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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上建华实验小学2023年招生简章

发布日期:2023-08-26 15:56 信息来源:汶上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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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汶上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和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关于义务教育招生的相关法规文件,保持招生政策的相对稳定,做到有利于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有利于教育公平公正、有利于招生工作平稳有序进行,尽力满足人民群众对日益增长的优质教育需求。

二、招生原则

(一)坚持“免试入学、计划管理”的原则。实行划片登记入学。

(二)坚持房产、户籍为主的原则。实行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的实际居住地房产为先、户籍地为后的招生办法。经营性房屋不作为入学依据。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推行“阳光招生”,公开入学政策、招生范围、招生平台、招生时间、招生结果、咨询电话,接受社会监督。严禁违规跨区域、跨学区招生,努力促进学生入学机会均等。

三、入学条件

(一)入学年龄。一年级新生入学年龄必须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

(二)房产户籍条件。适龄儿童首先按父母在招生范围内实际居住房产入学。适龄儿童父母无房产时,需提交无房产证明方可使用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入学,且需适龄儿童与祖父母、外祖父母为同一户口簿(适龄儿童父母是独生子女的,可以考虑不在一个户口簿上)。适龄儿童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招生范围内均无房产时,按户籍地址入学。

(三)外来务工与外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县域外外来务工与外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需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1)外来务工人员具有与就业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金一年以上;外来经商人员具有工商营业执照。(2)有户口簿和公安部门颁发的暂住证,且居住期限一年以上。

(四)落实各项优抚政策。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政府引进高层次人才、重大招商引资投资人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落实教育优待政策,凭有关证明材料报名,审核安排入学。

四、招生范围:

1.东关社区、北门社区、周庄、陈闸、北坡、庄户、周村户籍的适龄儿童。

2.北二环与东二环交汇处向南,至五台山路向西,至明星路向南,至宝塔路向西,至宝相寺路向北,至五台山路向西,至泉河路向北至北二环;东关大桥东沿普陀山路向北至北二环,向东至东二环,向南至尚书路,向西普陀山路片区内有房产且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

五、招生办法和时间

(一)招生方式。使用汶上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招生,通过手机应用市场下载、注册登录“爱山东”APP。在平台内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报名材料,网上审核入学。平台于8月20日开放。

(二)报名办法和时间。由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按划定的招生范围,在平台上填写信息,上传户口簿、房产证或不动产证等有关材料,8月20日—8月24日完成上传,8月26日前完成审核。审核后发放入学通知书。

招生咨询电话(监督电话):0537—6508826

六、救济途径

1、国家、地方政府资助。通过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对(1)非宿生生活补助(2)建档立卡学生资助。

2、社会资助。由社会人士(含校友)提供资助。

3、学校资助。由学校教职工对困难教职工、困难学生进行资助。

4、资助电话:(0537) 6551170。                                                                                   

5、投诉、复议电话:(0537) 6551178、(0537) 6551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