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00MB2855424C/2023-0588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成文日期 | 2023-08-21 | 失效日期 | |
有效性 | 有效 |
济市监字〔2023〕50号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3年版)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国市监稽发〔2022〕9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发〔2023〕77号)要求,扎实推进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3年版)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做好贯彻落实。
附件: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3年版)的通知
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21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济市监字〔2023〕50号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3年版)的通知》的通知.docx
济市监字〔2023〕50号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3年版)的通知》的通知.pdf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事...pdf
附件.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3年...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