叫应”、预警响应联动机制,做好灾害预警防范应工作。社会公众加强个人防护,强降雨时段非必要不出行,停止户外作业活动保证生产生活安全。
三、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持续组织力量,紧盯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防止灾害天气下出现坠落、倒塌、折断、触电等安全事故。要对重点区域和险工险段加强巡护巡查力度,认真排查风险隐患和薄弱环节,对易发生洪涝灾害的河湖段,设立警示标志,安排专人盯守进行观察监测,防止意外发生。要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巡查看守,设置警戒线,落细管控措施。
四、突出重点领域防范应对。矿山领域,要进一步落实矿山企业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排查隐患,加强动态监管,24小时不间断监测监控重点部位,必要时必须立即停产撤人,切实加强汛期安全监管工作。危险化学品领域,加强对生产装置、罐区、气柜等重点部位安全管控,重点排查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大风雷电安全风险。工贸领域,要强化冶金煤气、高温熔融金属、粉尘涉爆、涉氨制冷、有限空间作业等领域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各类厂房、市场、商场、仓储要严防因雷雨大风天气引起的垮塌等事故的发生,做好加固、巡查、撤离等防范工作。住建、城管领域,要针对雨情和城镇排水防涝设施现状,提高应急处突能力。做好河道与市政排水管网的水位协调调度,严防城市内涝,紧盯城区河道、低洼易涝区、下沉式立交桥、铁路涵洞等重点区域和部位,安排专人不间断巡查值守。要密切关注危房,必要时做好预先转移,同时督促户外广告牌和经营门市负责人,避免因雷雨大风等极端天气引发安全事故。交通运输领域,要加强对运营、建设及各类交通灾害或安全隐患进行巡查排查和防范,及时停止水上交通作业,重点对地质灾害隐患点、临湖沿河傍山段、已损毁路段等重要区域的安全隐患进行细致排查,发现安全隐患尽快组织整改处置。交通运输、农业、文旅等行业部门单位,要督促落实高铁、商船、渔船、水上作业、水上娱乐等安全管控措施,加强临水和水上区域巡查管控,严防溺水事故发生。农业农村领域,要高度重视本轮灾害性天气可能对农业生产带来的不利影响,加强对低洼地块、沿湖沿河地块巡查,做好堤坝、沟渠、农田路加固和除险。要备足机械、药械、农药等物资,为救灾和田间管理做好准备。文化旅游领域,要认真抓好旅游景点、人员密集场所等行业领域的安全防范工作。供水、供电、供气、通信等行业要制定应急预案,防止大面积停电、停水,备齐抢灾器材和配件物资,一旦出现问题,立即组织抢修,确保相关设备正常运转。其他各行业领域也要结合本行业领域特点,从严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完善本级预案,做好本行业本领域应急处置准备工作,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要按照当地政府要求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五、严格值班值守。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格落实值班岗位责任制,及时统计报送灾情险情。各级各类救援队伍全面做好应急准备,重点部位、要害领域要预置应急力量,一旦出现紧急情况,就近迅速出动、有力有效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