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00004312490W/2023-0400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组配分类 养老保险
成文日期 2023-08-21 失效日期
有效性

【社保信息】阶段性降低社保费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3-08-21 信息来源: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政策内容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的政策,其中单位费率0.7%、个人费率0.3%,实施期限延长至2024年底;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4年底。

政策类型:免申即享类

政策支持范围:参加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及职工

所需申领材料:

办理流程:社保部门通过社保系统后台设置缴费比例,企业免申享受。

责任单位: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责任科室:基金征缴事务科

联系电话:0537-29379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