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上县第一中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工作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全体师生的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全体师生必须高度重视,人人都有责任搞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我校严格遵守《消防法》,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为指导方针开展学校消防安全工作。为更好落实消防安全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 健全机构,明确职责
学校成立了由校长徐恩恕同志任组长,学校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各教研组、处室、级部主任为成员的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责任是全面负责学校消防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宣传,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检查和落实消防安全措施,组织和采取应急手段确保学校消防安全。
校长徐恩恕同志为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履行的消防安全职责是:1.贯彻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2.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3.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4.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分管副校长刘仙章同志为学校消防安全的管理人,应履行的职责是:1.为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2.拟定年度消防计划,制定学校消防安全措施,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3.组织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的整改工作。4.确保灭火器材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确保消防安全标志完好。5.负责所分管的政教处、高一年级的消防安全工作。
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主管领导与各处室、教研组、班级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到人。
二、配齐设施,重点管理
总务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安全标志,定期检查、检验、维修、更新灭火器材,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对灭火器应当建立档案资料,记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位置、检查维修单位(人员)、更换药剂的时间等有关情况。并对有关人员定期进行消防灭火技能的培训,以掌握灭火器材的正确操作。学校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持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总务处、政教处要坚持每日防火巡查、夜间巡逻制度,落实到人并记录在案。对消防重点部位如实验室、微机室、图书室、主控室、电教室、财务室、配电室等实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别由张殿龙、王彦海、林宪军、刘运东等同志具体负责,各负责人要明确各自的职责。加强校舍(尤其是宿舍)的安全管理,控制电源和火源,预防火灾。
三、 加强宣传,增强意识
政教处、各年级部要对全校师生进行经常性地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把消防知识的内容纳入教学计划中,同时利用主题班会、校会和国旗下讲话等时间对师生进行消防常识的教育,增强其处理火灾突发事故的应变能力和自救能力。增强师生消防安全意识,自觉遵守消防安全法规,自觉爱护消防设施设备。严禁师生携带烟花、爆竹、火柴、火机等易燃易爆物品进校,不准在校内焚烧书本、废纸等。
政教处、总务处要与消防部门保持密切联系,主动接受消防部门的检查和指导,不断完善消防安全制度,时刻保持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有效,杜绝火灾隐患,杜绝一切不安全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