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沭泗流域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联席会议工作机制正式建立
在2023年8月25日召开的沂沭泗流域第一届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联席会议上,沂沭泗水利管理局、枣庄市人民检察院、济宁市人民检察院、日照市人民检察院、临沂市人民检察院、徐州市人民检察院、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宿迁市人民检察院共同审议通过了《沂沭泗流域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联席会议工作机制》,标志着沂沭泗流域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联席会议工作机制正式建立。
根据工作机制规定,联席会议成员由沂沭泗水利管理局和枣庄市、济宁市、日照市、临沂市、徐州市、连云港市、宿迁市7地市人民检察院以及南四湖水利管理局、沂沭河水利管理局、骆马湖水利管理局组成,主要职责是搭建沂沭泗流域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交流平台,落实上级工作部署,交流推广先进经验做法;分析研判沂沭泗流域水事秩序和涉水领域违法案件,协商解决重大问题;深入推进沂沭泗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促进沂沭泗流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建立联席会议工作机制是落实沂沭泗水利管理局与枣庄市、济宁市、日照市、临沂市、徐州市、连云港市、宿迁市人民检察院共同印发《关于加强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的实施意见》的具体举措,建立起了更具有长效性、稳定性和约束力的工作机制,搭建了新的协作平台,畅通各地沟通交流渠道,开启了沂沭泗流域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新篇章,标志着沂沭泗流域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迈上了新台阶、进入了新阶段。
下一步,沂沭泗局将进一步加强与流域7个地市检察院的协作,充分发挥沂沭泗流域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联席会议工作机制的作用,紧盯沂沭泗直管河湖生态环境治理“硬骨头”,持续加大对流域治理重点难点问题的办案力度,努力破解重点领域和区域执法难题,为幸福河湖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助力流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