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00004313485J/2023-0564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济宁市应急管理局 组配分类 灾害事故预警
成文日期 2023-08-03 失效日期
有效性

高温天气风险预警提示

发布日期:2023-08-03 信息来源:济宁市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山东省气象台于8月3日10时40分发布高温黄色预警:预计3日下午至5日白天,我省受副高控制,内陆地区将出现35°C以上高温天气,相对湿度60~80%,温度高、湿度大,体感闷热。其中,我市最高气温:3日下午,35°C,局部36°C;4日,35~36°C,局部37~38°C;5日,35~36°C,局部37°C。根据领导批示要求,请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高度重视此次高温天气影响,现就有关风险防范应对工作提示如下:

一、加强宣传,切实做好防暑降温工作。要及时发布高温预警信息,引导市民合理出行,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发布高温天气信息,宣传防暑自救知识,针对室外及高温条件下的作业人员以及老、弱、病、残、幼等人群提供防暑降温指导。要指导督促各用人单位严格遵守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合理调整劳动者在高温天气期间的作息时间,加强生产工作现场通风降温,全面加强员工防暑降温安全教育,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加强监管,切实做好高温天气安全生产工作。交通部门要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及时做好车辆检修工作,在车内设置必要的防暑降温用品,防止爆胎、自燃、驾乘人员中暑等事件发生;教育部门要加强对青少年、儿童的安全教育,严防溺水事件发生;住建、城市管理等部门要抓好高温期间建设和市政工程的现场安全监管,加强施工工地防暑降温检查,严防工地中暑事件发生;民政部门要重点关注“三无”人员、“五保”老人、空巢老人、高龄失能老人及农村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安全,帮助解决高温天气带来的生活困难;应急、工信部门,各化工园区要强化危险化学品储罐、仓库监管,防止因温度、压力升高导致罐、桶等破裂引发事故;文化和旅游部门要督促各旅游企业全面做好高温天气下旅游安全预防工作,特别要加强涉水娱乐项目的安全检查;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技术服务和指导,积极预防高温对农、林、畜牧、水产养殖业的影响;消防部门要加强对高层建筑、老旧住宅区、交通枢纽等重点单位和宾馆、饭店、商场、影剧院、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检查,整治各类火险隐患,防止火灾事故发生。供水供电单位要做好居民用水、用电高峰期保障及设备故障抢修准备工作。

三、强化值守,切实做好应急处置工作。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带班制度,及时上报各类突发事件,杜绝迟报、漏报、瞒报。要认真做好预案、队伍、物资、装备等各项应急救援准备,合理安排医疗救治力量,加强防暑降温和急救药品储备,加强实战化应急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第一时间高效、科学、有序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